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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新民本思想的理論主要由哪些部分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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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學者黃宗羲新民本思想的理論主要由哪些部分構成?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黃宗羲的新民本思想集中體現在其順治十年(1653年)寫下的《留書》和康熙二年(1663年)在《留書》基礎上擴充而成的《明夷待訪錄》。

一是政治模式。他在《留書・封建》篇指出,自秦以來中國政治“有亂無治”弊病的根源在於秦“廢封建之罪”,進而以“託古改制”的方式主張效法古代“封邦建國”的諸侯自治制度,退而求其次,則應效仿唐初設置“方鎮”以屏藩中央的制度。這實際上是一種制衡中央集權的地方自治設想。在《明夷待訪錄》中,黃宗羲破天荒第一次提出了“爲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思想命題。他所謂的“天下”指的就是人民(萬民)。

這個命題可以概括爲“君爲民害”論。進而,他又提出了“天下爲主,君爲客”的思想命題,確認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君是由民請出來辦事、爲民服務的客人,這可以概括爲“民主君客”論。黃宗羲還提出了“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的思想主張,實際上是堅持君臣共治天下的治權平等思想。這一政治模式顯然已經包含了反對君主專制、主張“民主”、“民權”的思想內容,因而具有樸素的民主性。

黃宗羲新民本思想的理論主要由哪些部分構成?

二是法制模式。黃宗羲以“託古改制”筆法,肯定“三代之法”是“天下之法”,而批評三代以下之“法”爲帝王“一家之法”,是“非法之法”,主張用“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並提出了“有治法而後有治人”的思想命題。這些思想主張,已經明確地包含了天下是人民之天下、應由人民共同治理的民治思想,包含了以萬民之公法治理天下的法治思想。

三是經濟模式。他對不斷加重農民負擔、造成“積累莫返之害”的歷代封建王朝的賦稅制度進行了深刻批判,並提出了一系列有利於發展商品經濟和工商業的思想主張,如“工商皆本”的政策主張,“廢金銀”而“通錢鈔”的幣制改革主張,“均田”、“齊稅”而又不排斥富民佔田的“井田制”構想。這些主張雖不免有空想成分,但在客觀上順應了資本主義經濟關係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要求,因而具有啓蒙意義。

四是教育模式。黃宗羲特別重視學校的作用,把學校的功能定位爲指導政治、引導輿論的場所,提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公其非是於學校”的政治主張,實際上提出了“以學術指導政治”的啓蒙思想;黃宗羲還力主改革以科舉取士的教育制度,提出了培養、選拔人才應堅持“寬於取而嚴於用”的原則,以及不拘一格選人才的“取士八法”。

五是哲學思維模式。他既繼承又超越了前輩王陽明的“心學”思想與乃師劉宗周的“誠意慎獨”之學,將王陽明的“致良知”說解釋爲“‘致’字就是‘行’字”的“行良知”說,將劉宗周立足於至善之“意”的“改過”說發展爲基於“工夫”實踐的“力行”哲學,提出了“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和“必以力行爲工夫”的重要哲學命題,還提出了“一本萬殊”與“會衆合一”辯證統一的認識方法論。這爲糾正當時流行的空虛學風、倡導社會變革提供了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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