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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金樓子後》的原文是什麼?該如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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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金樓子後

李煜 〔五代〕

梁元帝謂:王仲宣昔在荊州,著書數十篇。荊州壞,盡焚其書,今在者一篇,知名之士鹹重之,見虎一毛,不知其斑。後西魏破江陵,帝亦盡焚其書,曰:文武之道,盡今夜矣。何荊州壞焚書二語,先後一轍也。詩以慨之。

牙籤萬軸裏紅綃,王粲書同付火燒。

不於祖龍留面目,遺篇那得到今朝。

譯文

梁元帝曾說,王粲在荊州爲劉表效命時作了數十篇文章,後來荊州被攻破,王粲便將自己的文章全部燒燬,僅留了一篇。當時的文人名士看到後都稱讚寫得好,但是遺憾不能看到全貌。後來都城江陵被西魏宇文泰帶兵攻陷,梁元帝也將自己所藏的書全部焚燬,說:文王、武王的治國修身之道,到今夜完全消失了。爲什麼與荊州淪陷時焚燬書籍的事情如出一轍啊。於是作詩表示感慨。

王粲和梁元帝十分愛惜自己收藏的書籍,但在自己所在的城池被攻陷以後,卻一把火燒掉了自己所有的珍藏。

因爲秦始皇焚書坑儒未趕盡殺絕,才能使那些殘留的詩文保存到今天。

創作背景

《題金樓子後》的原文是什麼?該如何理解呢?

這是李煜讀梁元帝蕭繹所撰的《金樓子》後題寫其書後的一首詩。據詩前小序,李煜《金樓子》後,對讀《金樓子》所述的焚書事件深有感慨,便作了這首詩。

這首詩見於宋代無名氏的《楓窗小牘》,雲:“餘嘗見內庫書《金樓子》有李後主手題曰:梁元帝謂王仲宣……”可見,《楓窗小牘》作者曾在皇家書庫見過樑元帝的《金樓子》,而此書正是趙匡胤從南唐那裏掠奪來的,顯然曾爲李煜所有。據此,此詩當作於李煜入宋之前,也可能是即位之前所作。

賞析

這是一首詠史詩,題寫於梁元帝蕭繹所撰的《金樓子》書頁之上,主要內容是抒發對梁元帝蕭繹焚書之事的感慨。不過詩中所言焚書的史事是兩起,這兩起歷史事件卻不是一回事。

焚書之事,歷來最爲士人所痛心。書是人類經驗認識的結晶,是知識的儲藏,是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得以沿襲的重要載體是屬於人類的財富。焚書之事並不始於秦始皇,焚書之事在秦之後也屢屢有之。不過,秦始皇的焚書無疑是中國歷史上影響最大的焚書事件,以至於遮掩了其他的焚書之事。如果就書籍而言,秦始皇的焚書所造成的損失卻未必大於梁元帝蕭繹的焚書。秦始皇焚書影響之大,一是由於是統一政權所採取的大規模行動,地域之廣,涉及的人羣之多,與此前的六國焚書相比,影響自然不可同日而語;二是秦始皇的焚書是以國家法令的形式實行,若有違抗,國家就有嚴厲的懲處,充分表現了專制政權的粗暴與專橫。但是,秦始皇的焚書卻並非是“盡焚其書”,而是有選擇性的焚書。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爲了鉗制士人的政治批評,確定皇帝“別黑白而定一尊”的絕對權威,李斯建議:“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爲師。”秦始皇批曰:“可。”這段文字說得很清楚,在這一次禁焚書籍的政治舉措中,有實際的生活功用的“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不在被禁焚之列,有關社會治理的法令之書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會啓示人的思想、帶動人的思考的書籍,一是史書,二是戰國以來的以儒學典籍爲首的諸子之書。而這兩類書籍的被焚也規定了範圍:史書中要焚燬的是非秦國的歷史之書,也就是說,只許保留秦的記憶,藉此以構建秦之統一天下的歷史合理性;諸子之書則禁止在民間流傳。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備皇帝的顧問,要參與政治的決策,仍然需要廣泛的知識,故皇家圖書館中收藏的“《詩》、《書》、百家語”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書是爲了在民間實行禁學而愚民的政策,行爲雖嚴酷,焚燬的書籍種類與範圍都是有限的。

《題金樓子後》的原文是什麼?該如何理解呢? 第2張

梁元帝蕭繹的焚書就不同了。蕭繹自幼好學,酷愛讀書,手不釋卷,甚至在患眼疾時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後,不便執卷而讀,就安排了專人爲他朗讀,以代自讀。而且是每晚五人輪流值班,通宵達旦,誦讀不歇。蕭繹涉獵甚廣,頗以學問自許,曾言:“我韜於文士,愧於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樓子序》中說:“竊重管夷吾之雅談,諸葛孔明之宏論,足以言人世,足以陳政術,竊有慕焉。”他以管仲、諸葛亮爲期許,自信有治國平天下之才,而將書籍視爲知識與智慧的寶庫。因爲愛書,故收藏豐富。蕭繹在江陵藏書之多,有十四萬卷之巨。這裏有他的收藏,還有從金陵運來的歷代皇家藏書,不僅是經、史、子、集俱全,儒、道釋、仙兼備,而且多是珍本。這十四萬捲圖書是自秦漢以來數百年的精神財富又歷盡戰亂之後的珍藏。當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蕭繹將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將自己的佩劍在柱上砍折,自嘆曰:“文武之道,今夜盡矣!”不將珍藏留於敵人,在蕭繹,這是血與淚的共泣,是悲與憤的併發。但看他焚書與折劍,有用則珍藏,無用則焚燬,十四萬卷歷代珍藏與一把佩劍一樣,都不過是他個人的私產。蕭繹雖然愛書,卻並不尊重文化知識的歷史公有性。這樣的焚書,對文化傳承帶來的破壞就要遠勝於秦始皇的焚書。

李煜此詩正是着眼於蕭繹與秦始皇兩件焚書事件的區別而發表感慨。前二句以書卷的華麗裝飾與“火燒”對比,說蕭繹曾有感於荊州焚書而使王粲作品僅存一篇,但是當他自己焚書之時,卻連王粲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燬了。這是以沉重的感慨來印證序文中兩次出現的“盡焚其書”。後二句說即使酷烈的秦始皇,當年也是有選擇性的焚書,民間書籍雖然無存,宮廷典籍尚可流傳,因此後人才有可能讀到“遺篇”。相比於蕭繹行爲的絕對與自私,秦始皇的焚書可以說是網開一面,對書籍的文化價值有手下留情之意。這層意思以反問出之,與前二句寫蕭繹事不僅有對比的效果,也加強了語氣,對蕭繹之舉深感痛心。

古人素來有讖語一說,即本來是偶爾言之的事情,最後卻成了事實,彷彿冥冥之中有命運之神在聆聽與撥弄,人則“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蕭繹焚書而作的歷史批評,表達了他對書籍價值的認識與珍惜,也見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歷史識見。可是當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際,他卻將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畫同樣付於火燭,這首詩在某種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讖語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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