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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內閣與明朝內閣比起來,其職責上都有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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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的職責是:“鈞國政、贊詔命、釐憲典、議大禮”,“贊理機務、表率百寮”。具體說,凡下達的詔命,由它擬進與宣佈。清初內閣與明朝內閣比起來,權力更加微不足道。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改文館爲內三院,職掌記注皇上起居、詔令,收藏御製文字,只要是皇帝用兵、行政事宜,編纂史書,撰擬郊天告廟祝文及升殿宣讀慶賀表文,纂修歷代祖宗實錄,撰擬礦志文,編纂一切機密文移及各官章奏;掌記官員升降文冊,撰擬功臣母妻誥命印文,追贈諸貝勒冊文。

清初內閣與明朝內閣比起來,其職責上都有哪些變化?

內三院實際上只是皇帝的機要祕書班子兼顧問集團,並不具有政府的職能,當時也沒有建立起類似明朝內閣那樣的票擬製度。在入關以前,內三院並不具有較高政治地位。

清定都北京後,任職內院的大學士們開始承擔一些票擬事務,內三院從而具有了部分政府職能,這在客觀上加速了清廷從統治東北一隅的地方政權到治理全國的中央政府的轉變。

然而,當時內三院所票擬的大多是無關痛癢的“官民奏聞之事”,對朝廷“用人行政”卻無發言權,這就不能不使部分推崇明制的漢族大學士感到失望,故而大學士馮銓、洪承疇對清廷權力分配發出不滿之辭。

順治十五年(1658年),清廷正式改內三院爲內閣,使其成爲名副其實的政府機構。然而,即使如此,清初內閣仍然不能和明朝,尤其是晚明內閣相提並論。

康熙帝親政以後,重新將內三院改爲內閣,內閣負責處理日常政務的職能進一步明確下來,隨之而來,內閣權力有所加強,因而出現了明珠、徐元文、李光地等在朝中有一定影響的大學士。

然而,明珠等人絕不可能危及皇帝的絕對權威。具有明確權力意志的康熙皇帝始終堅持將政務大權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康熙帝稱:“今天下大小事務皆朕一人親理,無可旁貸。若將要務分任於人則斷不可行”。

各房分工

典籍廳

典籍廳是內閣的祕書部門,學士10人(滿6人,漢4人)、典籍6人(滿、漢、漢軍各2人),供事22人。此外侍讀學士、侍讀、中書等兼在典籍廳辦事者,由大學士派委,無定員。其辦事之所,分南、北兩廳。

清初內閣與明朝內閣比起來,其職責上都有哪些變化? 第2張

南廳職掌有四:

(一)掌關防。內閣無印,對外行文,用典籍廳關防。

(二)收發及辦理文稿。各衙門來文,直送兩廳,再按事務性質分送各房。

(三)官員考績事務。負責對侍讀、典籍、中書等官的考績。

(四)管理“吏役”事務。考取助理事務的“供事”及管轄皁役等事。

北廳職掌也有四項:

(一)掌奏章。擬辦陳事請旨之奏本及進賀表等。

(二)辦理大典事務。即關於大典禮的籌備應辦事項。

(三)用寶洗寶。請用國家寶璽及歲終封寶日洗寶事務。

(四)收藏紅本圖籍,並收貯表章等。

滿本房

有侍讀學士2人,侍讀4人,中書39人,貼寫中書24人,供事3人,共72人(均爲滿員)。滿本房掌校閱題本的滿文部分,管理內閣大庫及皇史宬的收藏事務。如收貯實錄、聖訓、起居注、史書、方略及經略將軍的印信等物。收發和每日向皇帝進呈實錄,增修王公世爵譜冊以及繕寫各項滿洲文字。主要職責有五項:

(一)校閱滿文題本。各省題本由漢本房照黃貼翻譯成滿文後,交滿本房中書繕寫,侍讀學士、侍讀等詳細校閱後,交漢票籤處擬草簽。

(二)掌實錄庫及皇史宬之收藏。實錄庫所藏實錄、聖訓、起居注、史書等以及皇史宬所藏實錄、聖訓、本紀、方略、玉碟與經略將軍印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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