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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于志寧傳】原文及翻譯 于志寧,字仲謐,京兆高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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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于志寧,字仲謐,京兆高陵人。曾祖謹,有功於周,爲太師、燕國公。父宣道,仕隋至內史舍人。大業末,志寧調冠氏縣長,山東盜起,棄官歸。

高祖入關,率羣從迎謁長春宮,詔授渭北道行軍元帥府記室。貞觀三年,爲中書侍郎。太宗嘗宴近臣,問:“志寧安在?”有司奏:“敕召三品,志寧品第四。”帝悟,特詔預宴,因加散騎常侍、太子左庶子。是時議立七廟,君臣請以涼武昭王爲始祖,志寧以涼非王業所因,獨建議違之。帝從之。嘗謂志寧曰: “昔成王以周、召爲師傅,日聞正道,習以成性。今太子幼,卿當輔以正道,無使邪僻啓其心。勉之,官賞可不次得也。”太子承乾數有過惡,志寧欲救止之,上《諫苑》以諷。帝見大悅,賜黃金十斤、絹三百匹。俄兼詹事以母喪免有詔起復本官固請終喪帝遣中書侍郎岑文本敦譬曰忠孝不兩立今太子須人教約卿強起爲我卒輔道之志寧乃就職時太子以農時造麴室,累月不止,又好音樂過度。志寧諫,太子不納。太子敗,帝知狀,謂曰:“聞公數諫,承乾不聽公,故至此。”是時宮臣皆罪廢,獨志寧蒙勞勉。

永徽四年,隕石十八於馮翊,高宗問曰:“此何祥也?朕欲悔往脩來以自戒,若何?”志寧對:“《春秋》:‘隕石於宋五。’內史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物固有自然,非一系人事。雖然,陛下無災而戒,不害爲福也。”俄遷太傅。嘗與右僕射張行成、中書令高季輔俱賜田,志寧奏:“臣家自周魏來,世居關中,貲業不墜。今行成、季輔始營產土,願以臣有餘賜不足者。”帝嘉之,分其田以與二人。

顯慶四年,以老乞骸骨,詔解僕射,更拜太子太師,仍同中書門下三品。王皇后之廢,長孫無忌、褚遂良固爭不見從,志寧不敢言。武后以其不右己,銜之,後因殺無忌,坐免官,出爲滎州刺史,改華州,聽致仕。卒,年七十八,諡曰定。

(節選自《新唐書·于志寧傳》)

【新唐書·于志寧傳】原文及翻譯 于志寧,字仲謐,京兆高陵人

譯文:

于志寧,字仲謐,京兆高陵縣人。曾祖父名謹,在北周立有功勞,授太師官銜,封燕國公爵號。父親名宣道,在隋朝官至內史舍人。煬帝大業末年,于志寧被選調爲冠氏縣長,山東發生暴亂,他棄官回家了。

高祖李淵進入關中時,于志寧帶領隨從到長春宮迎接拜見他,高祖下詔授予他渭北道行軍元帥府記室。貞觀三年,于志寧擔任中書侍郎。太宗李世民曾經設宴款待親近的朝臣,問:“于志寧在哪兒?”主管官吏稟奏:“敕令召見三品及三品以上官員,于志寧是第四品。”太宗明白過來了,特地詔令他參加宴會,當即授予他散騎常侍、太子左庶子等官職。當時商議建立供奉皇家祖先的七廟,大家都把希望把涼武昭王李暠奉爲始祖,于志寧認爲涼武昭王並未開創大唐帝業的根基,只他一個人的意見跟大家不同。太宗聽從了他的建議。太宗曾對於志寧說:“往昔周成王以周公、召公爲老師,每天聽到的都是正道,反覆熟悉就成了他的本性。現在太子年紀小,您應當用正道來輔佐、教導他,不讓邪門歪道誘惑他的心靈。努力辦好這事,官職賞賜是可以不按常規次序破格獲得的。”太子李承乾屢犯罪過,于志寧想挽救、阻止他,呈上《諫苑》婉言勸說。太宗看到後非常高興,賞賜給他黃金十斤、絹帛三百匹。不久,兼任太子詹事,因爲要替母親服喪才免去了職務,太宗詔令提前復職,于志寧堅持請求服喪滿期,太宗派遣中書侍郎岑文本敦促開導說:“爲國盡忠和爲母盡孝無法同時做到,現在太子等待人去教導約束,您勉強復職吧,替我完成輔導他的任務。”于志寧這才復職。

太子在農忙季節時建造深邃的密室,一連幾個月不停工,還過度地愛好歌舞。于志寧勸諫太子,太子不聽。李承乾的太子身份被廢除後,太宗瞭解了實際情況後,說道:“聽說您多次勸諫,承乾不聽您的,所以到了這個地步。”這時東宮屬官都獲罪免官,唯獨于志寧(因勤勉)而受到慰問和鼓勵。

永徽四年,有十八顆隕石墜落到同州,高宗詢問說“:這是什麼徵兆?我要以悔改以前的過失、修養以後的德行來警戒自己,怎麼樣?”于志寧回答:“《春秋》記載,‘有五顆隕石墜落在宋國。’內史說:‘這是自然現象,不是產生吉凶的根源。’事物本來有自身的規律,並非全部和人事有關。雖然是這樣,陛下在沒有災害的情況下也警戒自己,這對造福是沒有妨害的。”不久升任太傅。曾和右僕射張行成、中書令高季輔一起得到高宗賞賜的土地,于志寧稟奏:“我家從北周、北魏以來世代居住在關中,家產沒有失去。張行成、高季輔如今纔開始經營田產,希望把賜給我的土地賜給不足的人。”高宗讚賞他的美德,把賜給他的土地分賜給了張行成、高季輔。

顯慶四年,因爲年老請求退休,詔令免去尚書左僕射職務,改授太子太師官職,保留同中書門下三品頭銜。王皇后被高宗廢除時,長孫無忌、褚遂良堅決勸阻卻不被高宗採納,于志寧不敢說話。武則天皇后認爲他不替自己幫忙,心懷不滿,後來趁着殺掉長孫無忌時,于志寧也獲罪免職,離京任榮州刺史,改任華州刺史,朝廷批准他退休。去世時,七十八歲,追認爲幽州都督,諡號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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