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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政事堂制度最後能取代宰相專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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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政事堂制度最後能取代宰相專權嗎?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官僚體制在中國由來已久,可以追溯到自秦朝的郡縣制。它歷經了上千年的更迭,在歷史長河的沖刷中不斷變化着不同的形態。其中,要論古代官僚制度何時成熟成型,則要首推隋唐時期。隋朝歷史雖短,確實中國古代許多優秀制度的創制時期,由於篇幅有限,不再詳述。本文我將主要從唐朝時期的中央官制爲切入點,談一談我對唐朝中央行政運行方式的理解,瞭解一下大唐盛世是否與其獨特的政治制度有關。

唐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政事堂制度最後能取代宰相專權嗎?

三省六部制的創制

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中國古代政治史有兩條主線,一條是中央統治與地方分治的關係,另一條則是皇權與相權的關係對比。在秦朝建皇帝專制制度,皇帝下設置丞相以後,皇權與相權就展開了長達千年的拉力戰,畢竟在相權制度建立之初,丞相是正兒八經的政府一把手。但隨着皇帝權勢逐漸加強的需要,想法設法從各個方面限制相權是所必需的,這些方法可能是任用宦官或者外戚,比如漢。但更多的手段是皇帝來不斷分化丞相的權利,一個典型朝代就是唐,採用的方法爲創制三省六部制。

我們都知道,一項制度的創制和成熟,絕非一蹴而就,而是逐漸有萌芽狀態一步步進化演變而來。唐朝時期的三省六部制度也是如此。何爲三省六部?即在皇帝之下的中央政府,設置三大部門,正所謂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分別掌管起草詔令、封駁審議、執行的職能。其實這裏有一個很大的誤區:我們一提到唐朝的中央部門,彷彿就與“三省六部”掛起了等號,其實不然,除了上文提到的三省以外,還有祕書省、殿中省、內侍省,只不過這三省權力太過於雞肋,後人就直接忽略不計,把六省統稱爲“三省”了。

唐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政事堂制度最後能取代宰相專權嗎? 第2張

衆所周知,隋朝是在唐的眼皮子底下所滅的,況且唐朝跟隋朝楊氏家族一樣,血液裏都有胡人血統,這足以使得唐朝統治者警醒,吸取前朝的教訓,在中央制度層面實行更爲有效的方式來維持秩序。因此唐代進一步完善了三省六部制度,三省之間分工明確,有效防止了部門之間的互相推諉。同時這個時候的政府首腦已經不再稱丞相,而是將丞相權力進行分割,交由三省,中書省最高長官爲中書令,門下省長官爲侍中,尚書省則由尚書令負責。這三部門的掌管統稱爲“宰相”,但權力跟以前的丞相無法同日而語。三省之間分工明確,有效減少了決策的失誤。

三省六部制的運行機制

剛纔我們已經提到了三省的分工負責。中書省負責發出唐帝國的一切重要政令,但我們須知,在這樣一個皇權社會,最高政令理應由皇帝發出,於是唐朝採取了折中方法,即在名義上來說,詔令是皇帝發出的,但實際皇帝並不參與其中,這些所謂的“敕令”是由中書省的文書性質官員“中書舍人”所起草,這在當時稱爲“五花判事”。

中書舍人官職不高,但卻握有起草撰寫命令之權。等中書舍人將政令起草完畢以後,中書令或者中書侍郎從中摘取一篇優秀者稍加潤色,這便成爲一篇正式的詔書了。即使如此,現在的詔書還是沒有法定效力的,還需要交由皇帝手中進行畫敕,然後送達門下省,由門下省長官侍中或者侍郎進行審覈,如有不當,可向門下省提出反對此項詔書,發回讓其重新修改,稱爲“塗歸”,又叫“封駁”。直到門下省同意通過以後,這樣的詔書方可經由尚書省來執行。

唐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政事堂制度最後能取代宰相專權嗎? 第3張

唐朝疆域廣大,每天要有成百上千的事務需要處理,尚書省只憑一部門之力自然無法完成,於是在尚書省下還有六個執行部門,相當於我們當今國務院下的“部委行屬”。這些部門包括“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分管着官員的任用、唐王朝的財政開支、禮儀諸事、軍事、刑法典獄、工程建造。這樣一來便分工明確,覆蓋了唐王朝大部分的事務。

通過這樣一種指向明確,分工嚴明的行政體系,唐王朝的各項指令才能夠迅速傳達,極大地提升了這架龐大機器的運行效率。但是隨着社會的演變,三省六部制度也在前前發生着量變。

權利上移——政事堂的出現

剛纔我們講到了,唐朝時期,對三省六部制度進一步發展完善。但爲了更快地提升辦事效率,唐朝實行宰相集中議會制,三省長官以及其他參與決策的人員,討論問題時到門下省來開會,地點被稱爲政事堂。政事堂會議所討論的問題,最終交由皇帝進行審閱和裁決。時間一長,政事堂逐漸成爲一個凌駕於三省之上的一個決策機構。我個人認爲,歷史上很多制度的出現不一定要與經濟基礎聯繫起來,因爲很多制度的形成,是由習慣所形成。比如政事堂,宰相們長期集中開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這樣一個領導班子。

唐朝宰相制度的演變!政事堂制度最後能取代宰相專權嗎? 第4張

在起初,只有三省長官纔有資格參加政事堂會議的,此三者都是正式的宰相。但有時候也會有其他官員參與進來,同時授予着“參知政事”的名義,也是宰相,唐太宗末年,由於擔任中書省的長官常年收到皇帝的重視,於是政事堂逐漸移至中書省政事堂遷於中書省 ,這對當時來說,其實是制度的一種變化。集體宰相制開始轉爲權相專政制。中書令爲“中書執政筆” ,即是以制度的形式確定了中書令凌駕於其他諸相之上;立法出令機關 ,凌駕於審查機關之上 ,勢必造成由於政令審覈不力而導致的諸多失誤。

失去監督制衡的權力 ,必然導致專權而敗政。唐玄宗時期李林甫、楊國忠奸相專權誤國 ,其政體上的原因肇端於此。到了武則天時期,政事堂的宰相之中也出現了分化,有了“秉筆宰相”之稱,這在某種意義上相當於後來的首相了。就這樣,政事堂成了最高決策機構。那政事堂內部由誰來辦公呢?是由中書省的中書舍人來秉筆,他們纔是政令的實際秉筆者,雖然職位不高,卻握有重要的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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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看一下政事堂是如何運行唐王朝這架大機器的。其實在唐朝時期,皇帝並不需要每日上朝,而政務的中心就是這個政事堂,它每日處理的事務極多,最重要的是一些日常事務,由宰相親自處理,討論決定,其次是一些軍國大事,宰相會議討論出成型的方案以後交由皇帝來定奪。再者是皇帝個人覺着重要但宰相遺漏的事務,這個時候皇帝會親自交由政事堂討論定奪。比如在武后時期,皇帝就要宰相們來討論來俊臣等人停妻再娶的問題。

政事堂制度本來是爲了以集體宰相製取代宰相專權,但在運行七八十年以後,其內部也發生了裂變,內部宰相專權的勢頭愈演愈烈,最終又走了回頭路。在這樣的發展之下,政事堂制度逐漸走向了它的陌路。

其實回首看看唐朝初期這一系列的制度,看似煞費苦心甚至重蹈覆轍,但其目的無非是限制宰相權力,這是專制主義皇權下的必然結果,更深刻地反映出了中國歷史中皇權與相權不斷相爭的這條暗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