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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發明之前,朝廷是如何選拔官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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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可以說是我國曆史上一個影響深遠的發明,科舉制自從隋唐一直沿用到清朝滅亡,持續了一千多年。但是我們常常會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在科舉制出現之前也經歷了很多朝代,他們都是如何選拔官員的呢?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戰國時期,在商鞅變法後,秦國就廢除了血緣關係上的“世卿世祿”制度,並建立了一套相對完備的官吏任免制度和對應的法律。秦國統一六國建立秦朝的時候,自然也沿用了這套規則。在秦朝,想要當官需要滿足三個基本條件:一是要有錢,二是需要會寫字,並且年滿十七歲,才能資格擔任官吏。

科舉制發明之前,朝廷是如何選拔官員的呢?

漢承秦制,漢朝初期也是按照這個方法來選擇各級的官吏的,後來發現,這個辦法招納的人才不夠廣泛,於是漢高祖劉邦就下過“求賢詔”,要求各地推選“賢士大夫”。文帝的時候,又開始實行舉“賢良”、舉“孝廉”,不過還沒形成一條固定的制度。

等到漢武帝的時候,他繼位的第一年,就下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武帝親自對這些人進行了以古今治國之道爲主題的策問,應對的人有一百多名。著名的學者董仲舒,就是在這次策問中被武帝賞識,同時一套新的選官制度纔算基本成形了。

科舉制發明之前,朝廷是如何選拔官員的呢? 第2張

通過察舉和徵辟措施,西漢涌現出了一批人才,文臣像董仲舒、石慶、汲黯、司馬遷、司馬相如、東方朔、朱買臣、張騫、蘇武等,武將更是有衛青、霍去病,這些無不是歷史有名的人物,不過他們的出身卻都不高。

到了東漢,仍然沿用“察舉”和“徵辟”的選官制度,不過此時“察舉”和“徵辟”制度的弊端也顯露出來了。不僅有好名好事之徒鑽這一制度的空子,爲自己博取聲譽。除此之外,這兩項選官制度都是經過推薦的程序,明君忠臣的時候,尚且可以,然而一旦朝綱廢弛、奸人當道,他們所舉薦的人往往也不是什麼人才,往往會和這些人狼狽爲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