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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會是先秦史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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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原始社會的歷史,歷來就是先秦史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徐中舒根據他多年的研究心得,寫成《中國古代的父系家庭及其親屬稱謂》他認爲,中國古代的父系家庭即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在遠古時代一一至遲在夏代就已經出現了。《竹書紀年》所載夏代世系和《史記﹒夏本紀》中的世系是一致的。古代原始的父系家庭,總是先從婦居,待生子長大後,再由丈夫挈其婦子返回他故居的父系家庭。歷史上長期使用的親屬稱謂,如“舅”、“姑”、“出”“侄”等,可以充分說明這種情況。父系外婚制,是從母系外婚制逐漸轉化而來。這種轉化,雖然極其迂緩曲折,但終究以達到一夫一妻製爲終極。現在我們還保留父、子、甥三個最原始的親屬名稱,舅甥與父子關係的轉化,就是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的一個標誌。

原始社會是先秦史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趙儷生的 《有關井田制的一些辨析》認爲,井田制並不是什麼土地國有制,認它的存在不限於奴隸制時代,以前就有了,並且,後代還有殘餘。很早在階級出現以後,井田制是公社的土地所有制;這公社已不再是 不過它的原生形態,而是它的次生形態罷了。 劉式今的《從墓葬發掘試探我國父系氏族社會的發展與解體》和丁季華的《略論大汶口文化》,都運用了大量的考古材料來說明中國原始社會的父系氏族及其解體的情況。劉式今認爲我國上古史父系氏族社會這一歷史階段,主要體現在龍山文化時期,雖然它啓始於仰韶文化晚期。丁季華論述了大汶口文化早期處在母系氏族階段、中期處在父系氏族階段、晚期處在“軍事民主制”時期。

原始社會是先秦史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2張

鄭傑祥的《夏部族起源的探討》,依據《國語﹒魯語》和《禮記﹒祭法》夏后氏“禘黃帝”、“郊鯀”和“宗禹”,認爲夏部族與古老的黃帝族存在着悠久的血緣關係,到了鯀、禹時期在今嵩山地區形成爲一個強大的部族。王克林的《從龍山文化的建築技術探索夏文化》根據夏代創造發明的水井、夯築技術探索的結果,認爲二里頭文化及其東下馮類型就是夏代文化,晚期“河南龍山文化”則是早期的夏文化。

原始社會是先秦史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3張

李民的《尚書﹒堯典>與《氏族社會》認爲《堯典》是後人依據堯、舜時期的某些歷史素材,加以口耳相傳的資料,並且雜以某些後世的語言和政治理想而製成的一篇古代文獻。它所寫的社會現象雖然是斑駁陸離,但其所寫的主要方面正是禹以前的堯、舜時期氏族制度瓦解並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歷史狀況,應是研究中國原始社會的一部重要文獻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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