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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祕明朝尼姑經不住慾望誘惑做的那些私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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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最早出現在南北朝時期,之後便慢慢的延續了下來。),它是中國對比丘尼的俗稱,略不合佛教規儀,是結合中國民俗產生的稱謂。在世人眼中,她們往往是看破紅塵,無慾無求,心懷慈悲的一個羣體。青燈古佛,吃齋唸經,過着清幽恬靜的生活。但在明代,尼姑這個羣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她們忍受不住內心的孤寂與慾望,做出了許多傷風敗俗的事情。

探祕明朝尼姑經不住慾望誘惑做的那些私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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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年間,有個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時,在寺裏發現了纏棕帽,帽上還有水晶纓珠。工匠於是將其拿到市上出售,不料被主家發現而告到衙門。經審問後才得知,原來有一少年因爲偷入尼寺,而爲縱慾尼姑所留,最後死於色慾。爲了隱瞞事實,尼姑只好將其肢解,埋在牆下。

弘治年間,饒州有一女尼,與士人張生私通,最後還嫁給了張生。有人專門就此事贈一詩,雲:“短髮蓬鬆綠未勻,袈裟脫卻着紅裙。於今嫁與張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門。”

天順年間,常熟有一位到京城參加會試的舉人,閒來出遊,七天沒有回家,卻是到了一所尼寺,被羣尼所留。每天早上,尼姑開門出去,到了晚上再偷偷攜帶酒餚回到寺中,與這位舉人飲酒取樂,所以根本無人知曉。一天,舉人起了懼怕之心,於是跳牆出來,已是“臞然一軀矣”,身子瘦的只剩皮包骨。

探祕明朝尼姑經不住慾望誘惑做的那些私通之事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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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此類的事件還有許多,尤其是每當遇到令節或每月的朔望,女尼們在寺院內傳經說法,“誘引男婦,動以千計,夜聚曉散”。爲此,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爲尼姑女冠”,“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爲僧”(女子不到四十不能出家爲尼,男子二十以下才能出家)。到了明孝宗,又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於本寺門首枷號一個月,滿日發落”。後來慢慢的,這種風氣才被去除掉。

尼姑的來源是什麼?

探祕明朝尼姑經不住慾望誘惑做的那些私通之事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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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印度以尼(ni)音,代表女性,有尊貴的意思。不限佛教的出家女性所專用。佛教的出家女性,小的叫沙彌尼,大的叫比丘尼,意思是女沙彌及女比丘。 到了中國,每以未嫁的處女稱爲姑,故將佛教的沙彌尼及比丘尼稱爲尼姑,並沒有侮辱的意思,所以在傳燈錄中,佛門大德嘗以師姑稱尼姑;但到明朝陶宗儀的輟耕錄中,以尼姑列爲三姑六婆之一。

根據梵文,尼即女音,加上姑字,即成女姑,以文訓義,根本不通,女別於男,既有女姑,難道尚有男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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