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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桑輯要》:養蠶·收種 全文及翻譯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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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桑輯要》,中國元代初年司農司編纂的綜合性農書。成書於至元十年(1273)。其時元已滅金,尚未並宋。正值黃河流域多年戰亂、生產凋敝之際,此書編成後頒發各地作爲指導農業生產之用。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養蠶·收種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齊民要術》: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則絲薄,近地則子不生也。

《務本新書》:養蠶之法,繭種爲先。今時摘繭,一概並堆箔上,或因繰絲不及,有蛾出者,便就出種。罨壓、燻蒸,因熱而生,決無完好。其母病,則子病,誠由此也。今後繭種,開簇時須擇近上向陽,或在苫草上者,此乃強梁好繭,《農桑要旨》雲:繭必雌雄相半,簇中在上者多雄;下者,多雌。陳志弘雲:雄繭尖細、緊小,雌者圓慢、厚大。另摘出。於透風涼房內淨箔上,一一單排。日數既足,其蛾自生,免薰罨,鑽延之苦,此誠胎教之最先。若有拳翅、禿眉、焦腳、焦尾、薰黃、赤肚、無毛、黑紋、黑身、黑頭、先出、末後生者,揀出不用。止留完全肥好者,勻稀佈於連上。擇高明涼處,置箔鋪連。箔下地須灑掃潔淨。蠶連厚紙爲上,薄紙不禁浸浴。《野語》雲:連,用小灰紙更妙。候蛾生足,移蛾下連。屋內一角空處,豎立柴草,散蛾於上。至十八日後,西南淨地,掘坑貯蛾。上用柴草搭合,以土封之,庶免禽蟲傷食。蓋有功於人,理當如此。《農桑要旨》雲:將蛾作三坑,埋種田地內,能使地中數年不生刺芥。

《士農必用》:蠶事之本,惟在謹於謀始,使不爲後日之患也。眠起不齊,由於變生之不一;變生不一,由於收種之不得其法。故曰:“惟在謹於謀始。”

擇繭出種者:取簇中腰東南,明淨厚實繭。蛾:第一日出者,名“苗蛾”,不可用。屋中置柴草,上放不用蛾。次日以後出者,可用。每一日所出,爲一等輩。各於連上寫記,後來下蟻時各爲一等輩;二日相次爲一輩猶可,次三日者則不可,爲將來成蠶,眠起不能齊,極爲患害。另作一輩養則可。末後出者,名“末蛾”,亦不可用。鋪連於槌箔上,雄雌相配。當日可提掇連三五次,去其尿也。至未時後,款摘去雄蛾,放在“苗蛾”一處,將母蛾於連上勻布。稀稠得所。所生子如環成堆者,其蛾與子皆不用。其餘者,生子數足,更當就連上,令覆養三五日。不覆養,則氣不足。然後將母蛾亦置在雄蛾、苗蛾、末蛾處,十八日後,埋之。

《農桑輯要》:養蠶·收種 全文及翻譯註釋

養蠶·收種 翻譯

譯文

《齊民要術》:收取作種用的繭,一定要選擇位置在蠶簇中部的。靠近上面的,將來蠶繭絲薄;靠近地面的,所產的卵不化生。

《務本新書》:養蠶的方法,選取繭種最爲首要。現在人們將摘下來的蠶繭,一概堆放在箔上,往往還沒有等到繰絲,有的繭已經出蛾,便將這樣的蠶蛾用來下種。這些因爲罨壓燻蒸受了熱而生出的蠶蛾,決沒有不帶病的。病蛾所產的子將來必會生病,這是很自然的事情。今後選取繭種,在開簇的時候,應擇取靠近蠶簇上部向陽的蠶繭,或者在苫草上的繭,都是強健的好繭。《農桑要旨》說:選取種繭,應使雌繭和雄繭各佔一半。在簇上部的多爲雄繭,在下部的多爲雌繭。陳志弘說:雄繭形狀尖細,繭絲緊實,繭較小;雌繭形狀圓粗,繭絲厚,繭較大。另外摘下,放在通風涼房中的乾淨箔上,一個一個地排列成整齊的單層。日數到了以後,蠶蛾自然地會化生出來,且可免受熱蒸、掩壓、鑽延的苦難。這是保持幼蠶先天壯健的首要的事情。蠶蛾中如果有拳翅、禿眉、焦腳、焦尾、薰黃、赤肚、無毛、黑紋、黑身、黑頭、最先出的、末後生的,一概揀出不用。只留完全肥而好的,均勻、稀疏地布放在連紙上面。選擇高亢明亮風涼的地方,安置蠶箔鋪放蠶連,箔下的地面須灑水掃除乾淨。作蠶連用的紙,以厚紙爲最好,薄紙經受不住浸種浴種。《野語》說:蠶連用小灰紙更好。等到蠶蛾產子畢,將蛾移下蠶連,在屋中空閒的角落,樹立起一些柴草,將蛾散佈在草上。到十八天過後,在西南方的空地上,挖掘土坑,將蛾貯藏入坑中。上面用柴草蓋好,然後用土覆埋,以免被蟲鳥啄食。因爲蠶是對人有功的[益蟲],故理當受到這樣的愛重。《農桑要旨》說:將蠶蛾分作三坑埋在田地中,能使地在數年以內不生刺芥。

《士農必用》:養蠶一事的根本,全在於從一開始便要事事謹慎,使不至日後爲患。蠶的眠起時間不整齊化一,是因爲蟻蠶化生的時間不一致;蟻蠶化生的時間不一致,是因爲收取蠶種不得法;所以說:“養蠶一事全在於注意開始。”

擇繭出種者:摘取蠶簇中腰部分東南面的,明亮、光潔又非常厚實的蠶繭。蛾:第一天出的蠶蛾叫做“苗蛾”,不可用。屋中放置柴草,將不用的蛾放在上面。第二天以後出的蛾可以用。每天生出的蛾,各作爲一等輩。分別在蠶連上作記錄,日後下蟻時各爲一等輩。將兩天先後相鄰的蠶連作爲一輩也還可以,如將三天相鄰的蠶連作爲一輩卻不可,這樣做會使將來長出的蠶,眠起先後不齊,極爲有害。只有另行分開作爲一輩飼養纔可以。末後出的蛾,叫做“末蛾”,也不能用。蠶連鋪在蠶槌上面的箔上,讓雌蛾和雄蛾交配。當天可將蠶連提掀三五次,抖去尿液。到午後未時,便可輕輕地將雄蛾摘掉,同苗蛾放在一起。將母蛾均勻地放置在連上,稀稠要適中。有的蠶蛾所下的卵子,呈環狀並且累積成堆,這樣的蛾與子皆不用。其餘的蛾產卵完畢,還應當讓在蠶連上繼續覆養蠶子三五天。蠶子不經過母蛾的覆養,便生氣不足。然後也將母蛾同雄蛾、苗蛾、末蛾放置在一處,過十八天以後掩埋掉。

《農桑輯要》:養蠶·收種 全文及翻譯註釋 第2張

註釋

①關於蠶的選種,到了《齊民要術》,方纔明確地提出選取種繭。到《農桑輯要》,又進一步提出選蛾、選卵。後代的蠶書還有的要選蠶。現代多采用雜交育種新法。

②子不生:這裏所說的“子不生”,顯然不是由於蠶卵受精不良,因爲卵的受精過程,遠在此時以後。所謂“子不生”,大概是因爲在簇下作蠶的母蠶體弱,所產卵發育不良所致。

③罨:覆蓋,掩蓋。

④苫草:蓋蠶簇的幹稻草、穀草。

⑤強梁:強悍的意思。在這裏是指勇於爭奪好位置作繭的強健的蠶。殿本作“強良”。

⑥陳志弘:不詳。本書本卷引“陳志弘雲”一條,“陳道弘雲”一條,殿本均作“陳志弘雲”。兩條均在小注的最後,石聲漢說:“懷疑是重刻寫編時,司農司補入的。”

⑦胎教:按:“胎教”是指婦女懷胎後,其思想、視聽、言動,必須處處注意,給予胎兒良好的影響。這裏所說的是蠶的“胎教”,當然不涉及思想及行爲是否端正等項,主要是說必須保持母蠶健康,使蠶子先天壯健無病。

⑧這裏所指出的大多是發育不良和有病的蠶蛾。其中也包括最先出繭的蛾,即後文《士農必用》所稱的“苗蛾”,和最後出繭的蛾,即後文所謂“末蛾”,也不能作種蛾,以防成蠶眠起不齊。

⑨《野語》:本書共引用五條。頗像是書名,也有可能是指民間流傳的說法。

⑩小灰紙:一種特製的紙。製法不詳。

刺芥:石聲漢指爲“刺薊”。按:薊,菊科,春初出芽,葉與莖多刺,花呈紫色,萼有冠毛,形似眉刷。但謂埋過蠶蛾的田地可以不生刺芥,卻不太科學。

槌:懸置蠶箔的木架。《王禎農書》說:“此南方槃篚有架,猶北方椽箔之有槌也。”意思是說南方將放置蠶槃蠶篚的木架稱作“蠶架”,北方則將放置蠶箔的木架稱作“蠶槌”,是知“蠶槌”和“蠶架”爲同義,只是南北異名罷了。

未時:古時用十二地支記時,“未時”是午後一點至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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