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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勢治派:揭祕古代法家慎到的思想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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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戰國時期趙國人,稷下學宮的學人,是先秦法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與商鞅的重法、申不害的重術不同,慎到主張的是重勢。其“勢”主要指權勢,慎到認爲,君主如果要實行法治,就必須重視權勢,這樣才能令行禁止。

法家勢治派:揭祕古代法家慎到的思想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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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提倡重“勢”和“無爲而治”。慎到認爲,君主要想臣民服從法令、實行“法治”,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掌握能使臣民服從的權勢。他將君主與權勢形象地比擬爲飛龍和雲霧。飛龍有了雲霧才能高飛,一旦雲消霧散,飛龍也就成了地上的蚯蚓。君主有了權勢,即使象桀那樣昏庸,也能“令則行,禁則止”;如無權勢,即使象堯那樣賢智,老百姓也不會聽從。所以他說:“吾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推行法令只能靠“勢”而不能靠“德”,所以他反對儒家主張的“德治”,這是他的“人莫不自爲也”的人性論的必然邏輯。

法家勢治派:揭祕古代法家慎到的思想主張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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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的無爲而治,包含“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即國君不要去做具體工作,具體工作應在“事斷於法”的前提下,儘量讓臣下去作,以調動臣下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才能,使得“下之所能不同”,而都能爲“上之用”,從而達到“事無不治”的目的。他還認爲,“亡國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國之君非一人之力也”,如果國君只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決不能把各方面的事辦好。因爲“君之智未必最賢於衆”,即使“君之智最賢”,也必然精疲力竭,不勝其勞。而且國君如果事必躬親,一個人去“爲善”,臣下就不敢爭先“爲善”,甚至會“私其所知”,不肯出力,國事如有差錯,“臣反責君”。慎到認爲這是“亂逆之道”,是“君臣易位”,國家也就不可能不亂。

慎到雖然重“勢”,要求國君“權重位尊”,但堅持君主必須“尚法”。他把法家所主張的“法”和道家所主張的“道”或“理”等同起來。道家認爲人君在“道”面前只能“惟道是從”、“無爲而治”。慎到則認爲人君在法面前也應“事斷於法”、“無爲而治”。這既是他的法律觀所導致的結論,也是他的國家觀所導致的結論。二者都源於他的公私觀。在他看來,天子、國君以及各級官吏不但必須“任法”、“守法”、“唯法所在”,而且都是爲了服務於天下、國家而設立的。因此他說:“立天子以爲天下,非立天下以爲天子也,立國君以爲國,非立國以爲君也,立官長以爲官,非立官以爲長也”。他已從公私觀上將天下、國家和天子、國君區分開來。所以他主張臣下“以死守法”、“守職”,而反對忠君。君主本人也只能爲國、爲“公”,而不能“行私”。爲了防止國君行私,慎到反對國君“自任”,而要求國君“任法”。

法家勢治派:揭祕古代法家慎到的思想主張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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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的尊君、貴勢和尚法都有其獨到之處。貴勢在於推行“法治”,卻並非權力至上;尊君在於強調集中權力,又反對專制;尚法在於“立公”,堅決反對“行私”。

後來,慎到的思想而後被韓非子所吸收,成爲“依法治國”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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