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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期對平民百姓的養老有什麼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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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公元618年—907年),是世界公認的中國最強盛的時代之一。李淵於618年建立唐朝,以長安(今陝西西安)爲首都。共289年。今天小編就爲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長安十二時辰》的熱播,引來了探討唐朝文化制度的熱潮。在《長安十二時辰》中有一位80歲的老人,大家都叫他“何監”。在馬伯庸老師的原著裏,“何監”就是賀知章。原著中塑造了一個運籌帷幄的賀知章,此人看似垂垂老矣,實際上內心老謀深算。在馬伯庸原著《長安十二時辰》第七章《申正》中,有一段關於賀知章“致仕”後的描寫:

太子對這位耆老格外尊崇,特許東宮藥園可以隨時爲其供藥。賀知章致仕之後,把京城房產全都賣掉了,只剩了這一座還在,可見是非常喜歡……李泌踏進寢屋,定了定神,深施一揖:“李泌拜見賀監。”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一個80歲的老臣,雖然已經退休,不管是當朝皇帝,還是太子,乃至官員,對賀知章都非常尊重。本文不談論《長安十二時辰》的劇情,從“何監”致仕,來談一談唐朝的尊老養老制度。

一、“孝”文化推動古代尊老傳統

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規範,孝文化的源遠流長。《孝經》曰: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早在西周時期,就有了“至德、敏德、孝德”,合稱“三德”。《禮記》中,把父慈、子孝、君仁、臣忠視爲人義。在《左傳》《論語》《大學》等古籍中,都有對孝的論述。到了漢朝,孝文化被提到了國家的高度,漢朝皇帝以孝治天下,把“孝”和“忠”字並列,合稱“忠孝”。漢朝皇帝的諡號也都以“孝”字開頭,例如,漢文帝的諡號是孝文皇帝,漢武帝的諡號是孝武皇帝等(下圖爲漢文帝侍母親嘗湯藥圖)。

孝文化,不僅僅指對父母和親人的仁愛,同時,也推動了中華民族尊老養老的傳統。以至於,在中國歷史上的諸多時期,朝廷都制定了許多關愛老人、尊老養老的禮儀和制度。

到了唐朝,孝文化已經不僅僅是道德的約束,在法律方面,也有對老人去的保護,例如《唐律疏議》記載:

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

翻譯過來的意思是:如果父母、祖父母還在世,子孫敢分家另立門戶的,判三年徒刑。此法律可以保證子孫不離開父母,讓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唐朝在尊老養老方面,有了較大的發展,例如規定子女必須贍養老人,制定老人的相關免除賦稅的政策,補貼老人的“補給侍丁”制度等。筆者將從“平民養老”和“退休官員養老”兩個方面來論述唐朝的尊老養老制度。

唐朝時期對平民百姓的養老有什麼樣的制度?

二、唐朝對平民百姓的養老制度

1.免稅

在農耕社會,百姓要承擔賦、稅、役三種不同形式的賦役義務,這種賦役制度是沿襲秦漢以來的舊制。百姓除了上繳糧食以外,每戶還要按人口承擔勞役、兵役等義務。唐朝時期,規定年滿60歲以上的平民百姓,賦役全免。這樣的規定,不僅體現了唐朝尊老養老,更爲普通家庭減輕了負擔。

2.補給侍丁

補給侍丁制度,是唐朝較有特色的養老制度。唐朝不僅給老人免除賦稅,還會給老人安排侍丁來照顧。所謂“侍丁”,可以理解爲現在的護工。唐玄宗開元二十五年,有關於“補給侍丁”制度的詳細說明,據《通典》卷67《食貨七·丁中》記載:

開元二十五年戶令雲:諸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丁一人;九十,給二人;百歲三人。

可見,開元年間對於80歲以上的老人,朝廷就要給1位侍丁,90歲以上的老人,給兩位侍丁,對於一百歲以上的,要給3位侍丁。不僅這些老人免除徭役,這些侍丁因爲照顧老人有功,同時也被免除徭役。“補給侍丁”制度,較能體現唐朝對尊老養老方面的社會風貌,同時也可以看出唐朝對尊老養老的重視。

3.尚齒

尚齒制度也是唐朝尊老養老的另一個特色, “尚齒”兩個字,出自《莊子·天道》:

宗廟尚親,朝廷尚尊,鄉黨尚齒,行事尚賢,大道之序也。

其意是尊重年老的人,在唐朝,“尚齒”成爲唐朝的尊老制度之一,唐太宗李世民在剛剛登基時,就發佈了“即位赦”,對尚齒有了明確規定。據《唐大詔令集》記載:

八十以上各賜米二石,綿帛五段 ;百歲以上各賜米四石,綿帛十段 ;仍加版授,以旌尚齒。

唐太宗規定,80歲以上的老人,朝廷要賜兩石米,五段布匹,百歲以上的,加倍。尚齒讓唐朝老人在物資方面得到了補充,更減輕了家庭的負擔。

4.養老詔

養老詔是唐朝皇帝專門下發關於尊老養老的詔書,唐朝幾乎每位皇帝都多次發佈養老詔,據《冊府元龜》記載,唐太宗李世民在位23年,共計發佈了28次養老詔。另外,皇帝還親自到去百姓家中探訪老人。如《唐高宗實錄》就曾記載:

(高宗)以河南縣大女張年百三歲,親倖其第。

唐朝時期對平民百姓的養老有什麼樣的制度? 第2張

也就是說,唐高宗李治曾親自到百姓家中,探訪103歲的老人。,皇帝這種“下基層尊老”的做法,來爲社會做榜樣。

5.悲田養病坊

唐朝在老人的醫療方面,也有一些實質性的考慮。例如《事物紀原》記載,武則天時期,唐朝在長安和洛陽設置了“悲田養病坊”,下轄悲田院、療病院、施藥院三院,專門用於養老和救濟。需要說明的是,悲田養病坊是半官方的機構,還有很多民間善人和僧侶參與其中,相當於現在的“慈善機構”。

悲田養病坊是唐朝尊老養老的重大舉措,同時,也是未來敬老院的雛形,意義重大。

6.法律保護

上文已經提到,唐朝對於老年人權益的保護,有其法律依據。若父母健在子孫分家遷居者,要被判刑。實際上,遠遠不止這些。唐朝法律不僅規定了子孫對父母的衣食等物質供養,還規定了子孫對老人必須有精神方面的安慰。子女然給老人高興,在古代稱爲“色養”。

據《貞觀政要·孝友》記載:

司空房喬,事繼娘,能以色養,謹慎過人。

房喬,即當時的司空、宰相房玄齡。說的是房玄齡謹慎瞻仰繼母,始終和顏悅色,十分難得。唐朝對於那些總惹老人生氣,不能做到“色養”的子女,也有法律懲罰。也就是說,唐朝法律,不僅保證了老人的物資需求,還考慮到了老人的精神需求。

綜上所述,唐朝對平民的養老尊老十分重視,在物資、經濟、生活、精神等方面都有顧及。尊老養老作爲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唐朝對這方面的作爲,體現了繁華大唐的偉大的人文關懷。

三.唐朝對退休官員的養老制度

在封建社會,官員被認定爲社會的精英,不管是爲官時期,還是退休後,他們享受的待遇都和平民百姓不同。在古代,官員退休,被稱爲 “致仕”,致仕有主動的,也有被動的。一般情況下,官員致仕後,朝廷會繼續保證他們生活待遇,在官員養老方面,也給予了比普通百姓更高的重視。

1.半額俸祿

唐朝官員的退休年齡是70歲,被稱爲“懸車”之年。《舊唐書·李百藥傳》曰:“及懸車告老,怡然自得。”形容官員致仕之後,車被廢棄不用了。唐朝的官員致仕,根據品級不同,規定略有不同。一般情況下,六品以下的官員,到了70歲就退休了,朝廷不會挽留。而六品以上,能力出衆者,特別是朝廷大員,皇帝一般都會挽留,讓他們“多做貢獻”。如《長安十二時辰》中的賀知章,80歲的時候才被批准致仕。

唐朝時期對平民百姓的養老有什麼樣的制度? 第3張

唐朝官員一旦退休,如果沒有特殊賞賜的情況下,都會享受致仕前的半額俸祿。唐朝官員的俸祿,分兩部分,“俸”指的是俸銀,“祿”指的是祿米。半額俸祿制度,是唐朝對致仕官員的物質保證。

2.賞賜金銀田帛

對於功勳之臣,特別是朝廷重臣的致仕,朝廷一般還有額外的賞賜,據《新唐書》記載,貞觀八年,尚書右僕射李靖因足疾,請求致仕。李靖是唐朝開國戰神,功勳卓著。他申請退休,並非因爲有病,而是他知進退的一種表現。李世民得知李靖要致仕,非常高興,不僅批准了申請,還親自慰問,賞賜絹帛千段、御馬兩匹。而且特許,俸祿不減半。

還有一些大臣,在提出致仕的時候,皇帝就會賞賜他們一些良田美宅,供他們頤養天年。

除了上述情況以外,唐朝每逢天子即位等大慶之年,也會給已經致仕的三品以上官員發放“福利”。這些福利包括賞賜足額俸祿,賞賜布匹、銀兩等。

3.賜杖和麪聖

賜杖制度,始於漢朝。意思是對於年老的功勳官員,特別是在官員致仕時,皇帝會賜給他手杖。這是莫大的榮譽。對於功勳官員,到了特殊時期,還會被召回面聖。皇帝會詢問這些官員的退休生活。但如果不是功勳卓著的大臣,或者是皇帝的親信、老師,一般不會有這種待遇。

4.官員父母的養老

在封建社會,難免會遇到這種情況:官員到各地爲官,無暇照顧老家的父母。因“忠”而棄“孝”。唐朝對此有兩種解決方案:第一,允許官員把老人接到任職之地,在當地贍養自己的父母。第二,如果任職之地實在太過偏遠,或者老人行動不便的,可以申請調到家鄉任職,或者申請朝廷對家中父母重點照看(下圖爲朱壽昌棄官尋母)。

綜上所述,關於唐朝官員的尊老養老制度,雖然只列舉了4種情況,但可以看出,唐朝在經濟、精神、人文關懷等各層面對退休官員尊老養老的重視。

四、唐朝尊老養老的歷史意義

唐朝時期對平民百姓的養老有什麼樣的制度? 第4張

縱觀有唐一代,統治者對尊老養老比較關注,唐朝的尊老養老制度相較於前朝也有較大的進步和發展。其歷史意義有三點:

第一,在文化方面,唐朝繼續發揚了尊老養老的傳統文化,倡導尊老養老的社會風尚,讓孝親觀念深入人心。這種社會風貌,不僅展示了大唐各方面的繁盛,更能體現其人文方面的豐富性,對中華民族的孝親文化,影響重大。

第二,在社會影響方面,唐朝對平民和官員的尊老養老制度,不僅保證了老人在經濟、精神等方面的老有所養,更在法律方面,對全民約束,保證了各項養老制度的順利實施。而且,在民間興辦慈善機構,對後世有重大的借鑑意義。

第三,唐朝發展尊老養老制度,是唐朝繁華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一種體現。反過來,尊老養老制度,促使了百姓安居、老有所養,對社會和諧有正面的推動。可以說,唐朝的尊老養老制度,也推動了唐朝的繁華,二者相得益彰。

但是,唐朝尊老養老制度,也有一定的侷限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設置的年齡限制過高,官員70歲退休,百姓80歲纔有補給侍丁等,結合唐朝的平均壽命情況,能享受到這個待遇的老人,少之又少。第二,唐朝引導民間孝親,值得肯定,但也促使了許多“愚孝”行爲。例如《冊府元龜》曾記載:唐玄宗時期,曾有人割身上的肉給母親吃,被朝廷嘉獎,其他“孝子”紛紛效仿等。

總結下來,唐朝尊老養老的社會制度和風貌,對唐朝的繁華,對中華文明的正面影響巨大,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