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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的政治思想過於理想化,主張限制君權和設立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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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雖然是著名的思想家,但是他的政治思想過於理想化,身在明朝,卻主張限制君權和設立丞相,從“民本”的立場來抨擊君主專制制度者,堪稱是中國思想啓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訪錄》一書中。

限制君權

《明夷待訪錄》一書計十三篇,該書通過抨擊“家天下”的專制君主制度,向世人傳遞了光芒四射的“民主”精神,這在當時黑暗無比社會環境下是極其難能可貴的。《原君》是《明夷待訪錄》的首篇。

黃宗羲在開篇就闡述人類設立君主的本來目的,他說設立君主的本來目的是爲了“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釋其害”,也就是說,產生君主,是要君主負擔起抑私利、興公利的責任。對於君主,他的義務是首要的,權力是從屬於義務之後爲履行其義務服務的。君主只是天下的公僕而已,“古者以天下爲主,君爲客,凡君之畢世而經營者,爲天下也”。然而,後來的君主卻“以爲天下利害之權益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並且更“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爲天下之大公”,“視天下爲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均見《原君》)。對君主“家天下”的行爲從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

黃宗羲認爲要限制君主的權力,首先得明辨君臣之間的關係。他認爲:“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則設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從本質上來說:“臣之與君,名異而實同”,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因此,君主就不應該高高在上,處處獨尊的地位。就應該儘自己應盡的責任,即爲天下興利除害。否則就該遜位讓賢,而不應“鰓鰓然唯恐後之有天下者不出於其子孫”。

至於爲臣者,應該明確自己是君之師友,而不是其僕妾,“我之出而仕也,爲天下,非爲君也;爲萬民,非爲一姓也。”如果認爲臣是爲君而設的,只“以君一身一姓起見”,“視天下人民爲人君囊中之私物”,自己的職責只在於給君主當好看家狗,而置“斯民之水火”於不顧,那麼,這樣的人即使“能輔君而興,從君而亡,其於臣道固未嘗不背也”,但同樣是不值得肯定的。因爲“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這就是黃宗羲的君臣觀。它對傳統的“君爲臣綱”,“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綱常,無疑是一個有力的衝擊。

黃宗羲的政治思想過於理想化,主張限制君權和設立丞相

設立丞相

黃宗羲提出的限制君權的另一主張就是設立丞相。他認爲:“有明之無善政,自皇帝罷丞相始也。”這是因爲:

第一,“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彼此是平等的。“秦漢以後廢而不講。然丞相進,天子御座,在輿爲下”,還多少保持着主客的關係。現在罷除了宰相,就再沒有人能與天子匹敵了。這樣,天子就更加高高在上,更加奴視臣僚,更加專斷獨行,爲所欲爲。

第二,按照封建宗法制度的規定,天子傳子,但“天子之子不皆賢”;在這種情況下,幸賴宰相傳賢而不傳子,“足相補救”。可是在罷除宰相之後,“天子之子一不賢,更無與爲賢者矣”。這樣,勢必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無窮的災難。

第三,廢除宰相後設立的內閣大學士,其職責只是備顧問以及根據皇帝的意旨批答章奏,內閣沒有僚屬,沒有力事機構,其事權很輕,根本不能與昔日的宰相相提並論,內閣既無實權,而天子又不能或不願處理政事,於是就依靠一羣兇殘的宮奴來進行統治,這就出現了明代爲害至深且巨的宦官專權。

黃宗羲提出設宰相一人,參加政事若干人,每日與其他大臣一起,在便殿與天子共同議政。章奏由天子批答,“天子不能盡,則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更不用呈之御前,轉發閣中票擬”;閣中又繳之御前而後下該衙門如故事往返,使大權自宮奴出也。”此外,宰相設政事堂,下分若干房,分管天下庶務;“凡事無不得達”。設立宰相,是一種限制君權過分膨脹的有效措施。但它並不是責任內閣制。因爲皇帝仍然大權在握,仍然是名符其實的國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