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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察舉制在魏晉南北朝是如何最終衰落的?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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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之後是魏晉南北朝,從公元220年到581年,長達300多年。這個時期的特點是分裂紛爭,政權交錯。這時的選官制度,針對東漢後期大族名士主持鄉閭評議及控制選舉過程的流弊,改行「九品中正制」。但察舉選士的辦法仍在實行,不過退居次要地位。九品中正與察舉本質上代表着兩種選官導向。由於以九品中正爲主,所以察舉受到它的制約:由察舉入仕者,也須經過中正品第,而且,入仕者的成分、升遷、地位等也受到相當的限制。這時期的察舉制,仍以舉薦爲中心環節,而當中有所變化:

(一) 除歲科和常見的特科,如:孝廉、茂才、賢良方正、能言極諫等繼續延設外,其特科的設置更爲靈活,範圍擴大,增加了許多特詔科目。

(二) 察舉的對象,由原來的儒生、文吏兩途,融合爲一,儒生成爲主體人選。這改變是從魏明帝太和二年(公元228年)開始的,規定「貢士以經學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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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試範圍擴大、黜落程度加深。東漢時僅對孝廉一科的考試、黜落較嚴,西晉時擴大到秀才科。

(四) 門第限制較寬鬆。魏晉南北朝時,下層人士通過察舉入仕者,佔了接近一半,在漢代僅佔四分之一。至於高官子弟入仕,另有途徑,不再通過察舉了。總之,察舉制的門第因素,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是呈下降趨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