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及其影響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沒有中方代表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及其影響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沒有中方代表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6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英文: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日語: 日本國との平和條約),通稱“舊金山和約”,由第二次世界大戰的48個戰勝國與戰敗國日本於1951年9月8日在美國舊金山所簽訂的條約,並於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

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和約》由於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製和簽訂,中國政府認爲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51年8月15日和1951年9月18日兩次發表聲明,指該和約是非法的、無效的與絕對不能承認的。

1951年6月,美、英兩國在倫敦會議後,決定把中國大陸與“中華民國”排除在《對日和平條約》之外(另一說法爲:當時美國認爲應該讓“中華民國”, 而蘇聯認爲應該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結果沒有任何一方參與)的。

1951年9月召開舊金山會議時,由於印度對“臺灣歸還中國,千島羣島及南庫頁島歸屬蘇聯” 的條款在和約中未明確規定表示不滿,拒絕參加;蘇聯、波蘭、捷克三國雖出席會議,但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邀請以及對條約內容不滿等理由,拒絕在條約上簽字。當時有49個國家在《舊金山和約》上簽字,但是,由於當時中國、印度、緬甸等國沒有參加,以及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沒有簽字,所以,《舊金山和約》 不足以視爲對日本的全面講和。

1951年的9月8日,以美、英、法等四十八個國家爲一方與日本爲另一方在舊金山會議上籤訂。

和約共七章、二十七條,主要內容:盟國承認日本對其領土和領海有完全的主權;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日本放棄對臺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日本同意將琉球羣島和小笠原羣島等置於聯合國託管之下而以美國爲唯一管理當局;日本得自願加入集體安全協定;盟國可與日本締結雙邊協定在日本駐軍;盟國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及其影響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沒有中方代表

領土

* 日本國承認朝鮮和韓國的獨立,濟州島、巨文島及鬱陵島的主權歸韓國所有。

* 日本國放棄臺灣及澎湖列島的權利。

軍事法庭判決

如果基於國際法,隨着和約的締結,佔領期的政策便全部失效。與日本簽訂和約後,遠東軍事法庭的判決

日本首相吉田茂做《和解和信任》的演講

日本首相吉田茂做《和解和信任》的演講

便失效,所以不能在日本隨意地給予大赦的那樣限制的條款被加進了。

條約內容:第11條【戰爭罪刑】

日本接受在日本領土內外之“遠東國際軍事法院”,與“聯盟國戰爭罪刑法院”之判決,並承諾將執行就前述拘禁於日本之日本國民之判決。聯盟國對前述拘禁犯之赦免、減刑與假釋,基於單一或多數聯盟國政府之個別考量,或基於日本政府之建議,得不予執行。受“遠東國際軍事法院”判決確定者,除經法庭之聯盟國政府代表多數議決,以及基於日本政府之建議,得不予執行。

政治及經濟

第十條

日本放棄,一切有關中國之特別權利與利益,包括源自1901年9月7日簽署於北京之最後議定書條款、其附件、書簡與文件所衍生之對中國的利益與特權;同時,同意放棄前述議定書條款、其附件、書簡與文件。

求償權與財產

第21條

中國與朝鮮不受本條約第25條規定之所限,中國應享有本條約第10條與第14條之權益、朝鮮則享有本條約第2條、第4條、第9條與第12條之權益。

日本

2013年3月12日日本政府決定,將把《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生效61週年的4月28日作爲日本“主權恢復日”,並舉行政府主辦的紀念儀式。但另一方面,日本沖繩縣卻把61年前的這一天稱爲“屈辱日”,日本政府此舉在沖繩縣當地引發了強烈的反對。[1]

中國

2013年5月30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政府認爲“舊金山和約”是非法和無效的,因而絕不能承認。洪磊說,有關釣魚島問題的歷史經緯是清楚的。1895年,日本利用中國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敗局已定,祕密將釣魚島編入日本版圖,這是非法竊取行爲。隨後日本強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割讓包括釣魚島在內的“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洪磊指出,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國首腦發表《開羅宣言》,規定將日本竊取中國之領土歸還中國。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1945年8月,日本天皇發表投降詔書,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時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載明,“日方將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洪磊強調,中國政府多次鄭重聲明,“舊金山對日和約”由於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製和簽訂,中國政府認爲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釣魚島從來就不是琉球的一部分。“舊金山和約”第三條涉及的託管範圍中也不包括釣魚島。中方絕不會接受菲律賓方面以任何形式非法侵佔仁愛礁。

洪磊說,中國對南沙羣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1999年,菲律賓一艘軍艦以擱淺爲藉口,在中國南沙羣島仁愛礁非法坐灘,中方多次向菲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菲方拖走該艦,菲方稱未將該艦拖走是因爲“缺少零部件”,並表示沒有在礁上建造任何設施的打算,也沒有任何挑釁傾向。然而,菲方罔顧中方嚴正立場和自己的承諾,企圖強化非法存在,企圖非法侵佔仁愛礁,這嚴重侵犯中國的領土主權,違反《南海各方行爲宣言》。

洪磊表示,中國政府派公務船前往該海域正常巡航無可非議。中方維護國家主權的決心和意志是堅定不移的,絕不會接受菲律賓方面以任何形式非法侵佔仁愛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