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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入仕後仍需學習:前秦每20官員配1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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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都學習些什麼內容?

好學 入仕後往往離不開書冊,“不知書”成爲笑柄

古代官員普遍好讀書,大多自幼讀經、史、子、集,經過若干年的訓練,入仕時方能知曉爲人處世之理和感悟治亂興衰之道。

古代官員的選拔,是採取“學而優則仕”的入仕制度,沒有若干年寒窗苦讀、沒有對儒家學問有一定積累,是不可能通過嚴格的科舉考試進入官場的。這樣一來,習慣使然,有一點讀書的天賦,後天又長期薰染於人文知識的氣氛和訓練,也就養成了閱讀的習慣,入仕以後也往往離不開書冊。

據宋人孔平仲的《續世說》記載,後晉有個叫馮玉的人,他姐姐是皇后,借了這層裙帶關係,儘管他識字不多,卻不妨礙其步步高昇。當皇帝讓他撰寫重要文件時,他就請同僚代筆。就這樣,他竟然官至宰相。

史料上說,馮宰相官至一品,但是“不知書”。至於“不知書”到什麼程度,沒有具體說明。有一個例子說,一次馮宰相看公文,看到“姑息”二字時,一時卡殼,就“請教”別人,別人告訴他這倆字是“辜負”,馮宰相就真的認作是“辜負”。

這件事傳開來,成爲官場笑談,被稱爲“不知書宰相”。可見,即使在一千多年前時局動盪的後晉當官,“不知書”也是件恥辱事。

北宋寇準罷相後以刑部尚書知陝州,蜀帥張詠還朝時途經其地,寇準盡東道之誼,臨別時問張詠:“何以教準?”張詠說:“《霍光傳》不可不讀也。”寇準不解其意,找書來讀,讀至“不學無術”四字,笑着說:“此張公謂我矣。”

官員入仕後仍需學習:前秦每20官員配1位老師

學文 每二十名官員配備一位講解經書的老師,“教讀音句”

歷史上的苻堅給人印象最深的,是“淝水之戰”中的人物,且是敗軍最高統帥。然而,綜合史料來看,他不僅是十六國時期前秦的一代尚武帝王,而且,還非常注重儒教治國。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記載,公元372年,前秦皇帝苻堅下詔書:“關東之民學通一經、才成一藝者,在所以禮送之。”老百姓中只要有精通一種經史書籍,或者一項特別技藝的,所在地方政府必須高規格地把他們送到京城去,由中央選拔授予相應官職。

同時,後秦政府還明確規定,歲祿百石以上的官員,如果“學不通一經,纔不成一藝”的話,立即罷免其官職。如此看來,一千六百多年前的苻堅爲了增強國力、整頓吏治、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就已經着力打造“學習型政府”了。

公元375年,苻堅再次下詔書:一是要求太子以及高級官員的後代,必須“就學受業”;二是皇帝身邊的警衛部隊軍官,也必須學習文化知識,等等。具體實施辦法是每二十名官員配備一位講解經書的老師,“教讀音句”。

可見,當時官員的文化程度都不太高,但是,勵精圖治的苻堅倡導學習文化,是真心要提高官員的整體素質,他在位前期還推行一系列政策與民休息,加強生產,前秦憑藉實力很快統一了當時的北方大地,並攻佔了東晉佔有的蜀地,與東晉南北對峙。

公元471年即位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對於漢文化極其羨慕,他親政後,排除阻力,大刀闊斧地在北魏進行了很多改革,史稱“孝文帝改革”,其文化改革措施之一,就是嚴令鮮卑族官僚改說漢話。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記載,公元495年,拓跋宏要求全體北魏官員必須說漢語,三十歲以上的官員,因爲“習性已久”,可以慢慢學習漢語,不限時間。但是,三十歲以下的官員,必須立即學會漢語,如果有人膽敢不學漢語,還故意說鮮卑話,就降職處分。

這個命令在當時嚴格執行,讓北魏一些“守舊派”非常震驚。後來,爲了進一步督促北魏的廣大領導幹部學習漢語,北魏朝廷接連下發詔書:“不得在朝廷之上說北方鮮卑話,違反者,立即撤職!”

這樣一來,官員們不得不強化漢語學習,在北魏形成了學漢語的高潮。不會說漢語,不能在朝廷當官啊。

 學禮 聘請儒士在午門外“開課堂”,相當於開了個高級將領文化禮儀培訓班

餘繼登在《典故紀聞》中記載,明朝洪武初年,因爲功臣以武將居多,當年在戰場上衝鋒陷陣,都是個頂個的好漢。但是建國後,一切逐步走上正軌,更需要的是遵守法度的文治。

換句話說,就是建國後,凡事都要守紀律、講規矩、有章法,當年打打殺殺、行伍出身的武將們就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於是,有個叫袁凱的御史就進言:現在大明朝的天下已經奠定,以前立有功勳的軍隊將帥現在很多居住在京城裏,他們以前出身行伍,對於和平時期的君臣關係之理,以及君臣上下的規矩,還不太熟悉。我請求聘請一些精通經書典故的有學問之士,於將領們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後,在都督衙門爲這些武將們開講經史課程,希望經過一番教導,自然而然地,使武將們懷有忠君愛國之心。

才登上皇位的朱元璋“深以爲然”,下令聘請有學問的儒士在午門外“開課堂”,“與諸將說書”,相當於開了個高級將領文化禮儀培訓班。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偃武修文,十分提倡儒學,經常鼓勵開國功臣們接近儒生,學習“事君有道、持身有禮”的文化知識、學習“保全功名”的歷史知識,達到“常以此爲鑑戒,擇其善者而從之,則可與古之賢將並矣”的效果。

雖然,歷史上那些“精明”的統治者對官員進行相關文化培訓,是爲了達到維護、鞏固本階級統治的目的,但是,這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在職官員的文化素養和行政執行能力,乃至道德情操。

官員入仕後仍需學習:前秦每20官員配1位老師 第2張

學法 首創“領導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根據考試成績,決定升降去留

古代官員多來自知識分子,不過,光從“四書五經”中學來的東西,在實際工作中是遠遠不夠用的。要當好官,還必須時刻學習與實際需要有關的很多專門性技術性知識,比如法律規定和刑名錢糧之類。

事實上,古代對於官員有不斷學習業務知識的要求,有嚴格的制度,有考覈要求,有獎懲辦法,引導官員自覺學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時,首創了“領導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具體做法是:每年對任職期滿後的各級官員組織統一“試判”考試;考試內容是考官提供幾則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據材料寫司法判決書,以綜合考察考生是否通曉法令規章。考完後,朝廷根據官員的考試成績,決定官員的升降去留。

明朝官員學法還有全國統編法律教材,即朝廷編撰的《吏律公式》(相當於現在“公務員執法手則”)。

和明朝相比,清朝不僅更爲嚴格,而且還經常搞突擊檢查。大清司法部長會突然召集幹部職工,將當時的法律隨便摘出一條,要求幹部當場默寫出來,然後將考試成績分爲上中下,報告給皇帝。

古代“臨時工”可以因學法得以提拔,即使是“刑滿釋放人員”,只要精通法律,也同樣可以“復出”做官。

漢宣帝時,因研究《尚書》譽滿華夏的學術泰斗夏侯勝被關進監獄,和原丞相府官員黃霸成爲“獄友”。一起服刑過程中,夏侯勝覺得黃霸在法律領域相當有才。幾年後,倆人相繼刑滿釋放,夏侯勝在被“平反”擔任“國家監察部長”後,馬上向皇帝舉薦了黃霸,理由是他對法律十分精通。不久,黃霸被朝廷任命爲揚州刺史。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既然“精通法律”能迅速提升,於是古代官場“學法”蔚然成風,一些名頭很響的大師也迅速看準了這個巨大的市場,竟以自身名氣作爲品牌資源,創辦私立學校,將律令之學作爲學校的王牌專業,廣招各級官員和讀書人爲學生,大發橫財。董仲舒就將自己的法律研究心得,寫成“公羊治獄十六篇”,在自己的私立學院中傳授學生賺錢; 當時還出現一批精通法律的“另類”人物,爲了發大財,竟辭官不做,專門做培訓行當。比如鍾皓,潁川郡人,“世善刑律”,政府多次聘他當官,可他竟“爲二兄未仕,避隱密山,以詩、律教授,門徒千餘人”,其每年開法律培訓班的合法收入,不知高於他做官多少倍。

學專業 汪龍莊將自己的做官心得寫了一本《學治臆說》,被稱爲是知縣教科書

那麼,古代官員讀些什麼書呢?漢武帝“獨尊儒術”政策以及後來的科舉制度實施之後,簡而言之,就是一部“經書”(“四書五經”),以及由此擴展而來的“四庫”(經史子集)。前者應運於政事,後者則成就官員自身修養,如詩文等的陶冶。應當說,古代官員在讀書上的熱忱對於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和發展是起過很大作用的。從韓愈、柳宗元到曾國藩、左宗棠,從范仲淹、蘇東坡到林則徐、魏源,可謂不一而足,從中也給我們留下許多不朽的印記。

古代官員不但要學習如何做官,有些官員也將自己做官的心得,寫成書,公開出版,作爲後來做官者的學習參考書。在出版印刷業興盛的明清時期,這類出版物非常暢銷。清朝封疆大吏剛毅任雲南按察使時,命人編纂了一部《官場必讀》,將各項公文,分類編纂,遍贈僚屬,以資輔佐;汪龍莊曾經當過14個官員的幕友(俗稱“師爺”),自己也當過知縣,官場經驗極爲豐富,寫了一本《學治臆說》,被稱爲是知縣教科書。

這些書是投身官場的人們的最好教科書,地方官員爲了更好地完成本職工作,也非常喜歡研讀專業性書籍,如宋朝的《洗冤錄》,清朝的《寶鑑洗冤錄》《刑錢指掌》《福惠全書》等,都是有關刑偵、法醫、聽訟之類的名篇,都流傳甚廣。像《錢穀大要》這類有關征稅的書籍,也深受追捧。

在古代,官員的讀書是持續性的現象,大凡爲官一生,“致仕”(退休)時一般也要“刻部稿”,企盼給後世留下一點雪泥鴻爪。概因古時考量官員的標準,不僅要看其政績,也要看其文化修養的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