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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朝能穿黃馬褂的只有這些人 李鴻章最拉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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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統治者爲了籠絡人心,推出了各種名譽工具,比如加“巴圖魯稱號”、“賞戴花翎”“封爵”“世襲”等,這些做法雖然讓受到封賞的人感到榮譽備至。但是相比較“黃馬褂”而言,終究少了一份親近感,因此打黃馬褂上市的那天起,它就被視爲無尚的光榮。

馬褂原本是中國一種歷史悠久的服飾,到了清代,馬褂更加流行,它是穿在袍服外面的一種短款上衣,之所以這樣設計,是爲了便於騎馬,這也是馬褂一名的由來。清初,穿馬褂的大多是士兵,到了雍正年間,普通百姓也開始喜歡上這種便服。

馬褂一旦被冠以黃色身價便一飛沖天,黃馬褂不是誰都能穿的。因爲它採用的是皇家的專用色--明黃色。因此具有非凡的意義,只有特定的人才能穿着,違反者一律以覬覦皇權罪論處,那是要被殺頭的。

那麼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傳黃馬褂呢?

大清朝能穿黃馬褂的只有這些人 李鴻章最拉風

第一類人:隨皇帝“巡幸”的大臣、侍衛。《嘯亭續錄·黃馬褂定製》中提到:“凡領侍衛內大臣、御前大臣、侍衛、乾清門侍衛、外班侍衛、班領、護軍統領、前引十八臣,皆穿黃馬褂。”這些人穿的黃馬褂有一個比較貼切的名字叫“行職褂子”,是爲了開展工作而穿的,也可以理解爲工作服。言外之意就是,在伴行皇帝結束之後,就不能再穿了。這種黃馬褂上面既沒有圖案,也沒有任何花紋,而且褂子上的紐是黑色的。

第二類人:在皇帝行獵時獲得賞賜,在咸豐以前,皇帝每年都要到木蘭(今河北承德市北400裏處的圍場縣)打獵20天,名爲“行圍”。對於那些在狩獵中表現出色者特別賞賜黃馬褂,這種褂子被稱之爲“行圍褂子”,這種褂子也只能在行獵時穿着,在其他場合是不能穿的。

第三類人:戰功赫赫或是受到皇帝特別恩寵的人。這類黃馬褂也有個形象的名字叫“武功褂子”,也是我們通常最熟悉的“賞賜黃馬褂”,這類黃馬褂不像前兩種那麼容易獲得,所以才顯得更加高貴。它是一種意義非凡的服飾,縱觀清朝,能獲此殊榮的屈指可數,比如大將軍傅恆、福康安以及清末的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人。這類褂子的紐是黃色的。

即使這些有功大臣獲得穿黃馬褂的資格,但也還是有規定的,平時黃馬褂要高高供在祖宗堂上以示榮耀。不過他們可以複製一件簡易的黃馬褂以備公事時使用,而那件貨真價實的黃馬褂則只有在國家大典時纔會穿着。

第四類人: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員。通常情況下皇帝特賜某官員黃馬褂的詔曰宣讀後,被特賜黃馬褂的官員須騎馬繞紫禁城一週,這種威武而又莊嚴的儀式,在咸豐年間最爲盛行。

除了以上幾種途徑外,有時通過捐錢也能獲得黃馬褂,比如當時著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巖,在幫助朝廷籌集糧餉後,朝廷就賜給他一件黃馬褂。對於其他人,如果能讓皇帝太后高興,也能獲得黃馬褂,比如慈禧太后的火車司機就被賞賜過黃馬褂。

大清朝能穿黃馬褂的只有這些人 李鴻章最拉風 第2張

而整個清朝最拉風的當屬李鴻章那件黃馬褂,1895年,李鴻章在日本談判《馬關條約》,返回驛館時被日本浪人小山豐太郎行刺,李鴻章臉部中槍,血染黃馬褂。李鴻章將換下來的帶有鮮血黃馬褂保存好,並長嘆一聲“此血可以報國矣”。

不過說到底,所有榮譽都是虛的,皇帝高興時什麼都能給你,不高興的時候也可以剝的乾乾淨淨,歷來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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