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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滿足了誰的慾望?長度真的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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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與男子留辮、抽大煙是我國古代三陋習。其中纏足是對女性迫害最嚴重的的,從生下來開始學走路之後,一般在四五歲就要開始纏足,目的是腳軟容易裹。纏足到底滿足了誰的慾望,又是什麼讓這一陋習延續了幾千年?

“三寸金蓮”滿足了誰的慾望?長度真的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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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跟我國古代婦女裹足的陋習有關。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爲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爲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三寸金蓮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爲了滿足男人的性慾。

由於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爲後,生子啓。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爲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三寸金蓮”滿足了誰的慾望?長度真的美嗎?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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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過程:

纏腳的時候讓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熱水在腳盆裏,將雙腳洗乾淨,乘腳尚溫熱,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儘量朝腳心拗扭,在腳趾縫間撒上明礬粉,讓皮膚收斂,還可以防黴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後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後,往往會覺得腳掌發熱,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下狠勁裹,最好是開始裹的時候輕輕攏着,讓兩隻腳漸漸習慣這種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緊,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

纏的時候,要用勁把裹布纏到最緊的程度,每次解開來重纏的時候要將四個蜷屈的腳趾頭由腳心底下向內側用勁勒過,每纏一次要讓腳趾彎下去多壓在腳底下一些。同時還要把四個蜷屈的腳趾,由腳心底下向腳後跟一一向後挪,讓趾頭間空出一些空間來,免得腳纏好以後,腳趾頭擠在一起,腳尖太粗。

一直要纏到小趾壓在腳腰底下,第二趾壓在大趾趾關節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時候往往得把腳趾向足底扭到屈無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緊緊地勒住,纏的時候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四、五趾的趾關節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纏一次就得把幾個扭傷的關節再傷害一次,纏的時候痛苦難當,纏好要用針線緊緊地把裹布縫起來,硬擠進尖頭鞋裏,然後要求少女到處走動。

走動時重量壓在內彎跪折的八個腳趾上,把關節扭傷得更厲害,腳趾頭因爲才彎進去還沒緊貼在腳掌上,走時腳趾關節容易長雞眼,要時常用針把雞眼挑掉。

“三寸金蓮”滿足了誰的慾望?長度真的美嗎?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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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爲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爲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女子纏足,其實是一種酷刑,是對女子身體的一種摧殘。被纏了的腳無論從皮膚到肌肉,還是韌帶、關節、骨骼等都有巨大的變化,是使男女不易接近的極大障礙。
三寸金蓮,好比兩扇千鈞重的鐵門,將兩性內外隔絕了。女子纏足,這個中國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造成骨胳嚴重變形、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竟然存在長達一千多年之久,併成爲中國的“國粹”。一個社會把畸型、變態的東西變成一種美,並且把它公認爲一種美的規範,這種纏足酷刑竟然爲整個社會所認同,不能不說這是一種無比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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