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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優秀稅官程異,他在稅收方面的改革造成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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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異,京兆長安人,是唐朝中期的一位優秀稅務官。早年以學問及第登“開元禮”科。曾擔任過華州鄭縣(今華縣)縣尉和統軍府賓佐等職,主要從事財稅方面的工作。他精通吏事,辦事效率高,由他負責的事項從未滯留過。後來,他多年從事鹽鐵轉運和稅調方面的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他在財物稅收方面的改革措施不但被當朝所重視,而且還被後世長期施行。

自“安史之亂”後,“民戶流亡,田地荒廢,簿冊喪失不全,賦稅收入減少。”原先的均田制已名存實亡,租庸調製已不適用,唐朝的國力迅速衰敗。藩鎮不聽朝廷調遣,甚至把持和截留各地給朝廷的貢賦和稅調,使各地稅調不能如期如數上交。而國家財源的重要地區淮西一帶又連年征戰,使中央稅收更是雪上加霜,費用奇缺。資金來源只有從民間收取稅賦租庸調這一種渠道。國家財政舉步維艱,皇帝也常常犯難。

在揚子院(即鹽鐵轉運使院,位於今江蘇省邗江縣)擔任留後期間,程異一心撲在稅收事務上,兢兢業業爲稅務和鹽鐵事務操勞,成績頗爲顯著。他一改以往的弊端,加強了長江一帶各州的賦稅徵調辦法。令各地富豪將其土特產物入貢朝廷,免去一律收錢的舊辦法。他堅持按標準收稅,從不盤剝老百姓,所收的錢物分門別類全部列賬登記。他自己守法奉公,不收取任何錢物。在他管理之下,經費還有結餘,各地納稅人也深感便利,他的做法使國家的稅收大增。

唐代優秀稅官程異,他在稅收方面的改革造成巨大影響

程異在稅務工作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了時任宰相楊炎的肯定。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在楊炎的建議下,德宗採納了程異的一系列稅收改革措施,並在全國推行,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兩稅法”。楊炎將其歸納爲按舊徵戶稅數,照丁、產定戶等(等級),分夏秋兩季徵稅;租、庸、調摺合成錢併入以上兩稅徵收;地稅照大曆十四年的墾田數爲準;徵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程異他們的這些稅收改革措施,在今天看來算不了什麼,可是在當時卻是一項重大變革,甚至是一項影響歷史發展的重大戰略性改革。唐德宗貞元末年,程異被提升爲監察御史,遷虞部員外郎,代鹽鐵轉運、揚子院留後。

唐順宗即位後,重用王叔文等實行改革,一時間趨附之人很多,唯獨程異以其能被引薦重用。順宗在位僅一年便由其子取代,王叔文的改革也宣告失敗。程異因受牽連先後被貶爲嶽州刺史、柳州司馬。唐憲宗元和初,經鹽鐵使李巽推薦,朝廷再度起用程異爲侍御史,仍爲揚子院留後兼鹽鐵轉運使。其後,程異還先後在朝廷擔任多個職務。

程異理財有方,功績卓著。元和十三年九月,唐憲宗力排衆議,任命他爲工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當於宰相),仍領鹽鐵使。當時朝野有不少人對他不服氣,認爲他“出身錢穀小吏,一旦爲相,服冠百僚”,肯定不會稱職。程異也很有自知之明。任職不久,得知西北邊防上軍政混亂,他建議朝廷設置巡邊使加以處理。在人選上,唐憲宗徵求他的意見,他想乘機辭掉宰相職務,便請自行。然而事情尚未確定,他卻病逝,令憲宗悲痛不已。

程異精通吏事,辦事高效,尤其通曉鹽鐵和稅務制,從唐玄宗至唐憲宗歷事六朝,數次受到重用。他爲國家理財,手下有的是物資錢糧,但他潔身自好,一塵不染。死後,家無餘財,多的都是文書。一朝拜相,仍有自知之明,謙遜謹慎,處事妥當,實屬難能可貴。更值得一提的是,由程異和楊炎開創的這個“兩稅法”,被後世一直運用到了明朝末年,長達六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