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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怪招治腐:隋文帝“釣魚”唐太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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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爲官者行賄受賄、貪贓枉法者的確不少。如何去治貪懲腐,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歷代的明君聖主對之均十分重視,所施行的反腐招數五花八門。其中,隋唐時期兩位明君的反腐手段,頗爲奇特。

隋文帝“釣魚”反腐

前幾年,上海的“釣魚”執法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歷史上也曾有過類似“釣魚”行爲,拋魚鉤的幕後操縱者就是隋文帝楊堅。

楊堅是隋朝的開國皇帝,他結束中國自西晉末年以來近300 年的分裂局面。在位23 年,勤思善治,性格沉穩內斂,治國有道。《隋書》中對他的評價是“深思治術”,這可從他開創的一直沿用至今的科舉選拔制度上,略窺一斑。這種制度摒棄了出身的貴賤,不限門第,唯纔是舉,也廢除了九品中正制的推薦選拔,推薦即是人推薦人,自然存在弊端。而以試取第,體現了公平性,堵住了在用人上的腐敗之源。

楊堅對官員的日常管理很有一套。他強化對官員的監督,《隋書》記載,隋文帝楊堅讓親信“ 密查百官”,發現貪腐行爲便嚴懲不怠。曾一次罷免河北52 州貪官污吏200 人;而且還以“ 釣魚”的手段暗中灑下誘餌,讓貪官自己現身。具體操作上這樣的:他派人暗中向一些可疑的官員行賄—— 先“ 私以賄之”,這些人一旦受賄,即行處死。

明君怪招治腐:隋文帝“釣魚”唐太宗“獎勵”

唐太宗“溫柔”治貪

唐太宗李世民治貪重監察,在全國上下建立了完整的監察機構。貞觀八年,分遣李靖、楊恭仁、王圭等使巡省天下,後又遣巡察使二十多人,考察地方風俗和官員的政績。他把地方官的姓名記錄在屏風上,有什麼政績和惡跡都記在名字下面作爲獎懲依據。貞觀二十年,刺使、縣令以下的地方官,上千人因政績不佳而受懲處,七人被處死,二十人受到提拔。太宗治貪,嚴於執法。他說:“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

有趣的是,李世民對那些有爲但是受賄的貪官個別時也“網開一面”,不是“處罰”,而是“獎勵”。你貪什麼,就獎你什麼。

有個叫長孫順德的官員,一次他收了別人賄賂的絹綢數十匹。這事被李世民知道了,於是他在會上輕描淡寫地通報了長孫順德的受賄情況,通報完了,李世民問了一句:“ 長孫順德受賄數十匹,這說明了什麼?”衆官莫不敢言。李世民說:“ 這說明了長孫順德家裏缺綢緞啊! 好,你家缺綢緞,我就獎給你綢緞。”

他叫人搬來許多綢緞,都壓到長孫順德的背上,叫他親自揹回去。長孫順德僵在那裏,大汗淋漓。過了一段,又發現了像長孫一般的作奸犯科者—— 右衛將軍陳萬福,索取了驛站數石麥麩。唐太宗如法炮製,叫他當着大家的面,將幾石麥麩從朝堂挑回家去。陳萬福羞愧滿面狼狽不堪。

如此的“ 溫柔”肅貪,不亞於“ 霹靂手段”所取得的效果。李世民在位期間,是歷史上貪污腐敗最爲收斂的時代之一,盛世清風習習,爲百姓所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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