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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兩江鹽政有多混亂 鹽商到底有多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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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清朝鹽商,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看吧!

清朝時期,江蘇巡撫陶澍在任上幹了五年,因政治清明政績出色,被提拔爲兩江總督。在擔任巡撫時,有深厚工作經驗的陶澍,便對兩淮鹽政方面的弊病了然於心。

只不過,從前的陶澍資歷不夠,還沒有能力改變這些弊病。

清朝兩江鹽政有多混亂 鹽商到底有多賺錢

道光十年,五十多歲的陶澍春風得意,走馬上任,升爲兩江總督。剛剛赴任,陶澍便向朝廷奏疏,遞交了當地的鹽務調研報告。

兩江的鹽政有多混亂呢?

陶澍指出:每一斤鹽的成本僅十文錢,但在銷往各處之後,價格就翻了幾十倍。暴利驅使下,許多不法商人爲了牟利在鹽中摻入沙土,以次充好。尋常家庭的百姓,擠破了腦袋買高價鹽;貧苦人家的百姓,連鹽都吃不起。

高昂的鹽價和民間的需求使私鹽逐步氾濫,政府從鹽務方面賺取的利潤越來越少。面對這種情況,陶澍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必須革去奸商,另招殷實,而殷實之商,又必須明定章程,刪除浮費,使不受總商攤派之累,然後肯來。”

簡單來說,就是廢除自康熙年間施行的政府特許總商包辦的制度,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官鹽的壟斷,通過競爭來平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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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商壟斷了鹽務,以此牟取暴利,這些人究竟賺了多少錢呢?

根據陶澍的調研,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這些地區,總商每年的辦公費用高達七十萬兩,但即便如此,總商仍打着入不敷出的旗號從利潤中支用九十萬兩。

這些錢究竟用於何處?真的被用作行政開銷了嗎?

並非如此。

以當時的情況來看,新的鹽政官員走馬上任,修建官邸購置傢俱,這些開銷加在一起還不到一萬兩銀子,但每次總商向上呈報時,卻要報出十萬兩。簡簡單單的一份公文,在外面只需十文錢的工本費,但總商卻要向上報一千兩銀子。一千兩銀子一張紙,“洛陽紙貴”恐怕也沒這麼誇張。

這些浮費與攤補又是從哪裏出的呢?

據陶澍調查,一方面是從府庫中挪用的,另一方面則是由中小型鹽商攤派的。所以,纔會出現地方府庫虧空,拖欠朝廷餉銀的情況。中小鹽商沒有辦法按照規定繳納稅金,反而加入到走私的行列中。

原本按照保守估計,兩淮地區出售了一百七十萬道鹽引,每張鹽引相當於三百六十四斤食鹽,總量超過六億斤。每年朝廷可以從中收取的鹽稅,大約爲四百萬兩。除了鹽稅之外,地方政府的其他收入也應該有三百萬兩。這兩項加在一起,相當於幾個省的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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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陶澍走馬上任,尤其是在他來到府庫中檢查時,眼前的場面讓他驚呆了。府庫中一文錢都沒有,只剩四千萬兩銀子的窟窿需要填補。

四千萬兩是個怎樣的數目?

當陶澍將情況彙報給朝廷之後,道光皇帝勃然大怒,立即委任戶部尚書爲欽差,率戶部侍郎前往當地調查情況,並制定改革方案。之所以會出現如此巨大的虧空,肯定是因爲此前的鹽政官員管控不力,所以道光委派欽差南下時,也讓他們帶去若干份撤裁令,摘去一衆鹽官的烏紗帽。

道光十一年,得到道光首肯的陶澍開始施行大刀闊斧的整改,頒佈了十五條“兩淮鹽務章程”,其中包含了“裁減浮費、慎重出納、裁選總商、疏浚運道”等一些細則。爲了防止鹽商繼續夾帶逃稅,陶澍將每引鹽增加到五百斤,並免除了部分稅款,通過懷柔的方式讓中小型鹽商嚐到了一點甜頭。

因爲沒有民間資本的參與,所以兩淮地區的鹽務相當混亂,“淮南患於積鹽不銷,淮北患於無鹽到”。爲了解決這一問題,陶澍在淮北首次實行了票鹽制,引入大量民間資本。老百姓只要從衙門買到了鹽票,就能獲得賣鹽的權力,此舉大幅加速了食鹽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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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中的這些弊病,很多都是吏治不清明造成的。

所以陶澍自上臺以後,便廢除了一些“潛規則”。每年鹽政都要向總督送兩萬兩的“過年費”,陶澍來到的第一年便收到了這筆錢,但他卻將這筆紅包費退還了。隨後,陶澍貢獻出了自己的養廉銀,全部繳納給戶部。地方長官以身作則,一衆大小官員哪裏敢不跟進?有了陶澍的表率,兩淮官員上行下效,一年下來便節省了十六萬兩銀子的浮費。

陶澍在兩淮施行鹽務改革,總共用了八年多的時間。在陶澍上任之前,此前的淮南地方政府拖欠公款一千九百萬兩,淮北則拖欠鹽稅二百萬兩。道光十九年,經陶澍的一番整改,兩淮地區的鹽務情況大有好轉。在八年的時間裏,淮南淮北總共上繳了兩千四百萬兩稅銀。對於老百姓來說,陶澍改革鹽務的效果更是顯而易見的。此前鹽已成了一種難求的奢侈品,但在陶澍到來以後,鹽價逐漸穩定下來,貧苦人家也能吃得起食鹽了。

有人獲得了利益,自然有人會蒙受損失。在陶澍改革期間,首當其衝的便是那些通過壟斷獲取利潤的總商。

這些總商,在數百年的時間裏以鉅額的財富支撐起繁華的商業都市,隨着他們的沒落,兩淮地區的繁榮已不復往昔。不過,我們不能將陶澍改革當成揚商窮困的首因。早在乾隆時期,兩淮的食鹽專賣已經弊病重重。因爲官鹽價格居高不下,私鹽氾濫猖獗,鹽商的人數也越來越少。到了乾隆六十年,淮北的鹽商僅剩下十二家,連乾隆都對此憂心。早年與乾隆結下“布衣之交”的豪商江春,因爲官鹽的不興而破產,在窮困潦倒中與世長辭。像江春這樣破產的鹽商,在當時比比皆是,可見此時的揚州已面臨陌路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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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破產的原因有不少,不單單是因爲鹽業的衰落。

江春爲了招待乾隆爺這個“布衣之交”,無休無止地爲其報銷捐輸,更是承擔了乾隆六下江南的絕大多數開支。根據學者的研究,僅在1738至1771年間,商人便捐輸給朝廷一千萬兩白銀。到了1773年乃至嘉慶初年,捐輸的銀兩更是超過了兩千七百萬。

鹽商們爲什麼能獲得暴利?

還不是因爲他們有朝廷作爲靠山。所以朝廷但凡有虧空,便要由這些商人報效,填補這些大窟窿。好大喜功的乾隆皇帝,生平最大的夢想就是完成“十全武功”的宏願,但他的這些宏願都是要花錢的,這筆錢該從哪出?只能“請”這些賺得盆滿鉢滿的鹽商意思意思。

到了後來,苗民、白蓮教揭竿而起,兩淮地區災荒頻發,爲了應對龐大的軍費支出以及災後重建工作,從朝廷到兩淮地方政府,皇帝大臣均將眼睛瞄向鹽商的潑天富貴。在朝廷看來,這些鹽商賺來的錢是花不完的,他們就像是不需要銀行卡就能提款的提款機一樣,能夠源源不斷地爲國家支援金錢。然而,沒有人意識到此時的兩淮鹽業已進入危機階段。

道光二年,繼江春垮臺後崛起的豪商黃至筠,被大學士曹振鏞彈劾。在此案件中,黃至筠涉嫌貪贓枉法,向中小鹽商強行借貸。雖然黃至筠憑藉財力化解了危機,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但這件事已經人盡皆知,成爲黃至筠無法消除的醜聞。就在這一年夏天,兩淮地區輸送往江口的四百多艘鹽船因無人領受而滯銷,在江岸邊停靠了半年時間。

到了陶澍上任兩江總督時,揚州鹽商已經擡不起頭了。“查淮商向有數百家,近因消乏,僅存數十家,且多借資營運,不皆自己資本。更有以商爲名,網取無本之利,並不行鹽者。”

在這場資本的對決中,中小型鹽商的價值已基本被榨乾,唯有總商能通過壟斷繼續漁利。總商賺錢的渠道並非食鹽本身,而是利用浮費與攤補管理方面的不當進行獲利。

所以,鹽商的數量越來越少,有本錢的商人寧願去做一些不賺錢的買賣,也不願意趟這攤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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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陶澍改革之後,揚州便不再是一座繁華的大都市了。寄生於制度的鹽商紛紛破產,大街小巷上再也沒有豪擲千金的豪商了,花街柳巷也不會像以往一樣貴客盈門。此前的鹽商雖然憑藉壟斷謀取暴利,但他們卻是揚州各產業的消費主力軍。

很多行業,都是依託於鹽商生存的。原本靠着傍大款衣食無憂的妓女們,如今成了無人問津的野花。沒辦法,爲了生存下去這些女人也只有忍辱求存。有些略同文采的妓女,不惜違背禮教去私塾中當女先生;至於那些沒有文采的妓女,就只能自降身價,去窯子裏作暗娼了。

爲兩淮鹽務操勞半生的陶澍病逝於任上,揚州亦繁華落盡,再無往昔的燈紅酒綠。

參考資料:

【《清朝鹽商》、《興盛一時的大清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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