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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軍事文化探究:兩宋軍制與武器裝備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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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王朝建立於公元960年春節,兩宋開創於公元960-1279。趙匡胤他時任“後周王朝”的禁軍統帥奉命帶兵北上,行至東北陳橋驛,發動兵變,黃袍加身,奪取後周政權,建立大宋王朝,趙匡胤登基,稱爲宋太祖皇帝,定都汴梁(今開封)稱之爲汴梁城,然而、大宋至公元1125年靖康之變後至告終,史稱:北宋。北宋在中國民族歷史上的教育、文化、科技、經濟是頗爲發達與繁榮的朝代,而從軍器的發展上也頗具領先,但在軍管制度上的缺陷導致阻礙北宋軍事發展而至埋下隱患。

南宋王朝建立,因爲北宋王朝於公元1125年靖康之變後,靖康二年(1127)五月一日,趙構在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改元建炎,宋朝重建,史稱:南宋。建立南宋政權,趙構皇帝稱爲宋髙宗。趙構登基之後,朝廷他的局勢極爲艱難,由此不辭艱險一路南下,至建炎三年(1129)二月抵達杭州,將“吳越國首府”杭州升至臨安府;紹興八年(1138),以臨安府升至“行在”,即正式定都杭州改稱爲臨安城。南宋在中國民族歷史上的教育、文化、科技、經濟極爲發達與繁榮,臨安城作爲南宋王朝的政治經濟中心,由此、臨安城的發展與繁榮被冠爲“世界大都會”之譽稱。同時、自從軍器技術與裝備發展也極爲強大,在南宋雖沒取得長足與有效的軍事發輝,但是、南宋的軍器裝備頗具完善,而軍器技術與裝備實力在中國歷史上至巔峯。由此、其先進的軍器技術,在中國歷史上爲更迭的元朝、明朝、清朝分別提供鑑借技術與直接發輝作用,乃至給世界軍事領域有着深遠的研究價值。

南宋軍器先進技術與完善裝備,曾在中國歷史上極爲輝煌,至今從一幅恢弘鉅作中淋漓盡致的重新呈現,它來自歷史研究與藝術創作者之手所還原。以艱辛耕耘的歷時十載,傾心與嚴謹參照中國歷史相關佐證文獻資料繪製“中華民族歷史《南宋皇城圖》恢弘鉅作”,它彰顯中華文眀南宋時期的臨安城(今杭州城),其《南宋皇城圖》不僅是一座飽含民族精神、文化、藝術價值的寶藏,更是一座蘊藏着中華民族歷史文明的殿堂。它主要展示場景:宋高宗皇帝攜重臣爲岳飛元帥及衆將士餞行;同時、在御街上臨出征行前浩蕩列隊官兵攜武器,如巢車、壕橋車、雲梯、彈炮車、溜筒(肩扛)、弩牀和各種刀劍等幾十種先進的軍器裝備,同時、停泊在錢塘江待出征的江海兩用戰船、海戰船等武器裝備。詳見《南宋皇城圖》局部圖一;

宋朝軍事文化探究:兩宋軍制與武器裝備淺析


《南宋皇城圖》局部圖一

該《南宋皇城圖》鉅作上展現還有後宮皇后、嬪妃和宮女太監們前往至六和塔觀賞波瀾壯觀的錢塘江大潮。繪製內容包括:繁榮昌盛的錢塘江海運船;北貫京杭古運河水域通道的鹽橋河(今中河),流通昌盛而往來各地的遊船、商船、碼頭、貨棧等場景。南宋皇城具有規模宏大而佈局嚴謹的大內皇宮,巍峨壯觀的各大城門及內外城牆,還有侍班閣、太廟、六院、架閣庫、牢獄、御馬營、官窯、八卦田、六和塔,著名的古寺廟、古塔、牌坊、古橋以及古建築羣;御街兩旁和城內外有二十多處熱鬧瓦肆,喧鬧的御街,御街兩旁絲綢、金銀首飾、工藝品、小吃、客棧、作坊等場景,城中此景不愧爲人、馬如雲,城中往來的達官貴人、文人、商客等文化交流或貿易活動極爲繁華;其中場景呈現人物涉及到皇宮中和城內外民間濃厚而別樣的生活氣息,以及生活豐富多彩的三十六行作坊等地方風俗人情景象。圖中人物、建築以及物體等的大小比例與《清明上河圖》有些類似,但圖中呈現的人物、建築等的淋漓盡致表現程度以及作品面積與其十倍之上,更值得一提的是力求客觀,以嚴謹與重現南宋皇城文明歷史,堪稱是中國歷史文獻佐證材料。該《南宋皇城圖》全圖縱0.5m橫38.6m,其人物計56000餘位,牲畜37000餘匹(頭),轎子70餘頂,馬車60餘輛,船舶180餘艘,以及衆多飛禽走獸若干。詳見《南宋皇城圖》局部圖二;

宋朝軍事文化探究:兩宋軍制與武器裝備淺析 第2張


《南宋皇城圖》局部圖二

一、北宋軍制與武器裝備

北宋在中國民族歷史上的教育、文化、科技、經濟是頗爲發達與繁榮的朝代,但是在軍事戰爭上卻總是挫敗。北宋自從朝廷爲兵器的研製與發展很重視,爲了改善兵器質量,在大規模軍器監之下和彙集全國的精工巧匠,與交流經驗和提高技術。同時、宋太祖趙匡胤他對武器裝備的質量還多次親自核查,促使軍事裝備的技術進步和兵器工業發達,此後、宋神宗趙頊他對軍器的發明創造還設立獎勵和推廣制度,由此、中國進入冷兵器、熱兵器同時使用的朝代,其熱武器自北宋時初得發明;然而、在與金遼的軍事兵器相比,北宋在兵器裝備上的科技進步卻沒有讓戰場上給帶來優勢,這與北宋的軍制和崇文抑武的施政綱領有關,所以、從軍器的技術發展上佔有優勢可是在戰爭中尚沒得到有效發輝,由此可見,在北宋的軍管制度將直接阻礙民族發展埋下伏筆。

1、北宋軍制

北宋軍制是歷史上從制度上讓軍隊改爲一種職業在各朝代中還是第一,職業軍隊在中國五代中有過行使,朝廷採用一套複雜的軍事制度。北宋統帥機關軍隊是樞密院,稱爲西府,它與中書省的東府平肩,主官爲樞密使,以文官出任與宰相同爲執政,職權調動全軍。但是樞密院沒有軍隊,軍隊在兩司三衙手中。稱之爲兩司的是殿前司、侍衛司,原來兩司是皇帝近衛軍的統帥部門,皇帝考慮其侍衛司部隊的人數過多而爲分散軍權與互相制約,將侍衛司劃分爲侍衛步軍和侍衛馬軍兩部門統帥。此外、殿前軍合稱爲三衙。皇帝憂慮因武將在統帥權力過大至失控,將三衙部門的統帥官位以長期空缺,而且,借讓地位低微的都指揮使充當主官,同時、其三衙的職能侷限爲訓練和管理隊伍,無權調動兵力與執行。

北宋軍兵劃分爲禁軍和廂軍,禁軍定爲正規軍,廂軍是勞役軍。從理論上劃爲禁軍則是皇帝的近衛軍,但是、在皇帝的真正近衛軍是班直,他獲得最高榮譽和待遇,其軍兵也最爲精銳,軍兵人數爲五千。該軍兵從不參與前線戰鬥,而且、取親要求以長大女子爲妻室之規定,則選以生長大之後,世代從軍近衛。禁軍設定分等級:其中上軍爲鐵騎、捧日、神衛、龍衛四軍,稱爲上四軍。他的榮譽級別和待遇僅次於班直,長駐京城。此外、軍兵是根據招募時的身高,體力確定等級。待遇也不同。北宋禁軍級別編制爲都、指揮、廂、軍四級。百人爲都、五都爲一指揮、五指揮爲一廂、兩廂爲一軍,十軍爲一大軍,上四軍都爲大軍。可是、上述僅在理論上,然而從客觀上少見如此,其實不如上四軍。軍中級別之間,爲將領提供有機會以長期統帥一支大部隊,軍中少見有規範的編制。在降臨戰爭時如急需用兵,北宋朝廷從各大軍中每抽幾個指揮組成部隊,由此以達到將不知兵,兵不識將之目的。

2、武器裝備

北宋武器裝備技術在中國歷史上頗具發達,其中遠程武器是中國冷兵器中較爲先進。北宋的弓弩是繼唐朝之後,朝廷發明出一次多併發的大弩,牀子弩等,它適用於守城。其牀子弩是在唐代的絞車弩基礎上改進而來,發展將兩至三張弓有效合制,爲此、該弩的張力和強度發輝至極。張弩時採用堅實而粗壯的繩索將弩弦扣連在絞車上,當士兵們絞車搖轉,即將弩弦張開,安好巨箭,每當弩放射時,由士兵以重錘猛擊扳機,弦彈機發、箭射向遠方。

在《武經總要》記載的新形合制弓使用的牀弩有八種,採取依弩的強弱或射程分爲兩類。一類是雙弓牀子弩,弩牀上裝有兩張弓,其分別置於粗大的弩臂前端與後部,發射時、先採用一條兩端帶鉤的粗大堅實的繩索,一端鉤住弩弦,另一端鉤住絞車的軸,此時、需五至七位或十餘位士兵合力轉動絞車,將弩弦張開,由裝箭專管的弩手將弩箭安好,扣在機牙上,瞄準目標;每當放射時,由專管的弩手高舉重錘猛擊板機,即巨弩箭飛向目標。此類箭粗大,箭鏃扁鑿形,所以、稱之爲“鑿子箭”,它的射程約一百二十至一百三十五步之遠。

二類稱之爲三弓牀子弩,它比第一類更強大,射程超出一倍。其弩臂上共有三張弩弓,前端安兩張、後側裝一張,它在弩牀上以前後排安。因該牀子弩力更強,由此得名“八牛弩”之稱,形容它需“八頭黃牛”之力才得拉開。如以人力,一般需人二十至一百,射程在二百至三百步之遠。此三弓牀子弩的所用弩箭更大,具粗壯的箭桿及鐵製的箭羽,杆前裝有三棱刃鐵鏃,因爲它的大小與士兵所用的長槍類似,由此得名“一槍三劍箭”或“踏橛箭”。此外、它還有一項功能,如攻敵方城堡,將箭射向敵方城牆,以弩箭深插入牆內,留有半截箭桿與尾羽露牆外,當攻城的士兵前往時,取得己方的掩護下,迅速攀着箭桿登上城頭,有助爲攻陷城池。因爲、該弩箭有用於攻城士兵攀登之踏橛,因此得名“踏橛箭”。

神臂弓也是弩一種類,它的製造方法以桑木爲身,檀爲秢、鐵爲蹬子槍頭,麻繩扎絲爲弦,銅爲馬面牙發。其弓的身長三尺二寸,弦長二尺五寸,該箭木的羽長數寸,射程在二百四十餘步之遠,入榆木半秥。上述是神臂弓在史料中有記載。鑑於其弓之威力,所以稱之爲“神臂弓”,適合用於野戰,它能抵抗敵方的重甲兵種,如牀子弩有效的用於防守。北宋時期有關箭一類,在《武經》記載中的鋼箭、鐵骨麗錐箭、木撲頭箭、三停箭、飛羽箭等。其箭類均是適合用於單兵,每當一士兵的力量便可發射,也便於行軍野戰,它在前線戰場的隊伍中配備量是最大兵器。

在研製弓弩之後又接着研製一種比牀弩威力更強的遠射兵器,它是分別類型的原始炮“發石機”。北宋之前,在中國兵器史上也曾有過投石機,可是在北宋前尚無圖樣標識,自從《武經》記載纔有投石機圖像。在歷史上尚沒跡象有火炮前,其發石機在戰場上是遠珵的重型武器。發石機是取之槓桿原理製造,將一根伸長的炮梢,其爲粗大的槓桿裝在轉動的橫軸上,又將橫軸架在構成粗大堅實的炮架上。在炮梢的一端採用繩索連着一個用來兜裝石彈的皮窩,另一端繫上幾十根拽索長繩。當需放射時,由一個士兵負責將石彈放入皮窩上,然後它以幾十個士兵迅速猛拽動拽索,梢杆迅速反轉將放入皮窩中的石彈以高速拋向遠處。以巨大的石彈將敵方防禦的工事摧毀,亦可防禦將敵方的攻擊性器械毀滅,而以其殺傷敵方士兵,由此擊亂敵方的陣線。


宋朝軍事文化探究:兩宋軍制與武器裝備淺析 第3張


在《武經總要》記錄一共有十幾種樣式炮,其中有七梢炮、五梢炮、雙梢炮、單梢炮、旋風炮、柱腹炮、虎蹲炮、合炮、車行炮、行炮車、臥車炮等。還有輕便只需兩位士兵操作的“手炮”,毎次射發彈半斤重,上述列舉的各式炮中,如七梢、五梢、雙梢、單梢等,其結構基本相同,均是由四根腳柱與方形架上裝炮梢,炮架按輕重彶別劃分,七梢炮最重,將九十至一百斤重的石彈向前拋擲五十步之遠,該拽索一百二十五根,需用二位士兵定炮,二百五十位士兵拽索。野戰輕便操作單梢炮,四位士兵拽索,一士兵定炮,將二斤重的石彈拋擲五十步之遠。柱腹炮及虎蹲炮均亦安有炮架,它可不是以四根腳柱構成方形、是三角斜形架,便爲應用靈活,其炮的操作需七十一位士兵,它能拋發十二斤重石彈,而程投五十步之遠。另一門稱之爲旋風炮,該炮沒有固定架子,它固豎在一根巨大的“沖天柱”上,在柱端安有炮梢軸,其炮梢隨意調動方位與發射,但是、它缺之架座,當發射時缺乏穩固,然而它所用的炮石彈不得超重,限重三斤。將上述幾類炮裝置安在輪車上,便形成多種石彈車,石彈車分別有兩輪與四輪。

北宋研製有完整的鎧甲,它來自唐代的鎧甲基礎上改制。北宋初年,在南北的作坊製造出大量鎧甲,該鎧甲的品種款式多樣;其中有渾銅甲、塗金脊鐵甲、素甲、墨漆皮甲、鐵身皮副甲、鐵鋼朱漆皮甲具裝、金錢朱漆皮馬具裝等。甲冑的質料有皮、紙、鐵三種,鐵鎧甲最爲貴重。其步兵使用的稱之爲“步人甲”,該甲身爲一片整,由十二列爲小長方形甲片組成,甲上方是爲保護胸和背部分,採用帶子從上肩系連,腰部用帶子向前束扎,垂下兩片左右膝裙。其身甲上綴披膊,而有兩片披膊左右與頸背後連爲一體,採用帶子係扣頸下,頭部兜鍪的是圓形覆鉢狀,其後側垂綴着長的頰項,在頂上中間插着三朵纓球。

騎兵所用長槍在它的槍首側面加有雙倒鉤、單倒鉤,或者在長槍它的杆上裝環,稱之它爲“環子槍”。在步兵中使用的居多是素木槍、鴉頸槍等。梭槍(標槍)是一種值得軍營注意與便利使用的兵器,它的槍柄雖較短,僅有幾尺長,北宋自從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使用中汲取來的新兵器。它是配合盾牌使用,士兵是一手舉着盾牌保護自己,另一手拿着梭槍,它運用與敵方格鬥拼刺,亦便向敵方投擲,以擊中幾十步之外的敵兵,所以又稱之爲“標槍”。在北宋所運用的各類槍中展現,其中有胡風類型,如蒺藜槍,它在槍頭和槍柄間加一個蒺藜骨朵,促使長槍不僅用於刺,而且兼用砸敵兵。在《武經》中記載的九種槍,其中有環子槍、素木槍、鴉頸槍、錐槍、梭槍、單鉤槍、雙鉤槍、錘槍、大寧筆槍,今不以逐一說明。

北宋初期軍營中馬甲有皮質和鐵質兩種,至中期的馬甲改用皮質爲主,而在結構上合理與完整,包括雞頸、面簾、蕩胸(即當胸)、該馬身甲和搭後有五部分組成,披裹於戰馬上,爲護住戰馬的頭部、頸和軀幹,留出耳朵、眼睛、嘴、四肢和馬尾露外。其皮馬甲塗漆,起初是塗黑色,然後逐漸改爲硃紅色。北宋晚期在甲冑開始改爲輕甲,爲單兵輕便,兜鍪也減少,然而在質量上也出現劣質。北宋的長槍兵器基礎來自唐制與加以改進,主流兵器是長槍,其中有大刀,棍棒等。在長槍中有共同特點,槍桿居多是木棒,上裝刃、下裝鐏。長槍中部分是供騎兵之用,居多供步兵使用。

其短兵器品種多及造形複雜,兵器中佔多是刀劍,該刀的形狀簡單和笨重。在《武經總要》列舉“刀八色”:“刀之小別,在軍兵中有筆刀使用,稱之有定我、劃陣、太平、朝天、開陣、偏刀、車刀、匕首之稱;掉則制有兩刃山字,要皆小異,故不悉錄”。便稱之爲:歡耳刀、掉刀、戟刀、鳳嘴刀、屈刀、眉尖刀、掩月刀、筆刀,自從民間常有的刀兵器稱之爲朴刀。在《武經總要》之外的朴刀,是一種常流傳在民間的武器,其武器在軍兵中影響甚微,撲刀它的功能方可兵農並用,所以、在民間就朴刀便廣泛使用。爲此、在朝廷曾申訴多次,則不得私造和使用,但沒能完全禁止。朴刀的刀頭短、刀柄長,刀身無鞘,長刀柄方可取下刀頭,刀柄可作杆棒之用,也可以安上短柄便用於“刀耕火種”的“畲刀”之後便是農具;當安上了長柄是原來的“朴刀”。

北宋的劍造形較爲單一,它多來爲唐式,劍在戰場上的作用率微乎其微。在刀劍之外,其所謂的“雜兵”如蒺藜(又名骨朵、蒜頭)、斧頭、烈鑽、鐵鞭、鐵鐗、火鉤等。其中鐵蒺藜骨朵便是一根棒在頂端安上圓球形的一個錘頭,錘頭呈多瓣球狀所稱爲“蒜頭”;爲製成帶刺的蒺藜形狀稱爲“蒺藜”,其鐵蒺藜骨朵是羌戎兵器,在漢朝時已用於中原軍隊。如鐵鞭、鐵鐗和斧頭它的外造形基本來自唐代,在許多書籍中有記載,今不細闡述。此外、兵器中烈鑽它的長度爲一尺五寸、寬爲八寸、柄長爲三尺,有拐。另種兵器火鉤象似鉤鐮槍,但將它的槍頭製爲雙鉤刀。

上述;北宋的部分短兵器中它的外形制造是來自唐代遺制,同時、因長期與少數民族抗爭過程中,也汲取少數民族短兵器它的一些優點。由此、契合北宋自行研製開發的重型武器和完善短兵器,其較爲完善的武器裝備,它足已居當時軍器的領先地位,此後、爲南宋時期的武器裝備在研製與開發打下良好基礎。

二、南宋軍制與武器裝備

南宋的教育、文化、科技、經濟發展在中國歷史上至巔峯,但是、南宋中期,朝廷僅統制少數高級將領,而到晩期軍營中濫授濫設將官,因此造成十都統司軍事體制的崩潰,從而都統制地位的降低。但是,南宋武器裝備的實力居中國古代技術發展高峯。自從南宋初期,朝廷對兵器的研製與發展更加重視,爲了改善兵器質量,在大規模軍器監之下和彙集全國的精工巧匠,與其交流經驗和提高技術。首先、南宋的冷兵器種類已經基本齊全,然而武器裝備的分類明晰,並在訓練或實戰中均有效發輝,在《武經總要》的史書有記載。

南宋的火藥兵器隨着出現與應用,在中國古代兵器發展史上具顯著的時代,它從冷兵器時代步入與火兵器並用。從此、在中國兵器史上因南宋火兵器的開發與完善,它爲中國兵器史添上重墨一筆和軍事裝備發展史上居極爲重要的地位。但是、南宋在兵器裝備上的科技先進卻沒給軍事上帶來優勢,其與南宋的軍制和崇文抑武的施政綱領有着密切關係,導致南宋武器裝備的優勢尚未給軍事帶來有效發輝作用。

1、南宋軍制

南宋在北宋自從軍隊改爲一種職業制度之後,其軍事制度在南宋初期,基本保留北宋的軍制,以留有南方廂、禁兵等的番號。在初期,江南西路有“系將兵一十指揮”,“不繫將兵共二十一指揮”,其含“袁州一指揮”、“撫州兩指揮”、“江州三指揮”、“洪州七指揮”、“臨江〔軍〕兩指揮”、“筠州一指揮”、“建昌軍兩指揮”、“南安軍一指揮”、“興國軍兩指揮”等,可見、在南宋時期的相關府州駐軍的廂、禁兵等番號分別佈置。在“三衙衛士、荊襄之兵、蜀邊之兵、江上之兵;在南宋時期,其各路的系將禁兵和各州的不繫將禁兵、廂兵,各縣尉司的弓手,巡檢司的軍兵,都成“閒置”的非正規軍。

南宋經修訂的中樞機構的行政、軍事、財政、監察分別四種大權更爲清唽,從此確定與嚴明的皇帝集權制,統治者的集權措施,日趨嚴密,甚至達到“細者愈細,密者愈密,搖手舉足,輒有法禁”的程度。爲統治者訂立各種“法制”目的有二,一是使“政出於一”,“權歸於上”,“一兵之籍,一財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爲之”,朝中百官僅“遵職奉法”而已。所以,從朝廷至地方,“上下相維,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至極的集中政權;二是繼爲“祖宗之法”,世代子孫“謹守”的嚴苛之法。南宋軍制中有如下規定與案例:其中“將官”是指東南十三將、京畿第二將的正將、副將之類,他一般不統兵打仗,一旦急需統兵上戰場,其軍隊將被不懂軍情兵法的統帥與差遣,所以、軍事體制已名存實亡。

2、武器裝備

南宋時期兵器裝備的研製在中國歷史上極其發達,因兵器裝備在他歷經完善及新型裝備的研製開發,由此其遠程武器居中國古代冷兵器領域進入巔峯。此外、火兵器的種類已從初期的燃燒性火器,經逐漸發展爲爆炸性火器和管形火器,同時、在火兵器的應用較爲廣泛與穩定,而且數量龐大。南宋爲加強兵器管理,設立專負責兵器事務的軍器監,顯而、朝廷對兵器製造與管理上十分重視。如兵器裝備製造方面,在京師稱之爲“南北作坊”,地方上“諸州皆有作院”,其相關作坊或作院他們在分工較詳細,由此顯示較強的專業性和制度性管理。

南宋武器裝備的保管機構是分別建有武器庫,爲武器保管上制定有各項保管制度與發展較爲完備。自歷代皇帝均較重視武器裝備管理,而爲軍事與武器技術發展進步顯著,但是、由於軍事制度與管理存在問題和官僚腐敗,加上生產兵器專業的工匠缺乏,由此直接影響工匠生產和質量管理,從而導致武器裝備的質量極爲粗劣現象,嚴重影響和阻礙軍力的有效發展之一。其二、南宋晚期更極爲嚴重與遺憾的是,以弱識軍事的朝廷文官來統兵而掌控實權,又加上朝廷內腐朽嚴重及重奸臣擋道,從此、南宋以重蹈北宋覆轍之命運,其衰敗的王朝在中華民族歷史長河中以悲歌聲響至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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