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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八旗制度”的發展史,清朝的八旗制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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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最初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是清代旗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滿清“八旗制度”的發展史,清朝的八旗制度是什麼?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整頓編制,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爲首領。初置黃、白、紅、藍4色旗,編成四旗。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4旗,八旗之制確立。滿洲(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戰時皆兵,平時皆民,使其軍隊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努爾哈赤遂於天命年間始設蒙古旗,至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編成蒙古八旗。皇太極於天聰五年(1631年)先編一漢軍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漢軍八旗的編制。合稱八旗,統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至此八旗的制度臻於完善。

入關前,八旗中的正黃、鑲黃兩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統領,其它6旗分別由汗王的子侄統領。順治八年(1651年)多爾袞死,順治帝親政,收多爾袞所轄的正白旗歸皇帝統領,於是形成了上三旗與下五旗。

清入關伊始,爲加強軍事防禦,分別令八旗兵在京師與各地駐防,直至18世紀中葉,八旗營區終於系統地分佈於全國的軍事要地,實行永久性的駐紮。入關伊始,清廷即採取了大規模的“圈地”活動,圈佔民人的大批良田劃歸旗人;豁免旗人的稅賦與勞役。優惠政策造成了旗人的頹廢和寄生性,致使其後代騎射荒廢,甚至出現“生計”問題。

歷史沿革

滿清“八旗制度”的發展史,清朝的八旗制度是什麼? 第2張

  八旗起源

八旗制度最初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結伴而行的狩獵活動因人數增多而需統一指揮,其指揮者稱爲牛錄額真,這個多人集體即稱爲牛錄。女真人在對外防禦與征伐過程中採取了以牛錄額真統領牛錄的組織形式,從而牛錄組織具有了軍事職能。爲便於統一指揮大規模的圍獵或作戰,需將若干個牛錄組成一個更大的單位,以旗幟爲標誌作導引而不使方位錯亂。旗幟在滿語中稱爲“固山”,因而這個高於牛錄的最大的單位即稱爲固山,漢語稱“旗”。

制度確立

明神宗萬曆十二年(1584年),出身建州左衛的努爾哈赤興兵,以黑旗爲幟。

明神宗萬曆十七年(1589年)建州三衛的統一,統治人丁也不斷增多,努爾哈赤另設紅旗軍親領,將黑旗軍交由胞弟舒爾哈齊指揮。

明萬曆二十一年(1601年)前後,努爾哈赤對牛錄組織首次進行大規模改造與重建,參照女真人的猛安謀剋制,規定300人爲一牛錄,5牛錄爲一甲喇,5甲喇爲一固山,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爲首領,改編後的牛錄被分別隸屬於黃、白、紅、藍四旗,以純色爲辨。

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建州已經吞併除葉赫之外的所有女真部落,而且蒙古也多有歸附。麾下牛錄已有百倍於起兵之初的規模,努爾哈赤的軍隊已不下五六萬人。因此,努爾哈赤於該年將紅白黑三旗及所領牛錄析設爲八個旗:原紅旗分爲正黃、鑲黃二旗;原白旗分爲正白、鑲白、正藍三旗;原黑旗分爲正紅、鑲紅、鑲藍三旗。正四旗旗幟爲純色四方形,龍首朝後;鑲四旗旗幟爲五邊形,黃、白、藍三旗鑲紅邊,紅旗鑲白邊,龍首朝前。當時各旗的旗主分別是:正黃旗主和鑲黃旗主努爾哈赤、正紅旗主和鑲紅旗主代善、正白旗主皇太極、鑲白旗主杜度、正藍旗主莽古爾泰、鑲藍旗主阿敏。八旗建立自此始,亦即爲滿洲八旗的源起。

滿洲(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戰時皆兵,平時皆民,使其軍隊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滿清“八旗制度”的發展史,清朝的八旗制度是什麼? 第3張

 八旗擴充

連年的戰爭,使這支戰鬥力極強的八旗子弟獲得了不少利益。他們在統一女真各部落,以及同明朝統治者爭奪天下的戰爭中,獲得了上百萬人口、牲畜、甲仗、兵器,以及大量的金銀財寶。努爾哈赤當時仿照明朝的官職,對作戰有功之臣分別授與不同的官銜,統兵轄民,並根據貢獻的大小,賜與大量的人畜財帛,供其享用。不少官將還領受敕書,子孫後代永遠襲職。這樣,就使滿洲的八旗子弟在進關之前即已形成了一個貴族階層,享受着特殊待遇。

八旗蒙古

努爾哈赤、皇太極勢力增大後,把征服的蒙古族人也編入旗內,統歸八旗管轄,被稱爲八旗蒙古。後金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努爾哈赤把征服的蒙古族人編成五個"牛錄",隸屬於八旗滿洲。

八旗組織中蒙古旗與漢軍旗的建立比滿洲旗稍晚。

清皇太極天聰三年(1629年),已有蒙古二旗的記載,稱爲左右二營。

清皇太極天聰八年(1634年),改稱左翼兵和右翼兵。

清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後金在征服察哈爾蒙古後,對衆多的蒙古壯丁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編審,正式編組爲若干蒙古牛錄分屬八旗。至此,八旗蒙古出現了。 [5]

八旗漢軍

努爾哈赤進入遼瀋地區,大量漢人被掠爲奴,編入八旗滿洲之內,成爲家內奴或拖克索(農莊)內從事生產的奴僕。同時,爲擴大兵源,從爲奴的漢人中抽出一些壯丁(規定每20人抽一人當兵),其所需馬匹器械由20名漢人共同出錢購買。其壯丁家爲漢軍戶,對漢軍戶有優厚待遇,比如,可以全家遷入努爾哈赤所在的城中居住,以示信任。

皇太極即汗位後,改變努爾哈赤對漢人的政策,不再把被征服地區的漢人編入滿洲八旗人家爲奴,編莊別居,減少了滿漢之間的民族矛盾。對這些漢人,由投降過來的原明朝官員或後金提拔的漢人官員來管理。

清皇太極天聰五年(1631年),創建時漢軍單獨編爲一旗(一說天聰七年)。

清皇太極崇德二年(1637年)分漢軍爲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爲四旗。

清皇太極崇德七年(1642年),把漢軍擴爲八旗。至此,八旗漢軍正式出現,成爲清朝三軍之一。所使用的旗幟和滿洲、蒙古相一致,即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至此,滿洲、蒙古、漢軍各爲八旗的制度臻於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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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改色

清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死後,皇太極繼承汗位之後,爲名正言順及鞏固權力,將多鐸、阿濟格二人統領的正黃、鑲黃二旗改色爲正白旗與鑲白旗,而將自己親領的原正白旗改色爲正黃旗,又奪取杜度的原鑲白旗主之位,交由長子豪格擔任,改色爲鑲黃旗。皇太極首先在每旗仍設管理旗務大臣一名,也即固山額真,職責是“總理一切事務”。分散了主旗貝勒的權力,降低了他們的自主性。

清皇太極天聰四年(1630年),阿敏獲罪 ,被罷官幽禁後,由他弟弟濟爾哈朗爲鑲藍旗旗主。

清皇太極天聰六年(1632年),皇太極取消了四大貝勒並坐的儀式,改爲由皇太極一人“南面獨坐”,提高了皇太極的地位。

清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正藍旗主莽古爾泰意圖謀反事敗遭誅,該旗由皇太極所得,皇太極將其與自己親領的正黃旗混編重組,成爲新的正黃旗和鑲黃旗,並從中分出8個牛錄給予豪格統領的原鑲黃旗,又再次將其改色爲正藍旗。

清順治五年(1648年),豪格因1643年的繼位之爭被攝政王多爾袞陷害下獄暴亡,正藍旗又爲多爾袞所得,多爾袞將其與自己統領的正白旗混編重組,成爲新的正白旗和鑲白旗,將胞弟多鐸統領的原鑲白旗改色爲正藍旗。此後八旗旗色再未變化。

 上下之分

八旗本無高低之分。清軍入關前,八旗中的正黃、鑲黃兩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統領,其它6旗分別由汗王的子侄統領。惟鑲黃旗只屬於皇帝一人。鑲黃旗內除了皇帝之外.沒有其他宗室。稍後,皇權進一步加強,正黃旗與正白旗又歸皇帝統屬。

入關以後,宗室王公皆分隸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等五旗,皇子分府全部撥入這五旗。再無入正黃與正白旗的人。如此始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分。實際上,上三旗與下五旗只是相對於包衣佐領而言的,而與皇族和普通旗人無關。皇室管家內務府三旗的包衣佐領,主要服務於宮廷。下五旗亦設包衣佐領,皆爲王府所屬,各隨其主之旗。

清順治七年(1650年),攝政王多爾袞去世,清世祖順治開始親政。他爲了加強對八旗掌控,親自統領了原屬多爾袞的正白旗,這樣由皇帝控制的正黃、鑲黃、正白三旗,稱爲上三旗;由諸王、貝勒掌控的鑲白、正藍、鑲藍、正紅、鑲紅五旗,稱爲下五旗,此後終清未改。上三旗較下五旗爲崇,是皇帝的親兵,擔任禁衛皇宮等任務,下五旗駐守京師及各地。

雍正爲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諸王、貝勒對各旗的控制,嚴格區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領(俗稱外佐領)和府屬佐領(俗稱內佐領)的隸屬關係。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領,實際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諸王及貝勒僅能控制其府屬佐領。又以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四旗居左,稱爲左翼;正黃、正紅、鑲紅、鑲藍四旗居右,稱爲右翼。鑲黃旗又稱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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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駐防

清順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順治帝將首都從盛京遷到北京,本着“居重馭輕”的用兵原則,將八旗精銳半數駐於京城,是爲禁旅。同時亦不忽視對對廣大地方的控制,在全國各大省會、水陸要衝、邊疆海防,派遣八旗長期駐守,以控扼京師以外所有最重要的軍事據點,是爲駐防。

主要形成以下幾條駐防線:運河駐防線(京師、德州、京口、杭州)、黃河駐防線(德州、開封、西安)、長江駐防線(江寧、京口、荊州、成都)、東南沿海駐防線(杭州、福州、廣州)、此外還有京畿駐防線、關外駐防線、塞外蒙古編旗駐防及甘肅新疆駐防線等等——清廷根據旗民分治的原則,在駐防地爲旗人築城別居,或者在城內劃出一角令旗人居住,通常稱之爲“滿城”。

康熙末年(1722年),全國已設駐防將軍11名,即西安、江寧、杭州、京口、福州、廣州、荊州、右衛,以及盛京、吉林和黑龍江。雍正朝添設2名:青州、寧夏。乾隆朝對八旗駐防有較大調整,增綏遠城、伊犁、成都共3名,裁撤京口、青州和右衛3名,總數爲13名。另有察哈爾都統,以及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於烏魯木齊增設的一名都統。

這樣一支不僅常駐於邊疆,而且常駐於腹裏內地的制度化的武裝力量爲歷朝所未有,是滿洲統治者維護統治的主要工具。而它所監視、控制的主要對象則是綠營。

直至18世紀中葉,八旗營區終於系統地分佈於全國的軍事要地,實行永久性的駐紮。

走向衰落

清代編入八旗的“旗人”與不在旗的民人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入關伊始,清廷即採取了大規模的“圈地”活動,圈佔民人的大批良田劃歸旗人;豁免旗人的稅賦與勞役。優惠政策造成了旗人的頹廢和寄生性,致使其後代騎射荒廢,甚至出現“生計”問題。

滿清“八旗制度”的發展史,清朝的八旗制度是什麼? 第6張

俄羅斯佐領

清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對俄雅克薩之戰勝利,沙俄侵略軍中有101被押至北京。康熙年間,八旗滿洲佐領的標準丁額爲100人。在北京的俄羅斯人達到百人,正好符合編設一個佐領的條件。公元1685年,清政府發佈了命令,這些阿爾巴津人被編在了負責保衛京畿的八旗兵的鑲黃旗中,爲滿洲第四參領第十七佐領,駐地在北京東直門外的胡家園衚衕。不僅如此,清政府對俘虜中的軍官分別賜予了四品至七品的官銜,同時像對其他滿人一樣,賜予了他們房屋、土地,並隔一定時間給予津貼補助,並且將步軍統領衙門裏的女犯賜予他們爲妻。

高麗佐領

明末清初部分朝鮮人通過強行遷入和自行遷入兩種方式遷入到中國東北境內,強行遷入的主要是戰爭中被俘虜的朝鮮兵。遷入中國的朝鮮人,有一部分被編入了八旗,其中43姓被載入在滿洲民族認同上具有法律效用的《八旗滿洲氏族通譜》。被編入滿洲八旗的朝鮮43姓,在旗籍上,主要分佈在除了鑲黃旗和鑲白旗的滿洲各旗中。初歸滿洲的朝鮮人的首領頭目一般授予通事官,隨着朝鮮姓氏逐漸融入滿洲,清王朝從中央到地方機構,從部院衙署到軍旅,從文職到武職,都有朝鮮人任職掌權。在八旗佐領編制上,納入滿洲的朝鮮43姓分別被編入八旗滿洲旗分佐領和包衣佐領內,或專置朝鮮佐領、高麗佐領,或散編其它佐領內,多數人被編在包衣佐領內。專置的朝鮮佐領和高麗佐領共有八個,其中朝鮮佐領六個,高麗佐領兩個。朝鮮43姓在編入滿洲八旗之後,參與了後金(大清)的各項活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與滿洲關係密切。他們在後金(大清)與朝鮮的交往中充當通事官,參加了後金(大清)的一系列戰爭,金氏新達理家族和韓氏韓雲家族世代爲官,爲清王朝提供各式效力人才。他們爲後金(清)新興政權的建設與鞏固,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得到滿洲貴族的信賴和認可。

從順治、康熙年間起,八旗官兵便已出現追求享受、戰鬥意志衰退的傾向。在前線指揮戰鬥的親王、郡王和貝勒們"逗留觀望。不思振旅遄進,竟爾營私適己,希圖安便,或逶兵甲之不全,或託舟楫之

不具,藉端引日,坐失事機"。在平定三藩之亂的戰爭中,八旗軍以往的主力地位已被綠營兵所取代。雍正、乾隆年間的一些重要戰爭,如柴達木之戰、平定大小和卓之戰、大小金川之戰中,儘管參戰的八旗官兵數量有限,其中一些號稱精銳的八旗部隊的表現卻不如綠營兵,昔日敢打敢衝的作風已不復存在。

乾隆中期以後,以皇帝爲首的統治階級生活日益奢靡,龐大的官僚機構愈加腐敗。那些貴族上層已形成頹風難挽的局面。到了清代末葉,那些八旗子弟已完全成爲寄生蟲。發展到販賣人口,當賣軍中的盔甲器械。大量正身旗人下降爲佃戶,甚至淪爲流民、痞棍和無賴。

清末,八旗軍逐漸演變成專靠國家供養的社會救濟組織,失去了起碼的戰鬥能力。1799年清軍在鎮壓白蓮教大起義時,曾一度把京營八旗中最精銳的健銳營和火器營派往前線,結果因軍紀敗壞,不聽約束,未及投入戰鬥就被迫撤軍回京。

民國成立之後旗人特權被廢除,失去了經濟來源又不會生產勞動的旗人多窮困潦倒甚至男盜女娼。

八旗制度與清政權相始終,它既是清王朝取勝的重要因素之一,也使清王朝最終走向衰敗沒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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