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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是法家的創始人之一,他的思想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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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是戰國時期趙國邯鄲人。《史記》說他專攻“黃老之術”。是從道家中出來的法家創始人之一。齊宣王時他曾長期在稷下講學,是稷下學宮中最具有影響的學者之一。慎到的主要思想是什麼?

慎到是法家的創始人之一,他的思想是什麼?

慎到是戰國時期趙國人,早年曾“學黃老道德之術”,也算是從道家思想走出來的法家思想代表人物。著有《慎子》,而現存《慎子》只有七篇,很大一部分都失傳了。主張“勢”和“無爲而治”,“勢”就是權勢,作爲統治者必須要大權在握,能震懾朝野!權力在手,即使昏庸,大臣百姓也不得不順從;權力旁落,即使聖明,大臣百姓也很有可能不聽話。

“無爲而治”是從道家思想傳承而來,法家思想的“無爲而治”就是說,國君負責權勢,掌控大局,不必事事親力親爲,具體的工作得下面的大臣去做,以此也能充分調動羣臣的積極性以及發揮他們的能力。勢治派的核心其實就是,集大權於一身,通過掌握“勢”以達到變法和強國的目的。

慎到於中華民族思想寶庫之貢獻主要在於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主張“民一於君,事斷於法”。

即百姓、百官聽從於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時必須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權也要集中於君主之手,各級官吏只要“以死守法”,百姓則要“以力役法”。慎到認爲這樣才能實行法治,並取得功效。慎到提倡法治,反對人治。主張立法要爲公,反對立法爲私,即“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他認爲法治比人治優越。

人治還是法治,是先秦政治思想的焦點。慎到明確指出人治是一種最大的“私”,對此,慎到提出的立法原則,一是要遵循人性的好利,一是要“立公去私”。爲保證人們能“立公去私”,奉公守法,慎到提出“分”的概念,即分清職守,不得逾越,將臣民分解成特定的個體,把“法”作爲唯一的聯結紐帶,便於君主控制,有利社會穩定。

其二,慎到的法治思想重“勢”和君主的“無爲而治”。

在強調法治的基礎上,慎到提出了“勢”的觀點,勢就是權勢、權威。他認爲“法”與“勢”是相輔相成。勢是前提,法是手段。慎到認爲:“大君任法而弗躬,則事斷於法矣”。他說:“飛龍乘雲,騰蛇遊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螘同矣,則失其所乘也。堯爲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爲天子能亂天下,吾從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

龍蛇之所以騰空飛天,主要憑藉雲霧的威勢,一旦雲霧消失,龍蛇就與地上的蚯蚓一樣,無所作爲,原因在於失去了它們賴以飛騰的勢。同樣,沒有了權勢,聰明賢能如堯這樣的君主連三個普通人也治理不了;而有了權勢,昏聵平庸如桀這樣的人卻能使天下大亂。“勢”的功能,即是“令則行,禁則止”。

在慎到的政治思想體系中,“勢”被置於法、禮之上,被認爲是從事政治活動的前提。慎子關於“勢”的理解,歷代爲正統思想所斥,但以歷史的眼光來看,“貴勢”的思想基礎是人的平等,即君主與匹夫一樣。從根本上否定傳統的“天生聖人,作君作師”理論,是道家“齊物論”哲學的應用。

其權勢論最精彩之處在於君主“爲天下”說,意即君主立天下不是爲一己之私利,而是有利於社會的治理。爲了進一步要求國君爲國家服務,慎到提出了“誰養活誰”的問題,即國君由百姓供養,其權力是百姓授予的,而非天子自己取得。因此,國君、天子爲國家、爲民衆是當然的義務。這從根本上打破了傳統的“君權神授”說。

基於“貴勢”理論,慎到鮮明地主張法治。他認爲“國家之政要,在一人心矣。關於如何“得勢”,慎到主張“搶法處勢”;“法制禮籍,所以立公義也”;“法者,所以齊天下之動,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所以不得越法而肆謀,辯者不得越法而肆議,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離也;骨肉可刑,親戚可滅,至法不可闕也”。把法看成了國家的根本,是維繫社會秩序、倫理道德的可靠保證。

慎到認爲,有了法,就要真正以法治國,不能只是擺設。他說:“爲人君者不多聽,據法倚數以觀得失。無法之言,不聽於耳;無法之勞,不圖於功;無勞之親,不任於官。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然而,“治國無其法則亂,宗法而不變則衰,有法而行私謂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變法者,君長也。”另外,慎到還認爲,法必須不斷變化以順應時代,否則,法就會衰敗,就會走向死亡,所以,作爲國君的責任之一就是變法。

關於處於“勢”的頂端的“君主”,慎到認爲其應該“無爲而治”。對此,慎到提出了“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的道理,即國君不要去做具體工作,具體工作應在“事斷於法”的前提下,儘量讓臣下去作,以調動臣下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才能,使得“下之所能不同”,而都能爲“上之用”,從而達到“事無不治”的目的。

他還認爲,“亡國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國之君非一人之力也”,如果國君只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決不能把各方面的事辦好。因爲“君之智未必最賢於衆”,即使“君之智最賢”,也必然精疲力竭,不勝其勞。而且國君如果事必躬親,一個人去“爲善”,臣下就不敢爭先“爲善”,甚至會“私其所知”,不肯出力,國事如有差錯,“臣反責君”。

慎到認爲這是“亂逆之道”,是“君臣易位”,國家也就不可能不亂。他認爲,如果國君什麼事都自己親自去做,不但會筋疲力盡,還會使大臣旁觀,不積極做事,等一旦有了過失,大臣會把責任推到君主身上,君臣矛盾的激化甚至會導致謀反篡位的事出現。

其三,一君之忠臣不若一國之能臣。

慎到把法治條件下的君主馭人之術總結爲兩條:一曰“尚法不尚賢”,二曰“君無事臣有事”。慎到反對“尚賢”而提倡“任能”。慎到堅持“不用忠臣”,不相信那種“空言忠心”的臣子。慎到於兩千多年前的政治體系中第一次洞察了中央集權體制下,所謂的“忠臣”不過是“人治”的產物,是爲君主的“一人之忠”,而不是爲天下的“大忠”;而在“法治”的前提下,治理天下,更需要善於爲國建策、爲民謀利的“能臣”。

在此,慎到於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揭露出君臣關係的深刻本質,在政治思想史上意義重大,其本質是把國家職能規範化,用規範的形式體現和保證國家的健康運行,無疑是開天闢地以來最爲深刻傑出的思想,使治理國家的方法由神祕轉向公開,是先秦時期中國行政管理學上一個偉大創舉。

慎到的“法治”與“人治”之論,“國君應無爲而治”之說,“忠臣”與“能臣”之辯,實基於其對春秋戰國政治現實的深刻洞察,並建立在對儒的批評和對法、道的融合基礎之上,是中華歷史中至爲偉大之思想建樹。然而,因爲其強調了君主的無爲和打破了“君權神授”的神話,以至受到了歷代統治者的摒棄和打壓,也受到了後世儒家的激烈攻擊,以至淹沒於專制集權的洪流而漸不爲後世所明知鑑用。

慎到思想雖然也存在着重法輕賢的缺陷以及重法與順自然這兩者難以統一的矛盾,但是卻避免了老莊道學純粹任自然而不要法治和法家主張絕對的法治而不必因循自然的兩種極端。而且,在那個特定的時代,如此強調法治而反對人治,如此強調“君臣”之別,尤其實屬難能可貴。

而且,慎到在繼承道家“無爲”而治的基礎上,把“君主”的“垂拱”而治與“能臣”的各分各治,實於後世有莫大的借鑑。作爲當今十數億人之大國,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各方主政者,而要想使國家興旺,民族復興,地方發展,必須要在統一的法制基礎上,充分發揮每個層級、每個部門、每個人的功能,使其各盡其才,各顯其能,各成其用,如此,國家和政府的機器才能正常運轉,高效運行。

慎到是法家的創始人之一,他的思想是什麼? 第2張

慎到的勢、法、術互相制約、互相補充。尚法是處於中心地位的思想。而法之行,賴於統治者的威勢。有威勢、始能令行禁止,而達於至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