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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王議政”制度是誰提出的?爲何後期失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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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宗室的封爵分爲許多個級別,從高到低分別爲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等等。在清朝建立之初,爵位的體系還沒有分得這麼細,滿洲的貝勒相當於漢人的親王,是同一個概念。比如清太祖努爾哈赤在世時,手下的八位親王,也成爲八大貝勒。

我們之前提到,努爾哈赤所構想的政治制度,不像漢人的王朝這樣一人爲尊,皇帝號令一切,而是希望八大貝勒合衷共濟,以選舉投票的方式來選擇國家的領導者。此所謂“八王議政”制度。

努爾哈赤去世後,皇太極在代善的支持下當上皇帝,並進行了許多加強皇權的改革,但由於八旗和八王議政制度是清朝立國的基石,儘管皇太極不斷集中皇權,但其他各旗的親王旗主仍然具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力。

“八王議政”制度是誰提出的?爲何後期失效了呢?

親王干預政務甚至威脅到皇權的情況,一直延續到後面的順治、康熙、雍正三朝,尤其以順治朝睿親王多爾袞攝政時期最爲嚴重。

康熙皇帝在位時,以制衡手段平衡各旗主勢力,尚不至於造成太大威脅。但到了雍正朝,由於許多兄弟對他的皇位並不心服,親王旗主們重新形成了一股反抗皇帝的勢力,因此雍正重新採取措施,徹底革除清初遺留下來的親王權力過大問題。

清朝的前身爲滿洲,滿洲的組織制度爲八旗。滿洲相當於一國中之國,所有滿人,包括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都各有旗屬。故每一個旗民都受雙重領導——一是對自家旗主負責,二是對清朝皇帝負責。一個人即便在朝廷當宰相,但在旗內,和旗主之間仍然是主僕的關係,也需要完成本旗交辦的任務。

“八王議政”制度是誰提出的?爲何後期失效了呢? 第2張

在朝的官員們有這樣一僕二主的情況,自然有時候會產生一些矛盾。比如在雍正朝時,據說有一天,有位軍機大臣無故曠工,雍正過問後,發現是旗主家有喪事,這位軍機大臣被叫去幫忙打鼓。

這件事情讓雍正非常不滿,故雍正四年(1726年)有一道詔令,說以後各旗再有喪事,如果旗下官員中有在朝廷重要部門上班的,可以不去喪禮上幫忙,以此來抑制親王旗主利用這種主僕關係,通過朝廷重要崗位的官員來干預政務。

另外,親王旗主們喜歡挑選本旗內朝廷重臣的子弟入包衣,作爲自己的家臣,來對這些朝廷的重臣們施加影響,雍正也對這種行爲加以禁止,極大削弱了各旗旗主幹預政務的能力。

除了前面提到這些外,雍正還採取了很多其他措施,來抑制諸王的權力。比如在康熙朝,親王可以延攬賓客,有自成幕府之跡象,這種情況被雍正所嚴令禁止,他的三皇兄胤祉還因此獲罪,從此王爺們再失去了招攬文士之權。

經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雍正朝親王的地位大不如前,軍政大權集於皇帝一人之手,親王旗主對政治不再有從前的影響力。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在乾隆朝以後,親王對清朝政治的話語權大大降低,即便後來同光年間出現過恭親王議政,但也是處處掣肘,影響力已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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