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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盛世時期,唐朝的政治和經濟措施改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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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和經濟方面,開元年間唐朝進入全盛時期後,中國封建社會達到頂峯階段,唐玄宗登基以後治國之道以道家清靜無爲思想爲宗提倡文教。任用賢能姚崇,宋璟等,改革官職,整頓吏治,勵精圖治。

唐玄宗登基後,以道家清靜無爲思想爲治國之道,提倡文教。政治上任用賢能,改革官職,整頓吏治,使得唐中期朝政穩定。經濟上,制訂新的經濟措施,增加財政收入,大力發展農業。打擊豪門士族,解放勞動力,減輕人民負擔;文化上,打擊佛教勢力,淘汰僧尼;軍事上,改革兵制,在邊境地區發展屯田,提高軍隊戰鬥力,擴張疆域。外交上,實行和解的民族政策,改善民族關係。

開元盛世時期,唐朝的政治和經濟措施改革有哪些?

政治

改革機構

唐玄宗對吏治進行了整治,提高官僚機構的辦事效率。

第一,精簡機構,裁減多餘官員,把武則天以來的許多無用的官員一律裁撤,限制了進士科及第的人數,以減少冗官的出現,提高官吏整體的素質。這不但提高了效率,也節省了政府支出。

第二,確立嚴格的考覈制度,加強對地方官吏的管理。在每年的十月,派按察使到各地巡查民情,糾舉違法官吏,嚴懲不怠。

第三,重新將諫官和史官參加宰相會議的制度予以恢復。這本是唐太宗時期的一種制度,讓諫官和史官參與討論國家大事,監督朝政。到了武則天主政之後,提拔了許敬宗和李義府等人做宰相,有的事不敢再公開,因此將這種制度也就廢除了。

第四,重視縣令的任免。唐玄宗認爲郡縣的官員是國家治理的最前沿,和百姓直接打交道,代表了國家形象。所以,玄宗經常對縣官親自出題考覈他們,確切地瞭解這些縣官是不是真正地稱職。如果考試優秀,可以馬上提拔,如果名不副實,也會馬上遭到罷黜。

重用賢臣

唐玄宗不僅極有膽量和魄力,而且精通治國方略,深知用人乃治國根本,而且其也很善於發現人才。先起用姚崇、宋璟爲相,其後又用張嘉貞、張說、李元紘、杜邏、韓休、張九齡爲相。他們各有所長,通曉治國方略,並且盡忠職守,使得朝政充滿朝氣。而且玄宗在此時亦能虛懷納諫,因此政治清明,政局穩定。

正是由於開元初期君臣一體,上下同心,全國經濟迅速繁榮,迎來了“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的開元盛世。

修訂律法

開元八年(720)以前一段時期進行的行政改革的內容幾乎完全是恢復和貫徹武后建立統治前奠定的行政準則。這些改革體現在垂拱元年(685)前定期修訂和重新頒佈的一整套法典,即律、令、格、式之中。垂拱元年以後,武后未作進一步的修訂,雖然編成了體現修訂法典的立法《格後長行敕》。武后垮臺後,唐中宗神龍元年(705)在唐休璟、韋安石和蘇瓌的主持下,徹底修訂所有法典的工作才得以進行。唐景龍四年(710)睿宗登基後,下令重新修訂,同時指定一個包括許多法律專家在內的編纂組織負責。新法典在先天元年(712)陰曆二月編成並頒行。

先天二年(713)末,姚崇和盧懷慎領導一個被指定修訂令、格和式的組織,這部分法令與行政事務有關。修訂的法令於開元三年(715)陰曆三月完成,然後被頒佈執行,後來被稱作《開元前令》。如太子賓客在舊時作爲兼職無品,《開元前令》時被正式定入官品。

在宋璟和蘇頲擔任宰相時,詔令又命再作修訂,這一次包括刑法在內。有些曾協助姚崇的法律專家也參加了這一工作,編纂工作成於開元七年(719),陰曆三月呈送唐玄宗御覽並被公佈。它通常被稱作《開元后令》並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因爲其大部分內容收入《唐六典》,此書提供了唐代行政法的詳細內容。

因此,從唐景龍四年(710)至開元七年(719)的十年是制訂中央行政法典的重要時期,這種法律旨在把中國再度置於一個精心制訂的統一行政規定和實踐的體制之下,所以這十年對恢復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的帝國來說是必不可少的。

開元盛世時期,唐朝的政治和經濟措施改革有哪些? 第2張

軍事

兵制改革

府兵制由於均田制的破壞,致使農民逃亡,影響了軍隊的兵源。唐高宗和武則天時期,對於軍事不太重視,到了唐玄宗做了皇帝時,士兵逃跑現象極爲嚴重,軍隊戰鬥力也很低,無法和強悍的突厥軍隊抗衡。

開元十一年(723),唐玄宗接受了宰相張說的改革主張,建立僱傭兵。從關內招募到軍士十二萬人,充當衛士,這就是“長從宿衛”,也叫做“長征健兒”,這次改革是從府兵制到僱傭兵制的轉變。此後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玄宗將這種制度推廣到了全國。這種制度使原來的府兵輪番到邊境守衛的做法取消,解除了各地人到邊境守衛之苦。同時,這種僱傭兵還爲集中訓練、提高戰鬥力提供了保證。

除了對兵制進行改革之外,唐玄宗還採取了其他很多的整軍措施,如頒佈了《練兵詔》,命令西北的軍鎮擴充軍隊,加強訓練。同時,任命太僕卿王毛仲爲內外閒廄使,全力負責軍用馬匹的供應,這使短缺的馬匹及時得到了補充,提高了戰鬥力。另外,爲徹底解決軍糧問題,玄宗又命令擴充屯田範圍,在西北和黃河以北地區大力發展屯田,增加糧食產量。

開疆拓土

國力強盛是開元之治的另一重要標誌。自唐高宗以後,吐蕃強大,成爲唐朝西方嚴重威脅。武后時期,後突厥復興於漠北,契丹崛起於東北,又造成唐朝北方形勢的緊張。許多在貞觀﹑永徽年間歸屬唐朝的地區重又脫離控制。玄宗加強鄰接地區的軍隊,開立屯田,大大充實了防務,又從東北到西北和南方設立了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伊西北庭﹑劍南等九個節度使和一個嶺南五府經略使,以統一指揮戰守軍事。於是在開元五年,收復陷於契丹二十一年之久的遼西十二州,於柳城(今遼寧朝陽)重置營州都督府,漠北的同羅﹑拔也古等都重新歸順。 後突厥與唐之間的戰爭也逐漸停止而代之以友好往來,唐又在西域設置安西四鎮節度經略使,阻止吐蕃勢力的北上,在隴右﹑人往來河西之西增置軍鎮,鞏固河西走廊的安定,保證了中國和中亞﹑西亞的交通順暢。當時唐朝的聲威遠達西亞,各國使者和商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