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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男:東林黨人分權運動與明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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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黨社之風甚盛,舉凡東林黨、浙黨、復社、幾社、山左大社、望社、武林讀書社、南園詩社等,大小數十家,延綿數十年。本文單取東林黨及有小東林黨之稱的復社,二者均爲當時影響力最巨之“士人共同體”,其成員也有淵源相承之勢。

通常學者研究晚明黨社,主要集中在其黨爭情勢、組織架構、人員生平,間及其言論行爲對當時後世之影響,本文只想集矢一點,那就是晚明黨社實質上乃是一種士人對中央集權的反動,也可稱之分權運動。

 朋友與黨

若論東林黨人,不可繞過朋黨之論說,這是關涉到其正當性與合法性的重要問題,也可從中觀察到東林黨人的分權要旨。

東林中人論朋黨,首要標的即是破除“黨”之原罪。東林三君之一的趙南星卸任後,在家鄉設“思黨亭”。有人質疑他,因爲“黨”在當時絕對是敏感詞,不無罪惡氣息。趙就回答說,孔子雖稱“羣而不黨”,卻也稱“吾黨小子”,而且在血緣中有父黨、母黨、妻黨,在地緣上也有鄉黨。黨的本身,並不就是惡,換言之,結黨並非有原罪。

趙的辯說並不孤單。譬如錢一本就爲結黨辯護說:“後世小人,動以黨字傾君子傾人國,不過小人成羣而欲君子孤立耳”;高攀龍也指出,正因君子惟恐小人之目爲朋黨,而疏其黨以避小人,才導致亡國。因此,“君子之黨盛,而小人之黨散。天下之治,治於君子之黨,而非論於黨之有無也”。

黨之外,還有朋。東林黨人在講學中特別喜歡鼓吹朋友之間的平等橫向聯繫,而非有等級之分的縱向聯繫。在顧憲成起草的東林會約中有“九益”之說,其中七條都與朋友有關。東林黨人甚至傾向於將朋友之間的平等關係映射到君臣、父子、夫婦等傳統尊卑有序的關係中去。小野和子對此評論說,“他們提倡的君臣、父子、夫婦、兄弟等道德,決不是絕對支配和服從的關係,而是要把本來上下縱向的關係,變爲像朋友那樣的協作、可以互相批判的橫向關係……這如稍不注意,就難免否定封建的上下身份關係,可說是極爲危險的思想”。

在專制政治制度下,危險的思想或行爲總會迅速受到懲戒。萬曆二十一年,王錫爵票擬上諭,指責吏部“專權”、“結黨”,導致趙南星等爲首的東林黨人遭貶謫。翌年另一東林黨領袖顧憲成又遭削籍,於是“善類被擯,幾至一空”。對此,顧憲成令人驚訝地作出正面迴應,在爲吏部尚書孫鑨抗議處分辭職而代寫的奏稿中,顧寫道:“夫權者,人主之操柄也。人臣所司,謂之職掌。吏部以用人爲職,進退去留屬焉,然必請旨而後行,則權固有在,不可得專也。”明史紀事本末中錄有該奏稿,但據顧《涇臯藏稿》原文,還有這麼一段話被漏掉了:“是故職主於分任,而權則無所不統。權主於獨斷,而職或有所不伸。君臣之分於是乎在,蓋其際嚴矣”。這幾乎等於直接向皇帝要求分權了,你有你的象徵性決策權,我有我的實質性執行權,權力的界野必須分明。這在當時可謂相當大膽,因此孫鑨在正式奏稿中刪去此段。

宋石男:東林黨人分權運動與明朝滅亡

顧憲成

簡言之,依照東林黨人的學說,他們是以同道組成的君子之黨,其正當性或合法性來自於“天下萬世之公議”,而非皇權授予。此種政治結社,可說是試圖超越過往科舉、地域、血緣等集團結合,而建築在近乎烏托邦的“天下公議”之上,即以士大夫的公共良心爲天下四方而非中央代言。由此也可察到東林黨的實質,乃是士人的一次分權運動,要將君權限制在決策乃至僅僅是象徵性通過決策的籠子裏,而由代表“天下公議”的黨人掌握執行實際政治事務之職權。若說其間蘊含着虛君共和之制度理想,有拔高之嫌,但說這是士人一次自覺地大規模聚集,形成貌似鬆散卻富有內在凝聚力的政治組織,以圖與皇權分權,也許並不冒失。

如果僅僅是烏托邦,東林黨不會持續數十年之久,政治生命力也相當有限,事實上,其自有獨特的實踐形式與權力來源:建立在廟堂內獨立監察權之上的同人言路與建立在民間講學風氣之上的書院網絡。

言路獨立與書院網絡

言路並非簡單的言論自由,而是特指言官的言論自由。所謂言官,在明代主要是六科給事中與都察院御史。前者爲天子侍從之臣,對六部政治事務進行全面監察,此外還有封駁詔書的重要權力,也即皇帝送往六部的詔書若內容有問題,給事中可以反駁和要求訂正。如果說給事中主要針對皇權,御史則主要針對官僚。都察院十三道御史專任肅正紀綱,糾察官僚之責,對行政、司法進行全面監察,特別是對於重要人事的監察。其監察對象,從內閣大學士,到地方督撫,甚至還有宦官與宗室,如有瀆職或不正確言行,御史隨時可予以彈劾。

言官雖具有一定獨立性,根本上仍不出君主權力範圍,東林黨人正是要改變此點。他們不僅堅持言論當由“天下之公”規定,從而在理論上巧妙地剝離出君權對言路的限制,更在實踐上抵制張居正的考成法,也即以內閣駕馭言官的政策,而強調言官之獨立性。他們還將言路範圍擴大到言官之外。太祖《臥碑文》曾規定,生員不得妄議政治,但“一切有關軍民利害者,許當該有司、在野賢人、有志壯士、質樸農夫、商賈技藝,皆可言之,諸人毋得阻擋”。東林黨人沈思孝在援引碑文時,有意迴避了生員不得妄議的字句,卻放大了各色人等議政的含義。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在涉及朝鮮政策、立儲、礦稅等重大國是上,東林黨人無論是否言官,多有公開激烈的議論。

宋石男:東林黨人分權運動與明朝滅亡 第2張

在東林黨盛期,其言論與內閣形成對峙局面,東林黨人言論的唯一敵人似乎就是中央政權。今人常注意王錫爵與顧憲成的一段問答:“婁江謂先生曰:‘近有怪事知之乎’?先生曰:‘何也’?曰:‘內閣所是,外論必以爲非;內閣所非,外論必以爲是’。先生曰:‘外間亦有怪事。’婁江曰:‘何也?’曰:‘外論所是,內閣必以爲非;外論所非,內閣必以爲是’。”由此可見雙方對立之,而究其實質,還是作爲士人聯盟的東林黨人,通過言路向中央政權要求分權。學者張憲博指出,萬曆十年以後的內閣,完全是皇帝的御用工具,因此東林黨人與內閣之間的矛盾,實是與皇權的對抗。推舉李三才入閣,即表現出東林黨人希望控制內閣,進而在國家事務和體制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這是近代因素出現後,君主權力衰落並被逐漸分解過程中必然出現的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日常奏疏言論,東林黨人還特地編輯出版了《萬曆邸鈔》、《萬曆疏鈔》等書籍。收錄的多是東林黨人就國是提出意見的上疏,過去卻被隱匿、留中,或者禁止在邸報上轉載。他們將這些疏奏結集刻印,不但可集中展示東林黨人的政見,形成一種政治宣傳,更是對隱形言路封鎖的一種突破。由此,黨人朋友式的結合被公諸於衆,那些說出而未得到傾聽的言論,也因之傳播開來。

在廟堂,東林黨人則爭言路之獨立與擴大;於江湖,東林黨人則藉由書院講學建立同人網絡。網絡的核心當然是顧憲成與高攀龍在無錫主持的東林書院。黃宗羲在《明儒學案》中說,高、顧二人復興東林書院,“講學其中。每月三日遠近集者數百人,以爲紀綱世界,全要是非明白。小人聞而惡之,廟堂之上,行一正事,發一正論,俱目之爲東林黨人。”由此可見,東林書院的公開講學雖然每月只有三日,每次數百人,卻不僅限於講學,還臧否政事人物,甚至能影響中央政局。顧憲成在《東林商語》中更和盤托出同人之抱負:“自古未有關門閉戶獨自做成的聖賢,自古聖賢未有絕類離羣孤立無與之學問。吾羣一鄉之善士講習,即一鄉之善皆收而爲吾之善,而精神充滿一鄉矣。羣一國之善士講習,即一國之善皆收而爲吾之善,而精神充滿一國矣。羣天下之善士講習,即天下之善皆收爲吾之善,而精神充滿乎天下矣。”書院講學由一地出發,開花散葉,合縱連橫,最終達成“天下善士”之聚合。值得注意的是,顧憲成、高攀龍均是商賈之子,特別注意市民及工商階層的利益,他們提出“恤窮人、體富民”,主張“曲體商人之意”,惠商恤民,減輕賦稅,實際上形成了爲地方士人、工商、普通市民等階層聯合代言的格局。

在東林書院感召下,江南書院聞風而起者甚多,重要的如常州經正堂、金壇志矩堂、宜興明道書院、虞山文學書院等,以顧憲成等爲精神導師,“皆捧珠盤,請先生蒞焉”。書院講習之風更擴而廣之,終於形成所謂四大書院爲主的全國性網絡,即東林書院、江西的江右書院、福建的紫陽書院、陝西的關中書院。通過書院山長、骨幹成員之間的交往而形成的全國性人際網絡,也成爲東林黨政治運動的後援。因此天啓年間,閹黨得勢,立即拆毀東林書院,同時關閉關中、江右、徽州等地的各書院。

 黨社之流弊

東林黨人以“天下公理”自恃,往往流出一種相當強烈的道德優越感。當時天下士人,凡不入東林者,每被唾斥,似乎東林黨人就壟斷了世間的真理與道義。而此種強烈的道德優越感所對應的,往往卻又是並不精通國是政務的迂腐。因此東林黨人在與閹黨、浙黨等鬥爭的過程中,常淪爲“爲黨爭而黨爭”,乃至意氣用事,抱團取暖,黨同伐異。就連其精神領袖顧憲成也承認,“今日議論紛紜,誠若冰炭……大多都起於意見之歧,而成於意氣之激耳”。

到東林黨衰落,復社崛起,抱團取暖之流弊更甚。復社又稱小東林,但其組織較東林更爲嚴密。創始人張溥十分注重組織的聯合與統一,“成於數人之志,而後漸廣以天下之意”。在士人自下而上的分權方面,復社的表現確更突出。張溥終生“曾未一日服官”,里居在鄉,卻可以與復社大佬一起“遙執朝政”。復社成員在國家體制中的滲透也越發顯著,譬如周延儒再召入閣,即全由復社策成。在政治運作上,復社的力量超過東林黨,主要在於前者多爲在朝或在野官員,後者卻是無功名生員與官員的聯盟,政治參與的社會層面更廣,自下而上的分權效果也更顯著。復社統一各社,更顯示了不受國家控制的社會力量的橫向整合,意味着社會政治由單維趨向多維。

然而,在分權的運動中,知識分子也可能爲權力腐蝕。復社以制藝選文立社,本是士子讀書會文的地方,後來卻淪爲勢利場所。當時讀書人凡是入復社,就有中科舉的希望。復社的兩大臺柱子,張溥與張採,前者稱西張先生,後者稱南張先生,常人誰也不敢直呼其名。二張實是科舉利益聯盟的寡頭,通過公薦、獨薦、轉薦等手段把持歲試。局外者常根據二張之薦在考前私擬等第名數,及榜發後八九不離十。復社既有登龍門之術,自然吸引廣大士子加入,擁有雄厚羣衆基礎,而“保送”復社中人得中科舉,又能增加廟堂內自己人的說話分量,長此以往遂形成強大氣場,然墮落也正自開始。明亡後,不少復社中人不能保氣節,與在科考中長期舞弄關節或也有不小干係。

“明亡於黨爭”之再審視

今人常有“明亡於黨爭”之說,尤有對東林黨的苛論,似乎其罪孽甚至大過閹黨。這實在是不通之論。

宋石男:東林黨人分權運動與明朝滅亡 第3張

誠然,東林黨、復社等對明亡並非無責,當時夏彝仲有段議論頗爲持平:“二黨(筆者按:閹黨與東林黨)之於國事,皆不可謂無罪……東林中亦多敗類,及攻東林者,亦間有清操獨立之人。然其領袖之人,殆天淵也。東林之持論高,而於籌敵制寇卒無實着。攻東林者自謂孤立任怨,然未嘗爲朝廷振一法紀,徒以忮刻勝,可謂之聚怨,不可謂之任恐也。其無濟國事,兩者同譏。……若兩黨之最可恨者,專喜逢迎附會,若有進和平之說者,即疑其異己,必操戈隨之,雖有賢者,畏其辨而不能持,亦有因友及友、並親戚門牆之相連者,必多方猜防,務抑其進而後止,激而愈甚,後忿深前,身家兩敗,而國運隨之。謂皆高皇帝之罪人可也”。這段話對東林黨之毛病可算說得痛切,但也未肆意放大,任意栽贓。

實際上,明亡原因相當複雜,既有傳統史家錢穆、傅斯年、郭沫若等指出的西部的李自成起義和北方的邊患等表面原因,也有後人指出的瘟疫、大旱等天災的偶然因素,更有帝國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等深層原因。美國學者彭慕蘭將明亡歸結於“國家能力的持續下降”,有學者進一步解釋了其原因:一是中國封建勢力的變本加厲,所謂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二是儒學蛻化爲道學,精英階層對於經濟財政司法一片茫然,無法承擔由宗法國家向近代民族國家的轉換;三是豪門鉅富與新興商人的勾結,土地兼併未能抑制,市場壟斷復又加劇,造成生產者和一般小農流離失所,生產力大幅度下降;四是稅收長期無着,無以養兵,故武備廢弛,不堪一擊;五是明朝金融很大程度上依賴美洲的白銀流入,而美洲白銀的出口又在1630-1650年間劇烈下降。

俱往矣,明亡已367年。現在看來,東林黨、復社等晚明黨社,以“天下公議”聚集以士人爲主的地方力量,尊重朋友的平等關係,形成社會組織的橫向聯繫,並通過擴張言路、書院講學及干涉人事、影響科考等手段,開展對皇權的分權運動,雖然在君權的恣意、閹黨的殘毒以及自身的缺陷等因素下不免於失敗,但畢竟是中國近世影響深遠的具備初級民主形式的運動,甚至可能意味着市民社會在中國的發端,而其間蘊藏的知識分子“天下爲公”的社會責任感、公共良心及經世致用的理想,至今仍閃現出不絕如縷的光芒。然而,在朝廷的架構內想着天下的事,畢竟是他們最深刻的悲劇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