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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穆宗在位期間,有哪些爲政舉措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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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載坖,即明穆宗,明朝第十二位皇帝,在位共6年,年號隆慶,他是明世宗朱厚熜第三子,生母是杜康妃,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朱載坖早年受封裕王,因母親杜康妃失寵,其父嘉靖帝迷信“二龍不相見”一說,且又非長子,很少得到父愛。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二月即位,改元隆慶。在位初期,重用徐階、高拱、陳以勤、張居正等大臣,革除前朝弊政,與蒙古俺答議和,促成隆慶和議。隆慶元年(1567年)廢除海禁,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朱載坖用人不疑,國運中興,社會較爲穩定,經濟發展,海內大治,史稱此爲隆慶新政。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五日,朱載坖病逝於乾清宮,廟號穆宗,諡號契天隆道淵懿寬仁顯文光武純德弘孝莊皇帝,葬於十三陵之昭陵。

爲政舉措

政治

革弊施新

朱載坖即位後倚靠高拱、陳以勤、張居正等潛邸舊臣,一改其父明世宗在位時期的做法,實行革弊施新的政策,使朝政爲之一振:

革弊,即平反冤獄,宣佈“自正德十六年(1521年)以後,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二月以前,諫言得罪諸臣”,“存者召用,沒者恤錄”。

罷除一切齋醮,撤西苑內大高玄殿、國明等閣、玉熙等宮及諸亭臺齋醮所立匾額,停止因齋醮而開徵的加派及部分織造、採買。

加強對官吏的考察,即使一般不予考察的王府官員也在考察之列。廉政官員給予獎賞和提拔,貪官給予罷免官職,“贓多跡著者部院列其罪狀,奏聞處治”。

蠲免救濟,減少百姓災後的痛苦。

抑止土地兼併,限田,制定了勳戚宗室依世次遞減制度,清田,清查詭寄、花分錢糧和皇室勳戚田莊。

明穆宗在位期間,有哪些爲政舉措與成就?

親賢遠佞

朱載坖一上臺,就將世宗信任與寵愛的方士王今、劉文斌等等一併逮捕,下獄論死。他對方士亂國,浪費錢財的惡跡早就恨之入骨,所以一上臺就毫不手軟的處死了這些大賊。同時欣賞那些在嘉靖一朝因爲敢於冒犯皇帝,勸諫的那些忠臣,例如海瑞,朱載坖不但沒有追究海瑞不尊敬其父的大不敬之罪,反而釋放了他,還官復原職,不久又提升大理寺丞。

黨爭開始

明朝的黨爭,尤其是內閣的爭鬥始於隆慶一朝。明穆宗即位之初,大學士徐階掌管內閣,不能壓制其他內閣成員,所以致使內閣中有一些人對他不滿,以郭樸、高拱爲代表。靠徐階提攜的高拱,最後擠走了徐階。之後,新閣臣張居正與恃才傲物的高拱不和,內閣閣臣關係緊張,黨爭愈發嚴重。朱載坖本人也不能制止內閣輔臣之間的傾軋。

經濟

隆慶元年(1567年),福建巡撫涂澤民上書曰“請打開對外貿易,變私下販賣爲公開販賣”。不久開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並以月港爲治所設立海澄縣,設立督餉館,負責管理私人海外貿易並徵稅。[4]督餉館對私人海外貿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出海貿易的船隻不得攜帶違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餉館領取船引並交納引稅。此外,對日本的貿易仍在禁止之內,所有出海船隻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則處以“通倭”之罪。

同年,朱載坖宣佈解除海禁,調整海外貿易政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獲得了合法的地位,東南沿海各地的民間海外貿易進入了一個新時期。明朝出現一個比較全面的開放局面。

雖然仍有着諸多管理和限制,開放的月港也只是一處小港口,但民間私人海外貿易至此畢竟得到了朝廷的認可,只要遵守政府的管理限制,民間私人海外貿易就被視爲合法經營。政策和制度上的這種局部的和有限度的調整,隆慶開關使民間私人海外貿易擺脫了走私非法境地,開始有條件地公開進行和較爲正常地發展,並迅速發揮了積極作用。

中國學者王裕巽經過分析認爲,從1567年到1644年這段時間,海外流入明朝的白銀總數大約爲3億3千萬兩,相當於當時全世界生產的白銀總量的三分之一。

朱載坖用人不疑,信用大臣去發揮才能,使得隆慶一朝及萬曆朝的前十年成爲明王朝國運中興的時期,這一時期社會比較穩定,經濟比嘉靖朝有了重大的改觀,使明王朝向一個繁榮時期發展的過程中,起了重要的過渡作用。

明穆宗在位期間,有哪些爲政舉措與成就? 第2張

軍事

東南海防

嘉靖時期是倭寇問題最嚴重的時候,一度開放的沿海海禁,在這個時候又不得不重新開始嚴厲起來,但是經過戚繼光、譚綸、俞大猷、唐順之等人訓練新軍,英勇戰鬥,在朱載坖即位的時候,沿海的倭寇基本已經肅清,整個東南地區又進入了安寧的和平時代。

朱載坖即位後,大開關禁,採取恤商與開關政策,減輕商人的負擔,打破了明朝歷史上禁止百姓私自下海的命令,使明朝對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海外貿易也出現了新局面,也使倭寇活動逐漸趨於消亡。

邊疆軍事及國內平叛

朱載坖還在藩邸時,便非常關注國家的邊疆。他一上臺,就啓用抗倭名將戚繼光總管京城門戶防衛與東北邊防,戚繼光的車馬陣就是在這時發明的;任用曹邦輔爲兵部侍郎,與將軍王陵都督宣府、大同,總管西北邊防。總督王崇古、譚綸主管剿匪事務,天下大定。另外,朱載坖又升任李成樑爲遼東總兵,大修戰備,積極防禦東北邊患。爲鞏固明朝的邊防做了很多努力並取得了顯著的防衛效果。

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三十日,土蠻侵犯遼陽,指揮王承德戰死。

九月四日,俺答侵犯大同,下詔嚴格戰事守備。十二日,俺答攻陷石州,殺石州知州王亮採,奪取交城、文水。二十一日,土蠻侵犯薊鎮,擄掠昌黎、盧龍,直到灤河。命令宣府、大同總督侍郎王之誥回駐懷來,巡撫都御史曹亨駐兵通州。二十四日,總兵官李世忠救援永平,與俺答激戰於撫寧,京師戒嚴。

同年,寧夏總兵官雷龍出塞攔擊河套諸部,大敗河套各部。八月十四日,允許河套諸部互市買賣。九月二十四日,修成三鎮貢市。

隆慶四年(1570年)四月,陝西“盜”侵犯四川。

明穆宗在位期間,有哪些爲政舉措與成就? 第3張

民族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底,琉球、土魯番來朝進貢。

外交

隆慶和議

朱載坖很關心北部邊境防務,注意加強軍隊的訓練,鞏固邊防。隆慶四年(1570年),蒙古韃靼部落首領俺答的孫子把漢那吉因爲家庭糾紛憤而投奔明朝,俺答舉全韃靼之兵到明朝邊界要人,時任宣府大同總督王崇古堅守不出,雙方並沒有爆發大規模戰鬥。

隨後在內閣大學士高拱和張居正的策劃與安排下,明朝派出使者與俺答談判,並最終用把漢那吉交換了背叛明朝投奔韃靼十餘年的漢奸趙全,事件和平解決。

在此事件中,明朝與韃靼雙方通過溝通增進了彼此間的瞭解,俺答亦藉此機會再次提出封貢互市。採納高拱、張居正的建議,與俺答議和。隆慶五年(1570年)三月初八,朱載坖親自下令執行和蒙古的通貢互市協議,允許冊封俺答爲順義王。同年,邊境市場正式開放,各地客商陸續趕到這裏,開展貿易活動。同時開展互市貿易,互通有無,緩解與北方蒙古族的矛盾,使北方漢、蒙人民有了安定的生活環境,從而加強了漢蒙兩族人民的團結。北部邊境出現了歷史上少有的和平安寧景象,自此以後再也沒有爆發蒙古族大規模入侵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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