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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最初對火的認識:燒烤的肉類比生吃來的好吃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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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今天的科學分類,上古之末的那個時候,就是原始社會的初期,人類除了有自己的身體之外,其他什麼都沒有,沒有米,沒有菜,沒有房子也沒有衣服,甚至,連火都沒有。有的,就是和野獸幹仗,要麼被野獸吃掉,要麼吃掉野獸……不然,就會捱餓,甚至餓死。

爲了生存,最初的人類,唯一的辦法就是:以狩獵爲生。

生吞活剝茹毛飲血。

爲了活下來,他們必須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與天鬥,與地鬥,與大大小小兇猛殘忍的野獸搏鬥。在極其惡劣艱險的環境中,人類逐漸認識了自然,也逐漸掌握生存的本領和生產的技巧。在一個無法用時間計算的漫長過程裏,人類逐漸發現,比如石頭,比如木頭棒子,它們原來都可以成爲工具,這些工具除了可以用來和野獸幹仗之外,還可以有其他的用途,於是就有所發明,開始創造。

那個時候,人類幹掉一頭野豬或野牛野羊一類的動物之後,唯一的辦法,猶如野狼一般用牙齒撕咬。

沒辦法,那個時候沒有熟食,要活下去,唯有生吃。

道理非常簡單,人們還不知道如何使用火。

人類最初對火的認識:燒烤的肉類比生吃來的好吃

火,應該早就有了的。盤古大帝開天地之後,雷鳴電閃,就有火,當然,火山爆發,更有火。但那個時候的人類,與今天的動物也沒有多大的區別,他們怕火,而且怕得要命。因爲,無論雷電擊出的森林火災,還是火山噴出的熊熊熔岩,對上古時代的原始人類來說,都是災難。

他們唯恐跑得不快。

火,在當時人類的印象中,就是一怪物。

看見火,就看見怪物……開跑吧,不然那熊熊燃燒的大火,會將人類燒成焦糊糊狀,噁心不說,還痛徹肺腑,也肯定不好玩。

每一次大火過後,都有衆多的野獸被燒得焦糊糊滴……這樣一來,既免除人類和野獸幹仗的辛苦,也減少了與野獸幹仗的危險,更重要的是,這被燒得焦糊糊的野獸肉肉,竟然更加噴香甜嫩。

原來這被燒焦的東西……比生吃更香。

原來,“火”這個東西很有用。

逐漸,人類學會燒烤野味。

逐漸,人類試着保留火種。

在當時連房子都沒有的情況下,要保留火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弄不好便熊熊燃燒,燒得屍橫遍野。或者,一個不留神,來陣雨刮片風,那個讓整個族人千辛萬苦細心侍弄而保留下來的叫做“火”的東西,就會飄忽不見,而且,千呼萬喚……打死不出來。

那個時候,幾乎每一個氏族的領導都在祈禱:神啊,賜我族人“火”吧!

在這個長期的過程中,涌現了一個叫“燧人”的同志,他用兩塊燧石撞擊,竟然就撞出了火花,進而居然將火花引燃!

偉大的發明。

愛動腦筋的同志,每一個時期都有,燧人同志就很愛動腦筋。不久,他居然發現如果用一根堅硬而尖銳的木棒,在另一根木頭上使勁鑽,也可以鑽出火星!

我的天,火來也!

這就是著名的“燧人氏鑽木取火”的傳說。

從此,原始社會的同志們,便不再爲保留火種而憂患……有熟食進肚矣。

這火源,除了讓食物更香之外,還能使人的身體更健康。

因爲高溫可以殺菌,更可以消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