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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如何改革考試製度?漢代官員選拔首現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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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出臺高考新政,深化考試製度的改革,其中的“文理不再分科”尤其引發了諸多熱議。其實,在中國古代,各種考試製度改革一直沒有斷過,先秦時期已有“口試”,西漢時期出現“筆試”、“抽籤考試”,唐代開始設“特招”,宋代曾精減“考試科目”,明清時期考試更加“標準化”……

古代如何改革考試製度?漢代官員選拔首現筆試

漢代官員選拔首現“筆試”

漢文帝劉恆首推“策問”環節“著之於篇朕親覽焉”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考試製度的國家。先秦時,齊國上卿管仲已提出了選拔人才的“口試”模式,“設問國家之患”。到西漢,現代考試最主要、最普遍的模式–筆試已出現。

劉邦在建立漢朝後,意識到了人才對治國的重要性,大力推行上古三代時已存在的“察舉制”,廣招人才。劉恆當了皇帝(文帝)後,在察舉制這種選人用賢手段的基礎上又加入了“策問”環節。

所謂“策問”,又叫“策試”,系由皇帝親自主持、親自出題的考試,由應試者進行書面回答,即漢文帝所謂“著之於篇,朕親覽焉”。

公元前165年,漢文帝下詔,對所有經三公九卿、郡守薦舉的應試士子進行統一筆試,選出成績優異者。據《漢書·晁錯傳》,漢文帝很重視策問環節,所有答卷均嚴加密封,“周之密之,重之閉之”,不得泄露。

漢文帝主張的“策問”,在中國考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義,不僅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一次筆試,也是世界最早的一次筆試。而且,開創了封建皇帝親自主持考試的風尚,爲以後歷代皇帝所效仿,科舉時代的“殿試”模式或許就是受此啓發而來。

在中國這次最早的筆試中,獲得最好成績的是後來成爲著名政治家的晁錯,“對策者百餘人,唯錯爲高第。”晁錯也因此成爲是史上“筆試第一人”,其答題格式,在相當長的時間裏成爲這類考試的模板。

在漢文帝之後,筆試成了通行檢驗水平和業績的常規手段。如確立儒術在中國文化中統治地位的大儒董仲舒,就是在漢武帝劉徹第一次詔舉賢良的筆試中脫穎而出的,其“天人三對策”,受到漢武帝的讚賞,考試成績名列“上第”,出任江都相。

更值得一提的是,董仲舒不僅是筆試的受益者,還是“考試”這一詞彙的首提者,他在《春秋繁露·考功名》一書中提出了“考試之法”:“計功量罪,以多除少,以名定實,先內弟之,其先比二三分,以爲上中下,以考進退……”

漢代實施“五經課試法”

漢桓帝劉志始設“抽籤考試”考不好可以複試

劉恆實行的“策試”,並不是針對普通的學子,漢代對在校生的考試模式則是“抽籤考試”。

漢代是中國教育史上大力興辦高等學府–太學的時代,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興太學”建議,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漢武帝要求丞相公孫弘等人拿出設立太學的具體方案,不久即在當時的首都長安建起校舍,中國古代真正意義上的高等教育由此開始。

此後,漢代的高等教育進入快車道,太學擴建,學生擴招,校園規模和在校生人數均大大增加。在西漢末期王莽主政時,太學進一步擴建,建成的校舍能容萬名學生,一直到東漢末年,漢代太學生的數量都常維持在3萬名左右。

漢代太學“寬進嚴出”,並沒有嚴格的入學考試,以甄別選送爲主,但要想畢業拿到“學位證書”(以被選拔當官,即所謂“入仕”爲標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太學的學生每學年都有考試,即所謂“課試”。根據課試成績好差評出甲、乙兩科,成績直接與仕途掛鉤,優秀者可授以相應的官職。

課試採用“射策”的方法,通俗地說就是將考題(“策”)放在桌子上,考試時由學生隨機抽取(“射”)作答,根據答案的優劣評出學業等級,類似於現代的“抽籤考試”。另有學者根據《後漢書·順帝紀》注引《前書音義》,認爲射策是一種“選題考試”。

射策是漢代特有的學生考試模式,當時太學生主要學《易》、《書》、《詩》、《禮》、《春秋》等“五經”,考試時便圍繞五經出題,因此又稱“五經課試法”。

漢代的太學生考試製度先後有過多次調整,東漢永壽二年(公元156年),由於太學生在校人數過多,舊的考試辦法已不能適應擴招,於是漢桓帝劉志對考試製度作出了重大的調整,將原來一年考一次,改爲兩年考一次,錄取名額也不再加以限制。

據《文獻通考·學校一》,在改“兩年一考”的同時,又設複試制度,可以多次考試,第一次沒考好者還有二次、三次……,只要通過考試都可以“補吏”;或者留校,等兩年後參加更高一級的考試。由於複試並沒有次數限制,大大減輕了學生的學習壓力。

唐朝“鄉貢”允許“自學考試”

唐高宗李治開設“制科”特招“非長之才”

中國考試製度發生根本性的改革是在隋唐時期。因爲此前的考試屬於“察舉制”時代的考試。而在此之後,中國才進入了真正考試的“科舉制”時代。

隋文帝楊堅在建立隋朝後,於開皇年間廢除了“九品中正制”人才選拔方式,實行分科考試,設秀才科、明經科“分科舉人”。隋文帝死後,隋煬帝楊廣於即位次年(公元605年)即對“分科舉人”的考試製度進行改革,考試科目多達“十科舉人”。在推出分科考試的同時,隋朝還全面恢復中央和地方的公辦學校(官學),強調考試製度:“教習生徒,具以課試之法,以盡砥礪之道。”

唐代則出現了系統的國民教育體系,與之配套的考試製度也全面建立。唐代考試的特點之一是面向全體國民,不只在校學生可以參加科舉考試,社會青年等非在校生也可以通過自學參加考試,這種非在校生參加科舉叫“鄉貢”。據《新唐書·選舉志上》記載:“舉選不由館、學者,謂之鄉貢。”鄉貢不僅和在校生有同等的報考資格,在中唐以後甚至出現了“重鄉貢、輕生徒”的現象。

起初自學考試有嚴格要求,考生必須在當地(本籍)報名,必須經過縣、州府的考試,合格者才能上報個人檔案材料(解狀),每年十月參加禮部考試。到唐朝後期,對自考生的限制放寬,不再受籍貫限制,可異地投奔取解,州縣考試也不再嚴格,有時不經過考試也能給予解狀,稱之爲“拔解”。鄉貢爲平民子弟開闢了一條升遷之路,自學者可以和生徒一同競爭人仕,極大地刺激了民間自學與辦學的熱情。

上述是唐代的常科考試,在唐朝的考試製度改革中,還設有“制科考試”。所謂“制科”,是有別於定期考試的不定期科舉考試,制科又叫特科、制舉,目的是防止常科考試埋沒特長生,選拔“非長之才”,以彌補常科的缺陷和遺憾

制科考試類似於現代的“特招”,招收某一方面的特長生。據《雲夢漫鈔》記載,高宗李治在位時的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唐朝始設制科,顯慶三年(公元公元658年)始有“志烈秋霜科”,詩人韓思彥考中該科。之後,武則天又對制科考試作了調整,要求進行殿試,加試策文三篇。

宋代進士考試分爲“經義”“詩賦”

明清考試“標準化”爲童試鄉試會試殿試四級

宋代科舉考試同樣經歷過幾次較大改革,改革的目標首先是對考試內容進行調整,精減考試科目。宋仁宗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教育家范仲淹提出了“精貢舉”的觀點。到王安石變法時期,合併考試科目成爲科舉考試改革的中心內容。在王安石的考試新政中,罷去明經諸科,僅存進士科,同時設立“三舍升試法”,實行由學校直接升選貢舉的制度。

考試製度改革在歷朝都是大事,王安石的考試改革由於變化較大,爭議也大。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朝廷只好將進士考試分爲“經義進士”和“詩賦進士”兩個考試科目,到南宋初,又將經義和詩賦合爲一科……就如今天的文理分科一樣,分分合合,反反覆覆。

宋代也有制科考試,還提升了武則天開設的武舉考試地位,讓“武舉”與“文舉”一樣,擁有同等的“學歷地位”,當然這與當時國家對軍事人才的需要有很大關係。

宋代的考試科目改革,都是圍繞爲國家選拔出實用人才、急需人才而設置的。如王安石考試改革中就重經義而輕詩賦,去掉詩賦、帖經、墨義,曾遭到蘇軾、司馬光等人的強烈反對。

明清時期,中國的考試製度已完全定型,科舉考試分爲童子試、鄉試、會試、殿試等四種固定考級,最明顯的是出現了“標準化”考試。考試以“八股文”爲典型,作文從開頭到結尾都有固定的標準和程式,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爲題目,以朱熹等的註釋爲標準。

“標準化”考試減輕閱卷者的工作量,但因爲脫離社會實際,不利於考生的自由發揮和人才選拔,當時便遭到有識之士的批評,清乾隆二年(公元1663年),朝廷曾一度詔廢“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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