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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清朝的八旗制度由哪三個部分編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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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人以射獵爲業。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取得節節勝利。隨着勢力擴大,人口增多,他於明萬曆二十九年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爲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四十三年,努爾哈赤爲適應滿族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原有牛錄製的基礎上,創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把後金管轄下的所有人都編在旗內。

滿洲人運用此軍事組織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時,人們從事耕作、狩獵等活動;在戰時則應徵爲兵,起源於女真族的狩獵組織──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員稱爲旗人。到19世紀末隨着清朝的解體,八旗軍事組織制度不復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後代仍自稱爲旗人。

八旗滿洲:

清代八旗組織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俗稱滿洲八旗。清太祖努爾哈赤起兵後,根據政治軍事形勢發展的需要,將滿族社會原有的牛錄組織加以改組擴大,於明萬曆29年(1601)建黃、紅、藍、白四旗。43年(1615)最後編成以八旗爲名稱的長期組織,即正黃、鑲黃、正紅、鑲紅、正藍、鑲藍、正白、鑲白八旗,即後來的八旗滿洲。八旗初創時有滿洲牛錄308個,清入關後,康熙時有較大發展,滿洲牛錄達669個。此後略有增加,嘉慶時有滿洲牛錄681個(一說675個),清末基本保持在這一水平上。八旗滿洲地位最高。

解密:清朝的八旗制度由哪三個部分編制組成?

八旗漢軍:

俗稱漢軍八旗。滿語“烏真超哈”意爲重兵即炮兵。太祖創制八旗組織時將降附的部分漢人編爲牛錄,隸八旗滿洲下。太宗皇太極天聰五年(1631),初設漢軍一旗。崇德二年(1637)分漢軍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又分二旗爲四旗,於原有旗色之外,又增加鑲黃、白、紅色。七年(1642),正式編爲八旗漢軍,編制、旗色、官制與八旗滿洲同。崇德末有漢軍牛錄157個又半分牛錄5個。清軍入關後續有增加。順治十五年(1658)爲206個又半分牛錄3個。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個又半分牛錄1個。雍正十二年(1734),定爲270個。乾隆以後因八旗生計問題,制定漢軍八旗出旗爲民的政策,漢軍發展受到限制。乾隆五十五年(1790),減少到266個,直至清末未變。

八旗蒙古:

俗稱蒙古八旗。太祖創制八旗組織時,將歸附的部分蒙古人編入滿洲牛錄,其餘單獨編爲蒙古牛錄。清太宗皇太極天聰三年(1629)時,已有蒙古二旗的記載,稱左右二營,八年(1634)改稱左翼兵和右翼兵。至九年,因蒙古降衆增多,乃正式編爲八旗蒙古,旗色與八旗滿洲相同,以後續有降附的蒙古人編入。崇德末年(1636-------1643),有蒙古牛錄117個又半分牛錄5個,順治時增加11個,康熙時增加76個,雍正三年(1724)定製爲204個。清末,滿洲八旗內仍有蒙古牛錄35個又半分牛錄2個。分爲駐京蒙古八旗和駐防蒙古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