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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恥在怎樣的背景下發生的?起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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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變是指靖康二年(金天會五年,1127年)金朝南下攻取北宋首都東京,擄走徽、欽二帝,導致北宋滅亡的歷史事件。又稱靖康之亂、靖康之難、靖康之禍。

北宋宣和七年(金天會三年,1125年),金軍分東、西兩路南下攻打宋朝。東路由完顏宗望領軍攻燕京。西路由完顏宗翰領軍直撲太原。東路金兵破燕京,渡過黃河,南下汴京(今河南開封)。宋徽宗見勢危,乃禪位於太子趙桓,是爲宋欽宗。靖康元年(金天會四年,1126年)正月,完顏宗翰率金兵東路軍進至汴京城下,逼宋議和後撤軍,金人要求五百萬兩黃金及五千萬兩銀幣,並割讓中山、河間、太原三鎮。同年八月,金軍又兩路攻宋;閏十一月,金兩路軍會師攻克汴京。宋欽宗親自至金人軍營議和,被金人拘禁。

除徽欽二帝之外,還有大量趙氏皇族、後宮妃嬪與貴卿、朝臣等共三千餘人北上金國,東京城中公私積蓄爲之一空,靖康之變導致北宋的滅亡。

靖康之恥在怎樣的背景下發生的?起因是什麼?

背景

金朝興起

女真先世稱肅慎,源出自靺鞨七部中的黑水靺鞨,原居住在今黑龍江與松花江合流以下的黑龍江流域的南北地區。遼天慶四年(1114年)九月,遼朝加強對寧江州(今吉林扶余東)的防禦,阿骨打集諸路兵誓師於來流水(今拉林河),舉起抗遼鬥爭的義旗。接着攻佔遼的寧江州、出河店(今黑龍江肇源西南的吐什吐)、賓州(今吉林農安東北)、鹹州(今遼寧開原)。終於在次年(遼天慶五年,宋政和五年)正月初一日(1115年1月28日)即帝位,國號爲金,年號爲收國,是爲金太祖

金朝從建國伊始就確定了以農爲本,不改易舊俗,發展奴隸制和抗遼滅遼的對內對外的方針。宣和五年(金天輔七年,1123年)八月,金太祖死,弟吳乞買即位,是爲太宗,基本上繼承太祖事業,繼續平定張覺,張覺叛軍被宗望平定,張覺逃奔於宋。金太宗即位之初,對宋朝守太祖的命令,與西夏議和。這主要是爲穩定南京(原平州)的形勢以及進一步擒捉遼天祚帝,這是當時滅遼所需要的,也是爲鞏固金代遼而統治所需要的。金對宋不斷派遣使臣通好。天會三年二月二十日(1125年3月26日),天祚帝被擒,遼亡。六月,金派李用和等充告慶使如宋。金滅遼後,繼遼與宋對峙。金與遼不同,是個新興起的政權,這個政權的出現和發展使當時南北雙方的政治關係發生了新的變化。當時亦不再是金宋夾攻滅遼,而是金代遼與北宋的和戰問題。金代遼而爲宗主。

靖康之恥在怎樣的背景下發生的?起因是什麼? 第2張

海上之盟

北宋末年,政治腐敗,農民起義此伏彼起,宋徽宗、蔡京、童貫統治集團想乘遼朝衰亡之際,採取聯金滅遼的戰略,奪取五代後晉割給遼朝的燕雲十六州,以建立“萬世功業”。

政和元年(1111年),鄭允中、童貫使遼,遼人馬植夜謁童貫獻滅遼之策,受到童貫的重視,遂約馬植歸來,馬植到宋首都開封童貫家後,上書給徽宗,獻計宋派遣使臣自登州(今山東蓬萊)、萊州(今屬山東)渡海到遼東與女真結盟,共滅遼朝,可以奪取五代後晉割給遼朝的燕、雲地區。深受宋徽宗賞識,賜馬植姓名爲李良嗣,後又賜姓趙。金朝建立後宋曾遣使渡海,但未能登陸而回。

重和元年(金天輔二年,1118年)馬政使金口頭表達宋金聯合攻遼及燕、雲地區歸來,金遣散覩等人使宋商議結盟事務。宣和二年(金天輔四年,1120年)宋遣趙良嗣、馬政先後使金,金亦數次遣使來宋,雙方議定夾攻遼朝,遼燕京由宋軍攻取,金軍進攻遼中京大定府(今遼寧寧城西)等地,遼亡後燕雲地區歸宋朝,宋將原納給遼朝的歲幣轉給金朝,史稱“海上之盟”。

靖康之恥在怎樣的背景下發生的?起因是什麼? 第3張

起因

與金朝締結盟約之後,北宋出兵燕雲。但由於宋軍腐敗,缺乏戰鬥力,數十萬大軍兩次攻打遼南京(今北京),均被遼守軍打敗,遼南京還是由金軍攻佔。宋每年加付一百萬貫錢爲代稅錢,隨同每年的“歲幣”交付給金朝,宣和五年(金天會元年,1123年)四月,金方將燕京及所屬九州中的西部六州歸宋。但燕京居民大部已被金俘往東北作奴隸,宋所得的只是“城市邱墟、狐狸穴處”殘破不堪的一座空城,宋設燕山府路統治新得的燕京地區。雲州(遼西京)地區,金太祖也表示在宋出犒軍費給金的條件下歸屬宋朝。五月,金已許將朔(今屬山西)、武(今山西神池)、蔚(今河北蔚縣)三州先歸宋,還沒有來得及執行,就因同年六月金太祖病死而中止。

金太宗即位之初也是遵守盟約的。宣和六年(金天會二年,1124年),當時的主將完顏宗翰、完顏宗望都反對割山西地與宋,太宗還說:“是違先帝之命也,其速與之。” 宗翰、宗望反對割山西地,《金史·宗翰傳》有一段記述很清楚:“宗翰復奏曰:‘先皇帝徵遼之初,圖宋協力夾攻,故許以燕地。宋人既盟之後,請加幣以求山西諸鎮,先皇帝辭其加幣。盟書曰:無容匿逋逃,誘擾邊民。今宋數路招納叛亡,厚以恩賞。累疏叛人姓名,索之童貫,嘗期以月日,約以誓書,一無所致。盟未期年,今已如此,萬世守約,其可望乎。且西鄙未寧,割付山西諸郡,則諸軍失屯據之所,將有經略,或難持久,請姑置勿割。’上(太宗)悉如所請。”

據此宋朝亦知求山西地並非失約,因之請加幣以求之,金太祖不要宋朝的加幣獨許之,這是把合法佔領的原遼地讓給宋,其目的是爲和好,其條件是“無容匿逋逃,誘擾邊民”。完顏宗翰認爲宋朝已違反條件的規定,是敗約的行爲,因此反對再割山西諸鎮與宋朝,同時也是從鞏固金朝西邊的形勢出發的。宣和五年(金天會二年,1123年)十一月,金軍打敗張覺,張覺逃亡燕山府藏匿,金朝向北宋索要張覺。後來北宋雖然殺張覺送回首級,但北宋藏匿金朝叛將一事成爲金朝南侵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