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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一共主導了兩次變法 兩者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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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準備了:商鞅變法,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看吧!商鞅2次變法,內容有何不同?

商鞅,是戰國時期的改革家和思想家,也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在當時,通過商鞅變法,秦國成爲了一個很富裕的國家。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採取了一些措施,提高了國家的發展水平和人民的生活幸福。歷史上,商鞅一共主導了兩次變法,其中側重點都有不同,但是兩次變法的目的都是使國家更強大。

商鞅一共主導了兩次變法 兩者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商鞅人像圖

商鞅第一次變法

當時秦國的衛鞅受到秦孝公的委託,去攻打魏國,正好當時魏國的將領公子昂之前就是衛鞅的老朋友,衛鞅曾在魏國生活,在當時他們就是朋友了。於是衛鞅請求和公子昂和談,不要動用武力,公子昂認爲兩個人是認識這麼多年的老朋友了,所以並沒有懷疑也沒有起疑心,毫不猶豫的接受了這個請求。但是衛鞅卻在和談之後把公子昂抓起來了,抓住這個機會攻打魏國的軍隊,逼迫魏國的軍隊還給秦國原有的、被奪過去的土地。衛鞅因爲在這件事中大獲全勝,所以受封了領土,被稱作商君。

公元前338年的時候,秦孝公去世了,這時候太子即位,也就是秦惠王。有一些人上書告發商鞅,說他想要謀反,商鞅被下令逮捕,逃到了邊關,想要找個地方住宿,這裏的主人並不知道他就是商鞅,因爲當時商鞅主張的法令,沒有憑證的話是不能留宿的,留宿沒有憑證的人是要被治罪的,所以沒有收留他。商鞅還想要逃到魏國去,但是因爲之前的時候曾經抓了公子昂,所以魏國並不讓商鞅進去。於是商鞅回到了自己的封地,想要起義,但是失敗了,被施以車裂的刑罰。

商鞅第一次變法是在秦孝公六年的時候,也就是公元前356年,這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有:第一是頒佈了新的法律。包括連坐法的制定,商鞅把之前就有人制定的《法經》帶到了秦國,並且發佈了公告,告訴了所有人,實行這個法律,同時把之前稱作的“法”改爲了“律”的稱呼。還增加了連坐法,之前秦獻公還在的時候,實行的是什伍制,現在商鞅把他變成了連坐制,也就是一家如果有罪的話,那麼其他的九家就要揭發這件事,如果沒有人揭發的話,那麼一家人犯罪,其他的九家,加起來一共十家就要連坐。並且連坐的懲罰是很重的,知道這件事,但是不揭發檢舉的人就要“腰斬”,檢舉揭發的人就可以受到賞賜,但是如果是窩藏有罪的人,那麼就會和投降敵人一樣的罪受到懲罰,投降敵人的罪的懲罰是當事人要被殺頭,全家其他的人要去做苦役。

商鞅一共主導了兩次變法 兩者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第2張

▲商鞅畫像

第二就是獎勵軍功,禁止私鬥。同時還頒佈了二十等爵制,這是按照軍功來受到獎賞的制度,目的是爲了鼓勵秦國的人和軍隊在戰爭的時候要勇敢向前,不要做逃兵。商鞅所規定的這種領賞的規則是根據在戰場上殺了多少個敵人的人頭來算的,不同的首級對應不同的獎賞。如果殺的是敵人是甲士的話,拿到一顆人頭就可以賞爵位一級,如果不願意要這樣的爵位,想要做官的話,就給他們每年五十石的相應官職。

官爵的提升和斬的人的相應級數是對應的。爵位是從一級到二十級都有,越高的爵位就會有越高的待遇和權利。如果升到了第十級,這時候就是“五大夫”了,那麼就可以賞賜給當事人三百戶人家的稅地。如果再往上升,就可以享有六百人的稅地,並且還有權力收養其他賓客。而且,有了爵位的人如果犯法了,是可以減免的,通過貶低爵位來減少刑罰,如果爵位在二級或者二級以上,那麼就是貶低爵位,如果爵位本來就是最低的一級,那麼就通過取消爵位的方法來抵罪。

在這樣的法律制定下,官職和一些待遇、權力等,都是通過在戰場上獲得的功勞來進行獎勵的,而不是根據自己家族本來的勢力,甚至是之前的舊貴族,如果沒有在戰場上獲得功勞的話,也是不能受封領賞的。這樣做有很多的好處,不是靠出身就獲得爵位,這樣避免了貴族們的發展壯大,打擊了舊貴族的勢力。

第三就是重農抑末,發展農業生產。商鞅還是學習了李悝的做法,把盡地力之教這個措施帶到了秦國,重視農業生產領域。當時的秦國,地廣人稀,有很多的荒地,但是人口稀少。於是,商鞅就把改革的重點放在了開墾荒地,擴大耕地面積去發展農業。雖然重視農業,但是商鞅並沒有特別抑制商業,他對待一些國家必須的商業是持支持態度的,但是在一些並不實用的商業領域,商鞅是很反對的。

商鞅爲了發展農業,除了制定了叫做復其身的獎勵之外,還做了一些其他的規定,比如,凡是一家人,如果這家人又兩個以上的成年男性的話,那麼這家就必須分家,兩個兄弟各立門戶,不然的話就要出雙倍的稅和勞役。這樣做是爲了鞏固以及更加發展壯大原有的封建生產關係。把一個人口衆多的大家庭分成一個個的小家庭,那麼每個家庭的成年男性就都必須去努力工作養活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不會去浪費時間和體力做其他不必要的事情。

發展農業的另一個措施就是去其他人多但是地少的地方招新居民來秦國,到這裏開墾荒地。商鞅規定,韓國、趙國和魏國的民衆如果來到了秦國定居,就會被分配有土地和房子,並且三代之內都是不用服勞役的,而且還不用參加戰爭,如果來定居並且還去墾荒的話,那麼除此之外,十年之內還有可以免除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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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荒圖

在商鞅頒佈的政策中,制定的各種關於農業的措施,本來居民少、土地多,有很多荒地的秦國,在農業領域本來很落後,商鞅的這些措施,使秦國的農業不斷的發展,秦國更加強大。商鞅也因爲在變法中,危及到了一些人的利益,雖然有人強烈反對,但是有了秦孝公的支持下,還是得到了施行。變法的成功,使秦國不斷的發展壯大,取得勝利,商鞅也因此受到了很多獎賞,升到了大良造的職位。

商鞅第二次變法

在第一次變法之後的不久,商鞅就執行了第二次變法,是在公元前350年。這次的主要內容有:第一是廢井田,開阡陌。這裏的阡陌就是大路的意思。秦國把寬闊的大路全部都剷平,爲了發展農業,在這裏全部都種上莊稼,還把之前沒有利用上的土地全部都開墾起來種植良知,而且只要是誰開墾的,地就歸屬於誰,並且還可以進行買賣。

第二就是建立縣。這樣做其實是爲了集中中央的權力,使封建統治更加穩固,利用縣,把市和鄉村結合起來,國家也可以直接派人去管理,這樣可以更加方便的對所有的國民進行通知。

第三就是遷都。自古以來很多朝代都有經歷遷都這件事,而商鞅的政策中,爲了使秦國的領地不斷向東擴大,所以把原來的都城搬到了咸陽城,在後來的很多朝代,也都有把咸陽定都的情況發生。但是像遷都這樣的事情並不是小事,這是一個大工程,也因此受到了很多非議,很多貴族和大臣都反對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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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城

本來很多人都反對這個新法律,但通過一件事大家都不敢說什麼了。秦國的太子犯法了,商鞅對秦孝公說,秦國的法令都必須上下一律遵守,不能因爲是太子就不接受懲罰,這樣的話不能服衆,既然是太子犯法了,那麼他的老師就應該受到懲罰。然後商鞅把太子的兩個老師都定了罪,並且懲罰的不輕,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字。有了這樣的先例,貴族和大臣們都不敢忤逆法律了。

兩次變法比較

商鞅主導的兩次變法,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的。商鞅的這兩次變法,第一次主要是爲了提高農業的生產,發展農業,以及解決了軍隊兵力的問題,因爲大家爲了爵位和官職都不得不通過參加戰爭這樣的方式,所以兵力充足。這樣做使秦國奠定了一個非常穩定的基礎,在國內,人們衣食無憂,對外,兵力充足,可以保證百姓的安全。而第二次變法則是在第一次的基礎上進行的鞏固調整,使國家的權力不斷提高,方便統治,加強了中央集權。

商鞅和其他的一些改革家都是被大家所熟知的人,比如李悝和吳起,這都是在同一時代的人,而且都是赫赫有名的推動各自國家不斷進步的人。但是從本質上來說,商鞅的變法並不利於百姓的個人富裕,商鞅的變法是有一套理念的,他認爲只有人們互相監視,互相告密,國家才能穩定強大,同時他認爲,百姓不能太聰明,也不能太富裕,這樣國家才能強大,因爲怕百姓過於強大而產生起義等行爲。從很多措施中都可以看出來,看起來是爲了百姓在服務,但是並沒有給百姓任何實質性的富裕。本質上是爲了國家的發展壯大以及封建秩序的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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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人像圖

商鞅在變法中可以體現出商鞅的獨立的思想。第一就是商鞅主張的農業的經濟政策。還頒佈了《墾草令》,同時制定了很多種開墾荒地的措施,把國內凡是可以開墾的地基本上都用來發展農業了,這樣做一方面是發展了農業,另一方面還抑制了工商業。把重心和很多的精力都放在了農業,工商業必然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第二商鞅是注重懲罰和獎賞都很重的人。因爲他覺得人本身就是趨向於利益、害怕受到懲罰的,所以制定的政策中,獎勵都很豐厚,懲罰也都有重。他認爲只有這樣,人們纔會去努力奮鬥從而受到獎勵,纔不會去觸及法律,受到那麼重的刑罰。第三,商鞅是很重視軍事的。從他在爵位這件事的政策上就可以看出來,他把軍事放在了一個最高的地位,只有通過戰爭這一個方法人們才能獲得想要得到的權力和地位,側面也可以看出,商鞅認爲軍事、戰爭很重要。最後就是商鞅主張統一,他覺得國家應該統一百姓的心,還要制定一個統一的制度,只有這樣國家才能不斷向前發展,國家的權力才能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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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馬圖

商鞅所生活的時代,各國都在想辦法發展壯大,不止秦國,魏國等國家也都在進行變法。像商鞅一直在學習的李悝的措施,李悝是戰國時期魏國有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他重視農業和法律,商鞅在法律上的一些變革就是來自於李悝所做的《法經》,這也是我國古代第一步比較完整的法典了。這些變法究其根本目的就是發展各個國家的經濟和軍事,使在國內穩定的同時可以去開發國外的領土,使自己不斷髮展,最終實現統一。

商鞅在變法在當時雖然有遭到一定的反對,這是因爲觸及到了一定人的利益,同時他的變法確實在現在來看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不得不承認,商鞅變法在當時給秦國帶來了很大的利益。因爲商鞅變法,秦國不斷髮展壯大,雖然商鞅在後來被賜死,但是商鞅的思想在後來逐漸的發展,甚至成爲了一個學派,叫做商學派,不斷的成爲秦國甚至是之後秦朝的一個主要指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