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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宋慈著《洗冤集錄》:卷五·受杖死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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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錄》,法醫著作,又名《洗冤錄》、《宋提刑洗冤集錄》,4卷。南宋宋慈(惠父)著,成於淳祐七年(1247年)。全書由檢驗總說、驗傷、驗屍、辨傷、檢骨等53項內容所組成;並對犯罪、犯罪偵察、保辜等有關斷案、法吏檢驗格式程序等,亦詳加論述。本書內容豐富,見解精湛,雖間有論析欠當之處,但絕大部分內容源於實踐經驗,是中國較早、較完整的法醫學專書。後世諸法醫著作多以本書爲藍本,或加註釋,或予以增補,並對世界法醫學的發展有過巨大貢獻,曾先後譯成荷蘭、英、法、德等國文字。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卷五·受杖死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南宋宋慈著《洗冤集錄》:卷五·受杖死 全文

定所受杖處瘡痕闊狹,看陰囊及婦人陰門並兩脅肋、腰、小腹等處有無血 痕。小杖痕,左邊橫長三寸,闊二寸五分;右邊橫長三寸五分,闊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圓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膿水,兼瘡週迴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

南宋宋慈著《洗冤集錄》:卷五·受杖死 全文 第2張

背上杖瘡,橫長五寸,闊三寸,深五分。如日淺時,宜說∶兼瘡週迴有毒瓦斯攻注青赤、皮、緊硬去處。如日數多時,宜說∶兼瘡週迴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將養不較致命身死。

又有訊腿杖,而荊杖侵及外腎而死者,尤須細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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