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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溫克族是怎樣對待離婚和再婚的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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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鄂溫克人離婚的幾乎沒有,無論男方、女方提出離婚,都被認爲是錯誤的。兒女不能隨便不服從父母的意見。女子如果被夫家父母虐待而跑回孃家,也會被孃家的父母綁起來送回夫家去。正象鄂溫克諺語所說:“石頭扔到那裏,便固定到那裏,姑娘嫁給誰家,便終身生活在誰家”。

只是個別有離婚的,一般男人提出離婚的多。離婚一定得通過雙方父母,由父母決定。如男人一定不要自己的妻子,女方父母進行調解不行,就只能離婚。小孩屬於父親,女人走的時候,自己的東西可以帶走。

如果妻子死了,又娶了一個妻,原妻的家對新妻看成是自己的女兒,還要給東西。

一般對離婚的女人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爲她可能是不好的女人;另一種是也有同情的。

對寡婦的看法,都認爲她的命運不好,不可侮辱。過年過節大家要安慰她,請她參加年節的活動,但不能參加跳舞。

鄂溫克人中,寡婦不出嫁的很少,一般“毛哄”可以把寡婦從男家接回,再嫁給別人。

鄂溫克族是怎樣對待離婚和再婚的

通古斯鄂溫克人寡婦再嫁,有權帶走自己的財產,如不離開原丈夫的“包”,丈夫家不干涉,可以招一男人來原丈夫“包”同居。如離開原包時,原丈夫的兄弟有權留下孩子和一半財產。

鄂溫克族是怎樣對待離婚和再婚的 第2張

解放後,由於中國共產黨大力宣傳“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不少青年男女重新結合,選擇自己滿意的配偶。過去同姓之間不通婚的氏族外婚制也鬆弛了。

只要男女雙方情願,一樣可以申請結婚。寡婦改嫁也得到社會輿論的同情和支持,改嫁時可以帶走自己的孩子了。婚姻儀式上繁瑣的禮節和鋪張浪費也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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