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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日帝國有着怎樣的政治制度?宗教信仰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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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封建制度萌芽於笈多王朝,在戒日王朝時期被充分確立。印度土地本爲國有,稱“王田”,王田被劃爲四個部份,

一爲國用,以徵田賦,充作祭祀、王室花費之用;

二爲封建,用來封賜大臣宰相,上至大臣,下至官員幕僚皆有不等的封邑;

三賞高才,給知識份子肯定;

四賞異道,賞給宗教團體.以求福德,故稱福田,實際上是“教田”,由於帝王大量佈施,令婆羅門教祭司、佛教寺院及印度教神廟都有大量土地,成爲大土地所有者。

戒日王曾對教俗大貴族大量封賜土地,根據已發現之631年戒日王賜地銅牌記載,原本施捨出來的土地是一個婆羅門僧侶以假銅牌所佔有,這次分出來的土地由另外兩個婆羅門僧侶瓜分,敕令中又說,這次土地施捨將土地上所獲得村民的土地稅,以及可徵收收入的權利皆一併轉移,又附有傳子權,直至天長地久。這種世襲的封地制,令封建主自成一小王國,例如王舍城著名佛教中心那爛陀寺受國王欽重,佔地達百餘邑,一邑基本上就是一條村,每邑一般就是二百戶。正因如此村社農民轉化爲依附農民,農民被束縛在土地上,隨着分封土地佔有權的轉移,同時轉換主人,甚至需加強繳租及賦稅,從而可得知封建經濟不在於土地的多少,而在於土地上農民的多寡。

戒日帝國有着怎樣的政治制度?宗教信仰是怎樣的

封建制度得到進一步發展,並最後確立。戒日帝國的土地原則上仍屬國王所有,稱爲“王田”。國王有權處理王田。據玄奘《大唐西域記》所載,王田分四種:一爲帝國佔有地;二爲官僚佔有地(祿田,食邑);三爲婆羅門(碩學高才者)佔有地;四爲寺廟佔有地(福田)。戒日王對教俗地主的佈施和封賜,是將土地連同農民一起封賜的。教俗地主的土地均由村社農民耕種,農民不僅被束縛在土地上,而且隨着土地佔有權的轉移而轉換主人。農民要向領主交納收穫物的1/6,還要交“費用”(貨幣)和服勞役。農民還得通過村社向國家繳納捐稅。村社組織依然保留,並保留着公共土地,公社首領和公社會議的權力還比較大,有自治特點,由於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有的村社仍以大家庭爲單位,並保留着定期重分土地的習慣。

戒日王對教俗地主佈施或封賜的土地,其數量很大,多者可達百邑(一邑相當於一個村社,200戶農民),如那爛陀寺就擁有土地200邑,依附農民多達4萬人。教俗大土地所有者對其領地具有世襲權或自由支配權。封建主還握有領地上的行政、司法權,他們可以任意處置農民。因此,戒日王時代,印度的封地、賜地已脫離政府的管轄而具有獨立性。

戒日王死後,大封建主紛紛割據稱雄。從7世紀起到12世紀末,北印度出現了許多“拉其普特人”的小王國。

戒日帝國有着怎樣的政治制度?宗教信仰是怎樣的 第2張

戒日帝國時,隨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婆羅門教和佛教不適應日益發展的新形勢的需要。

4世紀前後,由婆羅門教吸收佛教、耆那教等教義和民間信仰,逐漸形成新婆羅門教。

8世紀經商羯羅改革,形成新型印度教。主要經典有《吠陀》、《奧義書》、《往世書》、《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等,教義與婆羅門教類同。

主神有互相關聯而各具一相的三相神,即婆羅摩、毗溼奴、溼婆三大主神。婆羅摩(大梵天)是創造世界之神,毗溼奴(遍入天)是賜福神,主管維持世界,溼婆(大自在天)是毀滅神,主管破壞世界,也是苦行神和舞蹈神。

隨着奴隸制解體及封建制形成,種姓制度也有着一定的發展,四種姓中婆羅門及剎帝利兩個高級種姓,仍然保持他們的統治階級,他們從歷代君主取得大量土地,並被土地上居民實行租稅剝削及司法審判。戒日帝國時,種姓制度有了很大變化,婆羅門和剎帝利基本沒有變化,但吠舍分化,只剩下少數富有的商賈。首陀羅地位有所上升,與破產的大量的吠舍逐漸構成新型的首陀羅種姓--依附農。這樣,名稱未變,內容有了變化,前三個等級是封建主,後一個是依附農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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