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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分封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該制度對歷史影響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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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西周分封制,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提到西周的政治制度,大多數人想到的第一個詞一定是“分封”。的確,“封邦建國”是西周政治制度中最具特色、也對後世影響最深遠的制度,然而分封卻也是最被人誤解的制度。長期以來,人們總是認爲分封制是周天子將國土分割賞賜給自己的兄弟、諸子,讓他們成爲“諸侯”,這些諸侯名義上是周王的臣屬,實際上則是那片國土上真正的統治者。許多人進而認爲,正是這種制度削弱了周天子的權威,導致周王朝的政治權力極爲分散,最終導致王朝分裂、天下陷入戰亂。

那麼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當我們細究相關的文獻和金文記錄,就會發現分封遠比我們想象的要複雜得多,這是一種在很長的歷史時期裏行之有效的政治設計,是周王朝早中期繁榮輝煌的重要基礎,值得重新評價。

清華大學近年來入藏了一批珍貴的戰國楚簡,其中有一篇記錄西周到春秋時代歷史的史書被稱爲《系年》,《系年》中提到了周王朝制定分封制度的初衷:

“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於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宗子,以作周厚屏,乃先建衛叔封於康丘,以侯殷之餘民。”

這是說三監之亂後,天子周成王和實際掌握周王朝最高權柄的周公旦認真思考了之前夏王朝和商王朝滅亡的教訓,於是從自己的宗族中選出“宗子”,讓他們封邦建國,爲周建立外圍屏障。在衆多的“諸侯”之中,最先完成建國的是周公旦的弟弟康叔封(即衛康叔),他的封地在衛地康丘。在這段話的最後一句,則特別點明瞭康叔封最重要的任務——看守投降的殷商遺民。

西周分封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該制度對歷史影響有多大

現代壁畫《輔佐成王》,出自河南洛陽周公廟博物館主殿定鼎堂。

《系年》中明言康叔所封的衛國在周初諸侯中建立最早,而傳世文獻中亦不乏對衛國分封的記錄,我們只要細細理清與此相關的資料,即可對分封制度建立的原始動機和起到的作用產生更深刻的理解。

在先秦重要的歷史典籍《左傳》中,衛國大夫祝佗回憶了周初對衛國的分封:“(周公旦)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啓以商政,疆以周索……”(大意:周公旦分給康叔封戰車、小白旗等儀仗,分給他陶氏、繁氏等七個殷商氏族,在從武父向南、到圃田以北的疆土上標誌邊界,從有閻氏那裏取得土地,以執行王室交派的職事。取得商王朝先公相土在東邊的都城,協助天子在東方巡省。冉季載將土地交給他,陶叔授予他人民,周公旦賜予他《康誥》,讓他在殷商的故地建國,在這裏採用商王朝的統治傳統、土地用周人的方式劃分)。祝佗雖然是春秋時期的人,但是其擔任的正是衛國掌管祭祀的太祝,搞錯衛國始君分封情況的可能性不大,他的話應該頗具參考價值。

在這段回憶中,我們可以看到分封並非許多人印象中單純的“分土封建”,康叔封從周公旦手上接過的除了疆域(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還有儀仗(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更重要的是,七個原屬於殷商的氏族(殷民七族)也被賜予了衛康叔。這些儀仗、人民連同疆域一起,成爲康叔封統治衛國的“物質基礎”。

在將這些“物質基礎”康叔封賞賜完畢之後,周公旦又向其頒佈了統治衛國的基本原則——《康誥》(《康誥》保存在傳世文獻《尚書》之中,一些學者認爲《酒誥》《梓材》兩篇也是《康誥》的組成部分),更叮囑康叔封,要“啓以商政,索以周疆”,即要求康叔封以商王朝的政治慣例施政,以周人的標準分割土地。

所以,在最初的分封中,衛國獲得了包括土地疆域、人口氏族、儀仗寶器在內的物質資源和包括《康誥》等在內的施政綱領,可見分封從一開始,就是一套遠比“劃出一片土地贈予諸侯”更爲複雜的政治設計。

與之類似,在祝佗的回憶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魯國、晉國的分封也出現了相同的模式

魯國:“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儀仗寶器),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人口氏族),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施政綱領)。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土地疆域)。”

晉國:“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儀仗寶器),懷姓九宗,職官五正(人口氏族)。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土地疆域),啓以夏政,疆以戎索(施政綱領)。”

再看青銅器銘文資料,1954年江蘇省丹塗縣煙墩山土墩墓出土了一隻西周早期偏晚的青銅簋,學者認爲這隻名爲“宜侯夨簋”的青銅器銘文中記錄了周康王或是周昭王將虞侯改封到“宜”的歷史事件,銘文中這樣說:

王令虞侯夨曰:遷侯於宜,賜秬鬯一卣,商瓚一口,彤弓一,彤矢百,旅弓十,旅矢千。賜土厥川三百□又廿,厥宅邑卅又五,厥□百又卅,賜才宜王人十又七姓,賜奠七伯,厥盧□又五十夫,賜宜庶人六百又□夫。(銘文大意:周王命令虞侯夨:把你的駐地遷移到宜地去,我賜給你美酒一壺、玉瓚一口,紅色弓一張,紅色箭矢一百枚,作戰用的弓十張,箭矢一千枚。賜給你包含三百二十條河流的土地,其中有居住人的邑三十五個,某某一百三十個。賜給你宜地從屬於王家的家族十七個,賜給你鄭地的家族五個,某人五十人,再賜給你在宜地的庶人六百餘人。)

西周分封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該制度對歷史影響有多大 第2張

在宜侯夨簋的銘文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周天子在命令虞侯“遷侯”的時候,同樣賞賜了儀仗寶器、土地疆域和人口氏族,雖然銘文中沒有提到政治綱領,可能當時並沒有將篇幅較長的施政綱領寫入篇幅有限的銘文之中。

再來看同樣是西周初年的另一件青銅器,於20世紀80年代出土於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西周墓羣的克罍,其銘文爲:

王曰:大保!唯乃明,乃鬯,享於乃闢,餘大對乃享。令克侯於匽,使羌、毚、虘、馭、微。克宅匽,入土,暨厥有司,用作寶尊彞。(大意:周成王說:“召公太保啊!我們剛纔進行了盟誓,享用了美酒,你侍奉你的君王,我也將報答你的侍奉。我讓克在燕地爲侯,賜予他羌、毚、虘、馭、微等族。燕侯克在燕地建立了住處,與他的臣子一起進行了祭祀。)

這件青銅器銘文表現的是周成王冊封西周另一位開國重臣召公奭的長子燕侯克的歷史事件,在銘文中記錄了燕侯克獲得的土地疆界爲燕,獲得了5個氏族的人口。

總之,宜侯夨簋和克罍銘文中記錄的分封儀式,與《左傳·定公四年》中周公旦對魯、衛、晉三國的分封在程序上基本一致,尤其是對賞賜諸侯土地疆域和人口氏族這兩個環節,都記錄得甚爲詳細,可見此二者應當是分封中最重要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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