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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是夠成功?變法帶來了哪些影響?商鞅爲何被車裂?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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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故事大家真的瞭解嗎?今天小編給你們帶來全新的解讀~

戰國時期秦國進行的商鞅變法,一直都是歷史上一個變法的典型,秦國也正是在商鞅變法的帶領之下成功壯大了起來。然而我們也知道,商鞅最終的結局還是很慘的,是被車裂而死,既然如此,商鞅之死是否意味着商鞅變法的失敗呢?如果成功了的話,商鞅又爲何會落得這樣的結局?究竟變法的成功和商鞅怎麼死的這兩件事情有沒有必然聯繫,商鞅的死因究竟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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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是夠成功?變法帶來了哪些影響?商鞅爲何被車裂?

1、商鞅變法是否成功

在商鞅之前,秦國是一個任人欺辱的弱國,所以秦孝公纔在流芳千古的《招賢令》中說: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然而到商鞅之後,經過商鞅一系列努力,秦國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強國,逼得以前的老敵人、一直看不起秦國的魏國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頭顱,很委屈的割地求和。

歷史上也有這樣的公論:秦穆公以後,秦國一個非常重要的君王就是秦孝公,而秦孝公之所以重要,之所以爲之後秦統一六國打下堅實的基礎,與商鞅的功勞是分不開的。

於此而言,商鞅之於秦國,是一個很了不起的功臣,秦國如果沒有商鞅,沒有商鞅的變法,以後的強大自然無從談起。可就這樣的人,秦孝公一死,秦惠文王繼位,他也不想想這個“王”是怎麼來的,上任伊始,就將商鞅車裂,並夷三族,給予了極爲嚴厲的懲罰。

殺了商鞅,就意味着商鞅錯了,可秦惠文王呢,殺了商鞅之後並不妨礙他“不改商君”之法,不改商君之法就等於承認商鞅的功勞,承認商鞅的功勞卻將人處以車裂的極刑。

互相矛盾的兩種做法在秦惠文王手裏居然高度統一,他這麼做究竟是爲什麼呢?因爲公子虔、甘龍、杜摯等輩告商鞅謀反,秦惠文王擔心王位不保,所以處死商鞅?

然而就這個說法,別說後人不服,就是秦惠文王本人也是不相信的,《戰國策》中有這麼一段記載: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秦孝公病危的時候,因擔心秦國改革半途而廢,所以曾打算將君位傳給商鞅,但商鞅卻堅辭不受。

秦孝公想光明正大的傳位給商鞅,商鞅都堅辭不受,倒反而在秦孝公死後偷偷摸摸的造反,當然也有人說,商鞅之所以堅辭不受,是因爲知道,沒有接受君位的實力。那麼,秦孝公活着的時候沒有實力,死了以後就有了。

種種證據可以說明,商鞅根本沒有造反之心,秦惠文王也是一代英主,他不至於那麼糊塗,他也是不相信商鞅會造反的,可問題是,知道商鞅不會造反,那公子虔、甘龍、杜摯等人的說法就是站不住腳的,既然站不住腳,爲什麼還以造反的罪名將商鞅誅殺。

商鞅變法是夠成功?變法帶來了哪些影響?商鞅爲何被車裂? 第2張

2、商鞅爲何會被車裂

明知商鞅冤枉,還將商鞅車裂,秦惠文王之所以這麼做,原因其實很簡單,但也很無情。

公子虔、甘龍、杜摯等人是誰?秦國老貴族,有盤根錯節的勢力,秦國秦懷公、秦靈公、秦簡公、秦出公、秦獻公時期五代朝政混亂甚至君王更替都是由秦國老貴族一手操縱。勢力之大已經可想而知。

秦孝公父親秦獻公時期,已經着手仿照魏國改革,可就是因爲一個簡單的“初租禾”,承認土地私有,便觸及了舊貴族的利益,引起舊貴族的反對,所以非但不敢深入,而且還將打敗韓、魏兩國之後奪得的土地分給舊貴族,以博得他們的歡心。

同時爲了擺脫舊貴族的控制,還專門將國都從雍城遷到櫟陽。當時秦國舊貴族的勢力就這麼大,大到可以影響國家決策,大到連君王都得忍讓三分。

秦獻公就小小改革一下,便費了那麼大週摺,那商鞅呢,獎軍功、廢井田、郡縣制等等,都是從根本上否定貴族特權,要將他們的利益連根剷除。也就是說,在商鞅手裏,舊貴族與商鞅之間已是不可調和的生死矛盾了。

這樣的矛盾,秦孝公活着的時候他還可以設法平衡,但秦孝公一死,新繼位的秦惠文王沒那麼大能力,這時候以公子虔、甘龍、杜摯等爲首的舊貴族就開始發難,污衊商鞅造反,等於掀開了矛盾的鍋子,讓秦惠文王和商鞅之間做個取捨。

那麼,二者之間該選擇誰呢?

秦惠文王是一代英主,所以他深深的明白:商鞅的作用在於商鞅之法,如今商鞅的改革已經完成,商鞅之法已經深入人心,留着他也沒什麼用處,卻會引起舊貴族的一致反對,從而給秦國造成混亂。這樣一來,秦惠文王便已成竹在胸,如果兩方必須捨棄一個的話,那就只能是已經57歲,對秦國沒什麼大用的商鞅了。

原因就是這麼簡單,這麼無情。於是,爲了秦國的利益,秦惠文王明知商鞅冤枉,但還是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將商鞅車裂,夷三族,以平息舊貴族的怨憤。商鞅就這樣死掉,如同一根嚼的沒味的甘蔗,可商君之法,商君精神卻得以千古流傳,所以,他還是幸運的。

商鞅變法是夠成功?變法帶來了哪些影響?商鞅爲何被車裂? 第3張

3、商鞅變法的影響

商鞅變法是中國古代一次成功的變革記爲新發,他讓秦國成爲一個強大的國家,並且爲以後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而且確定了法治的思想。

商鞅吸取了李悝、吳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國實行變法的經驗,結合秦國的具體情況,對法家政策作了進一步發展,後來居上,變法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他進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擴大了畝制,重農抑商,獎勵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生產,鼓勵墾荒,這就促進了秦國小農經濟的發展。

他普遍推行了縣制,制定了法律,統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權的君主政權。

他禁止私鬥,獎勵軍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這有利於加強軍隊戰鬥力。

他打擊反對變法的舊貴族,並且“燔《詩》、《書》而明法令”,使變法令得以貫徹執行。

由於這一切,秦國很快富強起來,奠定了此後秦統一全中國的基礎。正如漢代王充所說的:

“商鞅相孝公,爲秦開帝業。”(《論衡·書解篇》)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在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係,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在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爲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爲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爲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變法對此後秦國以及秦代的影響是十分深遠的。

雲夢出土的《秦律》就是在這個變法的基礎上修訂、補充、累積而成。《秦律》也多處講到連坐法,例如戶籍登記有隱匿或不實,不但鄉官要受罰,同“伍”的也要每戶罰一盾,“皆遷之”(即罰戍邊)。《秦律》也把鎮壓“盜賊”放在首要地位,並對輕罪用重刑。例如盜取一錢到二百二十錢的要“遷之”,盜取二百二十錢以上和六百六十錢以上要分別罰作刑徒,盜牛者要罰作刑徒,盜羊或豬的也有相當的懲處,甚至偷採別人桑葉不滿一錢的也要“貲徭三旬”(即罰處徭役三十天)。對五人以上的“羣盜”則追捕處罰更嚴。同時《秦律》還有許多對各種逃亡者追捕處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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