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春秋時代分封制度是怎麼樣的?和其他朝代的有什麼不一樣?

春秋時代分封制度是怎麼樣的?和其他朝代的有什麼不一樣?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3.73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大家好,這裏是小編,今天給大家說說春秋時期的分封,歡迎關注哦。

周人以小邦的地位戰勝歷史悠久的商王朝,這自然是超乎周人意料的。周人不得不從制度和宗教諸方面加以反思,以避免重蹈覆轍。周人反思結果就是政治上的分封制度。分封制度鞏固了政權並對中國歷史產生了巨大影響。其一,奠定此後歷代中原王朝統治的疆域版圖的基礎,使統治區域,東及海濱,西達甘肅,南越江漢,北及內蒙和遼寧;其二,促進中華民族的形成,分封的“授民”內容,打破了各民族的封閉狀態,對民族融合起了關鍵作用;其三,奠定了傳統文化的主流,使得宗周禮樂文化在各封國傳播開來。但分封制度也明顯體現了早期國家血緣與政治的密切聯繫。《荀子儒效》所載周公“兼治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稱偏焉”

春秋時代分封制度是怎麼樣的?和其他朝代的有什麼不一樣?

關於周代分封,馮天瑜先生概括爲文王、武王、周公三次大分封:文王時期在王畿內實施第一分封;武王克商實施第二次分封;周公東征平叛後實行第三次分封並持續到康王時期。同時作者指出三次分封的差異,即文、武王的分封並未確立君臣名分,只是繼承商代方國部落聯盟形態而周公的分封確立了君臣關係,使王權得以提升。馮天瑜先生注意到不同時代分封性質的不同並進行加以區別。周人分封制度的實施是有前提條件的。首先,周人依靠部落聯盟的力量戰勝了殷王朝,從而取得了天下共主的政治地位,就有了進行分封的政治資本。

其次,周人在滅商前和滅商過程中,曾消滅了不少諸侯國,從而爲分封提供了前提。王國維言:“武王克紂後,立武庚,置三監而去,未能撫有東土也。逮武庚之亂,始以兵力平定東方,克商踐奄,滅國五十,乃建康叔於衛……而齊、魯、衛三國,以王室懿親,並有勵伐,居蒲姑、商、奄故地,爲諸侯長。”這些諸侯到達封地後,也不斷幵疆擴土,所以纔有“此周之所封四百餘,服國八百餘,今無存者矣。雖存,皆嘗亡矣。”的記載。

井田制度是實行分封的社會經濟基礎,由於井田制具有自給自足性和孤立性,因此分封的諸侯國在政治上處於相對獨立狀態,使周王朝無法從根本上實行中央集權。但何懷宏先生認爲,周初內憂外患的政治形勢,是周人決定分封的關鍵,而經濟因素似乎並不起決定和催生作用。周人以一個政治文化不發達達的部族取代歷史悠久和文化發達的商,同時克殷後要面對殷的反叛和內部的分裂,不能不團結親族和籠絡他族。參看研究殷周經濟狀況的張光直和許悼雲的成果,作者發現三代在物質上根本就沒有實質進步。

其實傅斯年也早就有類似的觀點,“雖然,周之興也,亦有其特徵焉。惟此特徵絕不在物質文明,亦未必在宗法制度耳”,而在於“人道主義之黎明”即周人未有人牲人狗之風,並且推測人牲人狗盛行的商人用政用刑極嚴峻,“其維繫之道,乃幾全在武力,大約能伐叛而未必能柔服,能立威而未必能親民。故及其盛世,天下莫之違。一朝瓦解,立成不可收拾之勢。”這就是說,周人的分封是迫於政治形勢而進行的。爲了維護周人政權的穩固,周人在分封制度上費了一番心思。

春秋時代分封制度是怎麼樣的?和其他朝代的有什麼不一樣? 第2張

首先是確立諸侯的等級。“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諸侯有等級,並安等級確立封土面積,從而限制了諸侯的實力,確保了周的力量優勢。

其二,親親尚賢,衆建同姓諸侯。《左傳定公四年》“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殷,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爲睦。……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瑯、霍、魯、衛、毛、聃、部、雍、曹、滕、畢、原、鄂、郇,文之昭也。邪、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昨、祭,周公之撒也。”《左傳昭公九年》:“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無專享文、武之功,且爲後人之迷敗傾覆

子弟大加分封以維護周王室。這與周人控制天下的政治意圖相合。其三,因政治需要改封諸侯國。周代的封建諸侯國不少因政治形勢的需要而遷徙改封。如虞侯改封宜,筆者根據唐蘭先生《“宜侯矢篇”考釋》、楊向奎:《“宜侯矢篇”釋文商榷》、曹錦炎《關於“宜侯矢簋”的幾點看法》、周寶宏《西周青銅重器銘文集釋》⑥的研究成果,將其銘文整理如下,

春秋時代分封制度是怎麼樣的?和其他朝代的有什麼不一樣? 第3張

儘管各家在釋讀“宜侯矢墓”的銘文中,有的觀點不一,比如說唐蘭先生的“虞”字釋讀,很多學者認爲是“虔”字,曹錦炎先生則取日本白川靜先生的“虎”字說。但是銘文卻告訴我們,周王改封事實的存在。至於虞侯爲什麼改封到宜地?楊善羣先生認爲,康王把吳王周章之弟虞仲的繼承者,由“周之北故夏墟”改封到江南丹徒,是因爲周公東征佔領了北、東、南三方的大片領土,爲了加強太伯、仲雍在今江蘇蘇州的吳的西北方的軍事防禦,故而又把虞侯改封到宜。其四,因地制宜的統治策略。周人克商只是統治天下的“邦”的替換。建立的“周王朝”絕不僅是周邦,而是當時的“天下”,這個天下就是周邦與天下萬邦並存。周邦是天子的邦,萬邦則是滅商前存在的小邦和周人分封的諸邦。雖然

如此,這些萬邦並不具有我們今天處於國際社會的意識。但是正如王國維先生所言“自殷以前,天子、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逮克殷踐奄,滅國數十,而新建之國皆其功臣、昆弟、甥舅,本週之臣子;而魯、衛、晉、齊四國,而又以王室至親爲東方大藩,夏殷以來古國,方之蔑矣。由是天子之尊,非復諸侯之長而爲諸侯之君……蓋天子、諸侯君臣之分始定於此。”②周代君臣關係的確立,使周王可以依據諸侯的表現進行賞罰。“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一不朝,則艇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這無疑加強了周王對天下萬邦的控制。但另一方面,周王也允許諸侯因地制宜的確立治國方針。

魯、衛兩國因爲封地在殷地又獲得大量的殷遺民,故而其治國“皆啓以商政,疆以周索”而晉國則是“啓以夏政,疆以戎索”。周法和戎法,據杜正勝先生研究“周法”可能是孟子所言的“百畝而徹”的徹法,主要以徵糧爲主,並且還兼有徵布和力役。晉國的“戎法”,可能就是以全年總收入的多寡爲徵稅標準的貢法。周人因地制宜,因民而治的政策,緩和了統治階層與被統治階層的矛盾,有利於鞏固政權。楊寬先生認爲,分封給魯的“殷民六族”、衛的“殷民七族”、晉的“懷姓九族”都是殷的世臣大族,周公把他們分封給諸侯國的目的是讓封君帶到遠處封國,使其成爲封國的‘國人’,這樣既可以消除他們在原住地區的威脅,同時又可以被封君利用,作爲統治封國政治上和軍事上的支柱。

春秋時代分封制度是怎麼樣的?和其他朝代的有什麼不一樣? 第4張

綜上所述,周人通過分封制度,建立了公、侯、伯、子、男的諸侯等級政治體系。諸侯國的建立,既爲各國公子羣體的出現提供了政治前提,同時也決定了不同諸侯國各公子的政治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