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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報國”爲訛傳?岳母刺字是傳說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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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極富教育意義的岳母刺字在民間流傳已久。單純的從感情上來講,這個至今仍激勵着愛國精神的故事誰又願意否認呢?然而近日,卻出現了岳母刺字只是傳說的話題,令人震驚!那麼,岳母刺字到底是真是假呢?

岳飛孫岳珂所着的《鄂王行實編年》中就根本沒有記述此事,《鄂國金佗稡編》卷9《遺事》僅存如下一段記事:

“先臣天性至孝,自北境紛擾,母命以從戎報國,輒不忍。屢趣之,不得已,乃留妻養母,獨從高宗皇帝渡河。河北陷,淪失盜區,音問絕隔。先臣日夕求訪,數年不獲。俄有自母所來者,謂之曰:”而母寄餘言:‘爲我語五郎,勉事聖天子,無以老媼爲念也。’“乃竊遣人迎之,阻於寇攘,往返者十有八,然後歸。先臣欣拜且泣,謝不孝。”

“精忠報國”爲訛傳?岳母刺字是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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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岳母雖是位普通農婦,卻是深明大義,僅就此段記事而論,也足以令人崇敬。關於岳飛背刺“盡忠報國”四大字的原始記錄,則見於《宋史》卷380《何鑄傳》,乃是在審問岳飛之際:

“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這表明岳飛背上的刺字已是年深月久。上引兩條最原始的記載當然不能提供岳母刺字的證明。從情理上推斷,岳母作爲一個普通農婦,一般只怕不認字,而當時的刺字是一項專門的手藝。《水滸傳》第八回說林沖被“刺配遠惡軍州”,“喚個文筆匠,刺了面頰”。第十二回說楊志被判刑,也“喚個文墨匠人,刺了兩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表明宋時並非是任何人都有隨便給人刺字的手藝。

即使以古代演義小說或戲曲而論,被編入《全元戲曲》卷11的《岳飛破虜東窗記》,據編者分析,其中有明人修改的痕跡。其十八出描寫岳飛被週三畏審問時回答:“岳飛若有此事,豈肯自幼‘盡忠報國’四字刺入膚裏?”這段話到底是元人戲曲原有的詞句,還是明人人修改者,就難以判斷,但也表明元代戲曲仍可能沿用歷史記載。此後可能是在明朝成化時,姚茂良所撰《精忠記》傳奇的第十六出描寫同樣劇情,岳飛回答說:“大人在上,岳飛從幼便以‘盡忠報國’四字銘刻於身上,請大人細驗。”

明嘉靖刊本的《大宋中興演義》中也還是沒有岳母刺字的故事,小說卷1只是說岳飛在“靖康間,見胡馬縱橫,宋兵畏縮,鄉中好漢皆來就他入山爲寇。飛謂之曰:‘大丈夫不着名於史冊,而爲鼠竊狗盜,偷生於世,可乎?’乃令人於脊背上刺‘盡忠報國’四大字,以示不從邪之意”。小說卷7說:“岳飛取供狀罷,復將衣裳裂開,轉過脊背,與週三畏看,有舊刺下‘盡忠報國’四大黑字,深入皮膚”。

明末馮夢龍撰《精忠旗》傳奇,其第二折“嶽侯涅背”則編撰了岳飛請張憲刺背的故事,今摘錄如下。生(岳飛)說:“張憲,你把刀來,在我背上深深刻‘盡忠報國’四字。”生“解袍露背介”,末(張憲)說:“怕老爺疼痛。”“生大怒介”,說:“唉,我岳飛死且不懼,怕甚麼疼痛!”末說:“既如此,小人大膽動手了!”“作刻介”,末說:“刻完了。”生說:“與我以墨涅之。”“末應涅介,外(蒼頭)與生穿衣”,末說:“老爺固然立志報國,何苦忍此疼痛?”生說:“張憲,如今爲臣子者,都則面前媚主,背後忘君,我今刻此四字於背上呵,喚醒那忘主背君的,要他回顧。”看來,作者是深感於明末“文臣愛錢,武臣惜死”,而作此鍼砭。

“精忠報國”爲訛傳?岳母刺字是傳說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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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數例反映在元明時代,大致還沒有岳母刺字的故事流傳。幾處演義小說和戲曲都將何鑄改成周三畏,當時大理卿週三畏確是此次冤獄的副主審官,按前引《宋史何鑄傳》的敘述,是可能在審訊時,也見到岳飛的背上刺字。至於說週三畏反對冤獄,又與史實不符,筆者已另外撰文《岳飛冤獄與週三畏其人》,見《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一書。唯有《精忠旗》仍然忠於史實,說是何鑄和李若樸反對冤獄。

《如是觀傳奇》爲清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抄本,其作者一說是張心其,另一說是明末吳玉虹,被杜穎陶先生編入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版的《岳飛故事戲曲說唱集》中。此傳奇中出現了岳母刺字的情節。其第九齣有岳母說唱道:“起來!我將‘精忠報國’刺入你皮膚了!你當日夜牢記,念君奮力把胡酋退,念親及早把捷書寄。”此處已將“盡忠報國”訛爲“精忠報國”。

《唐門岳氏宗譜》一書是在清“光緒丁酉”(二十三年,公元1897)刊行,此書卷2有彰德府推官張應登“節錄”《忠武王傳》。張應登據同書卷1《增建精忠廟九公祠議》(湯陰王廟),爲明朝“萬曆戊子(十六年,公元1588),彰德府司理內江張應登”。據清《河南通志》卷32和《四川通志》卷9,他是四川內江人,字玉車。在《忠武王傳》前的“玉車張氏曰”中說:“惟《金佗粹(稡)編》載章尚書穎所進傳,詳記後先,綜緝王生平忠孝、戰伐、勳勞,以至被冤受禍首尾,條貫爛然較着。蓋章尚書原本於亦齋先生《行實編年》,而傳之者其詳且實,宜也因取而裁之。”張應登說明他的節錄取材於章穎《岳飛傳》,而章穎《岳飛傳》又是依據岳珂的《鄂王行實編年》。張應登所編的《忠武王傳》中有一段岳母刺字的記錄:“飛至孝,靖康初,始見高宗,母涅其背曰:‘盡忠報國。’既而飛留妻養母,從高宗渡河。”錢汝雯編《宋嶽鄂王年譜》卷1引《唐門宗譜》的文字稍異:“王至孝,靖康初,始見高宗。母涅其背曰:‘盡忠報國。’趣之行,遂從高宗渡河。”對照《鄂國金佗續編》卷19章穎《鄂王傳》,同樣部位的文字如下:

“初,飛從戎,留妻養母姚氏,從高宗渡河。既面河北淪陷,音問隔絕。飛遣人訪求,數年不獲。俄有自母所來者,謂飛曰:‘而母寄餘言:爲我語飛,勉事聖天子,無以老媼爲念也。’飛乃竊遣人迎之,往返十有八,然後歸。”

“精忠報國”爲訛傳?岳母刺字是傳說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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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確是依據前引《鄂王行實編年》改寫的。根本沒有岳母刺字的記錄。是否是張應登節錄自章穎岳飛傳的另一版本呢?筆者個人編《鄂國金佗續編》的章穎《鄂王傳》校注,是使用了《鄂國金佗續編》的《鄂王傳》、《宋朝南渡十將傳》、《皇宋中興四將傳》等版本,均無岳母刺字的記錄。我在《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一書中,撰有《從南宋官私史書中的岳飛傳到〈宋史岳飛傳〉》一篇,曾另作考證,證明元人編修《宋史》卷365《岳飛傳》,大致是照抄南宋官史《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而《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大致是章穎《岳飛傳》,即上引《鄂王傳》的縮寫。其中比章穎《岳飛傳》增加了何鑄審訊時,岳飛露出背部刺“盡忠報國”四字的內容,這應是南宋史官修《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時,依據何鑄子孫上報的行狀、墓誌之類而增補者。但《宋史》卷365《岳飛傳》亦無岳母刺字的記錄。正可間接證明章穎《岳飛傳》確無岳母刺字的情節。張應登《忠武王傳》增加岳母刺字的記錄,言之無據。這無非是兩種情況,一是張應登據當時的民間傳說增飾,二是張應登原着並無此段記述,而是在清光緒年間《唐門岳氏宗譜》成書時篡改增飾者。因爲《唐門岳氏宗譜》一書僞造成份確實甚多。例如嶽雷分明是流放時死於嶺南,而此書卷2《紹忠侯雷公傳》卻說他在宋孝宗時從嶺南北還。又如我曾在《岳飛後裔考略》一文中考證,《唐門岳氏宗譜》對謝應芳《龜巢稿》卷18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的《跋岳氏族譜》的文字,作了明顯的篡改。故此書雖刊登張應登《忠武王傳》的文字,不一定就是原文。

清初錢彩的《說岳全傳》,在第二十二回“刺精忠岳母訓子”中,也編寫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說岳飛“就將衣服脫下半邊。安人取筆,先在岳飛背上正脊之中寫了‘精忠報國’四字,然後將繡花針拿在手中,在他背上一刺,只見岳飛的肉一聳,安人道:‘我兒痛麼?’岳飛道:‘母親刺也不曾刺,怎麼問孩兒痛不痛?’安人流淚道:‘我兒!你恐怕做孃的手軟,故說不痛。’就咬着牙根而刺。刺完,將醋墨塗上了,便永遠不退色的了”。小說在第六十回“勘冤獄週三畏掛冠”中反而刪除了岳飛在被審訊時,袒示背部四字的真事。從此之後,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飛背刺四字也訛爲“精忠報國”,並且長久以來,以訛傳訛,近乎弄假成真。

由此可見,把傳說訛爲歷史對於許多史學愛好者來說,絕對是不能接受的。岳母刺字的傳說大致流傳了約四百年,在此之前,並無此種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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