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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建立過哪些國家?印第安人都分佈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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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東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儘管環境不同,卻有類似的經濟活動。在美國西部──從俄勒岡州到墨西哥北部,從太平洋海岸區到落基山東邊──散居着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獵及採集果實爲生,但已有原始農業技術發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術上有了進步的發展,諸如有溝槽的石斧及石錘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區域的部落間有貿易制度。西元前3000~前2000年,氣候變得溫暖,於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後,進入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河與亞伯達(Alberta)地區,亦有更北進入北極凍原。

前2000年前後,美國西南部原住民已開始種植玉米。西元200~700年,是一個寒冷時期,阻礙了農業發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發展出以村落爲基礎的文化,特色是進步的農耕方法與複雜的宗教儀式。此時期在西南部各處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納薩齊(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屬前普韋布洛(pre-Pueblo)社會。莫戈隆的農業技術是阿納薩齊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與引導河水來澆灌作物;亞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來維持其農業經濟。西元后第一個1,000年期間,普韋布洛文化發展出用石塊建造居室的技術,並在製陶方面有重大進展。1300~1700年爲退步的普韋布洛時期,由於居民向東、南方遷移,許多石屋因此荒廢。現代普韋布洛時期始自16世紀後期,西班牙人前來定居之時。普韋布洛文化與農耕方法的某些特色至今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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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殖民時代,歐洲各國採取不同的政策來對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爲基督徒,並使其居於指定地區。法國人與印第安人建立貿易關係。英國在1763年宣告將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區撥給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國統治結束而終止,接着由美國予以採行。1848年在加州發現黃金後,衆多白人向西遷移,遂爆發歐洲白人與印第安人爭奪土地的長期戰爭,包括1876年蘇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進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殺。1887年多數印第安人遷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喪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里)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組織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來,由於新的政策以及社會上對民權的關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許多組織,並引起全國注意到他們的問題。

中美洲

萬餘年前,印第安人進入尼加拉瓜與墨西哥北部地區之間的中美洲,耕種技術的發展可追溯至公元前4500年左右,由於農業技術的穩定進步導致前2000年前後建立農業社會,由於糧食供應漸趨穩定,使小的居民點演進爲大市鎮,並刺激了陶器與其他藝術品之成長。公元后第一個1000年稱爲古典時期,有瑪雅文明興起,當時人們由僧侶階級統治。他們最重要的神是豐收神克特拉洛(Tlaloc),其標誌是美洲虎,是現存雕刻品中常見的主題。在後來的文化中,以傳統上更爲好戰的鷹來代替美洲虎,同時,以人作犧牲也成一種常見的宗教行爲。公元1000年前後,托爾特克(Toltec)與阿茲特克(Aztec)兩帝國取代了這些以宗教爲基礎的社會型態,直到16世紀西班牙入侵爲止。阿茲特克帝國在巔峯時期,幾乎控制了整個中美洲。

印第安人建立過哪些國家?印第安人都分佈在哪裏 第2張

最早移民來的種族依居住地區可區分爲幾個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與多山地區謀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卻肯(Michoacan)山區。瑪雅人則佔居危地馬拉、猶卡坦半島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茲特克人則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今日墨西哥城。第五個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區方式定居,而以個別家庭爲基本單位,男性與年長者居領導地位。社區活動以市場爲中心,另一中心爲政府機關,政府官員同時亦主持宗教儀式。雖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爲主要禮拜方式,但精靈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歐洲工業的技術與工具隨天主教與西班牙人的征服傳入中美洲,後來礦藏、農場、牛羣成爲殖民社會的經濟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與危地馬拉當地出生的西班牙人與其他混血後裔脫離歐洲人之控制並組成新的共和國政府。1910年墨西哥發生另一次革命,掃除了排他性的社會與經濟政策,開始認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與經濟方面的貢獻。20世紀後期,在墨西哥城市與農村社會中,對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無差別待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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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洲

據考古紀錄,南美文明開始於公元前一萬年,第一批北美與中美移民到達時。他們定居於火地島、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峽谷地區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們的羣體以親屬關係爲基礎,而以性別及年齡來定階級。這些遊牧的羣體後來被高度農業發展的社會所取代。農耕社會位於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克(Arawak)海岸及內陸森林地區。由於他們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夠維持較大且穩定的社會單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軍事及宗教儀式爲基礎,在農業技術支持下,出現較複雜的社會組織型態。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約在公元前2300年生根於安地斯山中部,其後進步迅速,數千年間在農耕、技術上皆有開展。約公元1000年前後,有奇穆(Chimu)、蒂瓦納庫(Tiwanaku)王國,及後來的印加帝國。印加的繁榮盛況直到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才衰落下來。它的領域從祕魯延伸到智利北部,曾發展了有效的灌溉系統和複雜的控制糧食生產、儲存與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時達350萬。其社會階級分爲世襲的王室、貴族、工匠及農民。印加文明最顯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習俗來制定社會組織及高水準藝術產品的造詣。16世紀歐洲人征服南美,使印加帝國的農業與政治習慣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貴族與工匠階級納入殖民地階級制度中,而農民則淪爲勞役者。在低度開發地區,印加人民仍保持他們某些文化傳統,並與現代工業中心維持經濟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勞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統治,直到19世紀後期始遭壓制、同化或遣入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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