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自明代開始纔有內閣制度,而設內閣的本意究竟是什麼?

自明代開始纔有內閣制度,而設內閣的本意究竟是什麼?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8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我國自明代始有內閣。設內閣的本意是避中書省之名,其得名據《明史•職官志》的記載:“以其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內閣。”《詞林典故》亦云:“永樂初,命編修等官於文淵閣參預機密,謂之內閣。”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三,多爾袞進入北京後,諭令故明官員說:“各衙門官員俱照舊錄用,可速將職名開報,如虛飾假冒者罪之。其避賊回籍,隱居山林者,亦具以聞,仍以原官錄用。”初六日,又“令在京內閣、六部、都察院等衙門官員,俱以原官與滿官一體辦事”。

自明代開始纔有內閣制度,而設內閣的本意究竟是什麼?

這樣,清廷定鼎燕京伊始,便全部承襲了原明內閣等中央機構,原明官員也獲留任,與滿官一體辦事,由諸王管部務,中央政權機構迅速運轉起來。六部尚書初由滿員擔任,漢官只能任侍郎。

順治五年(1648年)七月,“設六部漢尚書,都察院漢左都御史,各一員”。陳名夏等六人分任漢尚書,徐起元爲都察院漢左都御史。六部、都察院實行滿漢複製,此後成爲定製。但在清人“首崇滿洲”的既定國策下,“權歸滿人”,漢官只能仰承其鼻息。

多爾袞雖明令原明內閣官員與滿官一體辦事,但其時重要本章的票擬之權並不在內三院,順治元年(1644年)六月,大學士馮銓、洪承疇力爭恢復內閣的票擬之權。多爾袞聽從了他們的建議。馮銓、洪承疇等原明降清大學士,意在將內三院的職掌恢復到明內閣的票擬大權,多爾袞表示同意,這在實際上沿襲了明朝內閣制度。

然而,票擬不到一年,多爾袞即認爲,“凡陳奏章,照故明例,殊覺遲誤”,往往誤事,於是決定,各部院以及各省文武官員奏章不再經由內院大學士票擬。所奏與六部無涉者,如條陳政事、外國機密、奇特謀略等本章,“俱赴內院轉奏”。

於是,票擬之權又形同虛設,這表明了清初統治者不願有一個靡不所領的權重內閣,惟恐大權旁落。同時,也與當時內三院及廷臣中漢官南北之爭有着密切的關係

順治時期

順治七年(1650年),攝政王多爾袞死後,受多爾袞寵信的馮銓被要求致仕。順治八年(1651年)七月,以吏部尚書陳名夏爲弘文院大學士。後因陳名夏案被革職。漢官南北之爭又與滿族貴族間的矛盾雜糅在一起。

順治帝親政後,“好漢語,慕華制”,“求賢圖治”,不顧滿族貴族的反對,重用漢官,北人南人兼用。順治十年(1653年),陳名夏、馮銓先後復祕書院大學士、弘文院大學士任。順治帝諭大學士洪承疇、陳名夏等,將親考翰林官,以其文之優劣定高下,以備用,於是南北之爭又起。馮銓於召對時說:“南人優於文而行不符,北人短於文而行或善。

自明代開始纔有內閣制度,而設內閣的本意究竟是什麼? 第2張

今取文行兼優者用之可也”。竭力排斥南人。而陳名夏曾譏笑北人說:“北方之習喜於抄舊,喜於好用不可讀之句與字。”認爲“可笑可怪至此”!又說:北人“入署官人,強言談文,蓋足非笑”。冷嘲熱諷,認爲北人不學無術,卻又不懂裝懂,“強言談文”。

陳名夏看不起北方人,故“所推轂南人甚衆,取忌於北”。南北之爭勢同水火。順治帝也知其彼此互不相讓,說:“馮銓與陳名夏素相矛盾,朕所習知。”可他卻以馮銓之言爲是,對陳名夏心存一定戒心,這是因爲陳名夏曾入東林黨的緣故。

內三院漢官大學士及其間南北之爭,又與滿族貴族內部矛盾糾葛在一起,使總領百官的內閣難於形成定製。直到順治十五年(1658年)七月,“慕華制”的順治帝“斟酌往制”,使名義相符,“共襄化理”,命令“除去內三院祕書、弘文、國史名色”,銷燬三院舊印,仿明制,改稱內閣,滿文稱爲多爾吉衙門。另設翰林院,滿文稱筆帖黑衙門。

內閣大學士俱加殿閣銜,大學士爲正五品,低於六部尚書(正二品),但大學士多以尚書入閣,所以實際上享受正二品。大學士品級之低,正說明清統治者還沒有把內閣置於總制均衡的地位,以防大學士權力過大。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