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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內務府簡介 內務府的機構職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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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內務府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內務府,清代官署名,掌宮廷事務。長官稱總管大臣,無定員,由滿族王公或滿族大臣兼充,秩從二品,乾隆時改正二品,會稽司掌本府出納;掌儀司掌本府祭祀及太監品級;都虞司掌武職銓選;慎刑司掌本府刑名;營造司掌本府繕修;慶豐司掌牛羊犧牡;錢糧衙門掌皇莊租賦;內管領處掌應中宮差務;官房租庫掌收房稅;養心殿造辦事處掌製造器作;中正殿各司員掌喇嘛唪經;武英殿修書處掌監刊書籍。

雍和、寧壽二宮司員掌陳設汜埽及考查宮監勤惰;御書處掌鐫摹御書;御茶膳房掌供飲食;御藥房掌藥物;犧牲所掌牧養黝牛;總理工程處掌行營工作。又府外所屬上駟院掌宮廷所用馬匹,武備院掌宮廷所用兵器、鞍轡、甲冑、被具等,奉宸苑掌有關園囿事務。內務府自成系統,與外廷職官無涉,所屬機構達五十處以上,職官三千餘人,上三旗包衣之政及宮禁事務,全由其主管。

清朝內務府簡介 內務府的機構職能是什麼?

歷史沿革

順治時期,改皇太極時期所建內務府爲十三衙門,但康熙帝繼位後,將其裁撤,重設內務府內務府衙門當時分“內務府堂”(簡稱“堂上”,又稱“本府”)及所屬“七司”、“二院”等,總機關稱“總管內務府衙門”。其最高官員爲“總管內務府”。

所屬“七司”是:御用監,係爲內務府掌管府藏及出納總彙的機構;尚膳監,掌內務府所屬武職官的銓選、任用及圍獵、捕魚之事,順治十八年(1661年)改爲採捕衙門;鐘鼓司,掌內廷禮樂並考覈太監品級,順治十三年(1656年)改爲禮儀監,順治十七年(1660年)又易名爲禮儀院;內官監,管理內務府帑項出納及莊園地畝之事,順治十七年(1660年)易名爲宣徽院;惜薪司,掌宮廷繕修工程事務。

順治十八年(1661年)易名爲內工部;三旗牛羊羣牧處,掌牛羊畜牧事務;尚方司,掌審擬上三旗的刑名案件,順治十一年(1654年)設,十二年改爲尚方院。所屬“二院”是:御馬,掌掌“御用”馬匹,順治十八年(1661年)易名爲“阿敦衙門”(阿敦系滿語,意爲馬羣);鞍樓,是製備兵具、器械的機構,順治十一年(1654年)易名爲兵仗局,順治十八年(1661年)又改爲武備院。

宮中財政則主要來源於內務府所屬皇莊的收益。當然,隨着皇室對東北地區貂皮、人蔘的壟斷,內務府還將宮中剩餘的此類物品變價,以獲取收益。此外,內務府還從事官房買賣與租賃等商業活動。但在內務府設立之初,其經費來源尚不充足。

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後,廢帝溥儀仍居宮內,爲皇帝服務的內務府也得以保留,直至民國十三年(1924年)溥儀被驅逐出宮爲止。

機構職能

內務府是清朝獨有的機構,職官多達三千人,比事務最繁的戶部人數多十倍以上,可以說是清朝規模最大的機關。內務府主要職能是管理皇家事務,諸如皇家日膳、服飾、庫貯、禮儀、工程、農莊、畜牧、警衛扈從、山澤採捕等,還把持鹽政、分收榷關、收受貢品。內務府主要機構有“七司三院”。

清朝內務府簡介 內務府的機構職能是什麼? 第2張

內務府的組織淵源於滿族社會的包衣(奴僕)制度,其主要人員分別由滿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鑲黃、正黃、正白旗)所屬包衣組成。最高長官爲總管內務府大臣,初爲三品衙門,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爲正二品,由皇帝從滿洲王公、內大臣、尚書、侍郎中特簡,或從滿洲侍衛、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補。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種事務,都由內務府承辦。

內務府直屬機構有7司3院。內部主要機構有廣儲、都虞、掌儀、會計、營造、慎刑、慶豐七司,分別主管皇室財務、庫貯、警衛扈從、山澤採捕、禮儀、皇莊租稅、工程、刑罰、畜牧等事。另有上駟院管理御用馬匹,武備院負責製造與收儲傘蓋、鞍甲、刀槍弓矢等物,奉宸苑掌各處苑囿的管理、修繕等事,統稱七司三院。

內務府還有三織造處等30多個附屬機構。此外負責管理太監、宮女及宮內一切事務的敬事房也隸屬總管內務府大臣管轄。

此外,內務府還管轄有三大殿,管理慈寧宮、壽康宮、御藥房、壽藥房、文淵閣、武英殿修書處、御書處、養心殿造辦處、鹹安宮官學、景山官學、敬事房等。其中,敬事房爲管理宮內宦官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