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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是怎麼死的?商鞅兩次變法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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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56年第一次變法,主要有下列三點:

1.頒佈法律,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將李悝《法經》頒佈實行,增加了連坐法。就是五家爲伍,十家爲什,互相告發,同罪連坐,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不告發的腰斬。一家藏“奸”,什、伍同罪連坐。客舍收留無官府憑證的旅客住宿,主人與“奸人”同罪。

2.獎勵軍功,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規定斬敵甲士首級一顆賞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服勞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應的政治、經濟特權越大。宗室、貴戚凡是沒有軍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屬籍,不能享受貴族特權。

3.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拏”(意思是盡力從事男耕女織的生產事業,生產糧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從事工商業和因不事生產而貧困破產的人,連同妻子、兒女沒入官府爲奴隸)。

公元前350年第二次變法,主要有下列兩點:

商鞅是怎麼死的?商鞅兩次變法的內容是什麼

1.“開阡陌封疆”。破除過去每一畝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頃田的大田界一封疆,把原來的“百步爲畝”,開拓爲240步爲一畝,重新設置“阡陌”和“封疆”。國家承認地主和自耕農的土地私有權,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土地買賣。

2.普遍推行縣制。在未設縣的地方,把許多鄉、邑,聚合併成縣,共新建31縣。設縣令、縣丞,由國君任免。

安陽南內黃縣樑莊鎮一帶)人,公孫氏,名鞅,亦稱衛鞅。

初爲魏相公叔痤家臣,後入秦孝公。孝公六年(前356年,一說三年)任左庶長,實行變法,旋升大良造。孝公十二年由雍(今陝西鳳翔南)遷都咸陽,進一步變法。後十年(前304年)因戰功封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十五邑,號商君。因稱商鞅。

商鞅主要進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獎勵耕織,生產多的可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採用李悝《法經》作爲法律,推行連坐法。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合併鄉邑爲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准許土地買賣;創立按丁男征服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征服;頒佈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商鞅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爲秦國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

商鞅是怎麼死的?商鞅兩次變法的內容是什麼 第2張

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貴族誣害,遭車裂刑而死。《漢書·藝文志》有《商君書》29篇;今存24篇;又有《公孫鞅》27篇,今佚。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舉兵抵抗,結果失敗,被車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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