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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族歷史 撒拉族有啥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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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格尼”“‘阿格尼’是由最親的血緣關係組成的社會組織,‘阿格尼’是一個合成詞,及突厥語種的‘阿改’(哥哥)和‘乃尼’(弟弟)兩次複合而成,相當於漢語中的‘當家子’。”韓佔祥老人說。據記者瞭解,撒拉族的“阿格尼”中,父親在整個氏族中佔有重要地位。比如免費使用子孫的生產工具,父輩對子孫有統帥權利,但也不同程度地殘留着母權制的現象。根據有關資料看,舅舅對外甥擁有特別的權利,凡被認爲是一些重大的家事,諸如外甥結婚,誕生,喪葬以及變賣家產,分家、外出謀生,外出歸來等一應諸事,都須請阿舅來主持,或徵得他的同意。由此可見,在撒拉族“阿格尼”制度中,雖然父權有決定性的作用,但是舅權即母權的地位也不可忽視。

撒拉族在本“阿格尼”內禁婚是一條根本的準則,氏族內是不能相互通婚的,但姐妹的子女是可以通婚的。這是因爲“阿格尼”僅指兄弟即男系,而沒有指姐妹。所以把姐妹看做是“外人”,究其原因,這是夥婚制的殘留。即在親屬制度中被忽視爲旁系兄弟姐妹的人,包括疏遠的兄弟姐妹,都被永遠納入婚姻關係中。而親兄弟姐妹則一律不得通婚,雖然血緣上是親屬,但是屬於不同的氏族。撒拉族早期先民社會中,“阿格尼”長(即族長)是具有一定的固定地位的,並在“阿格尼‘內部傳承。他的職能如一家之父,一族之長。這些頭人所充當的角色:在”阿格尼“內部發生矛盾時,有調解權,對外起聯絡員的作用,他們有權使用部分公共財產。

撒拉族歷史 撒拉族有啥社會組織

“孔木散”“孔木撒”是“孔木”和“散尼”的複合詞,當代突厥語種意爲“全體、全部”。從社會學的意義上說,“孔木散”意爲全體民族成員在內的所有的人。是有血緣關係的同族人,“孔木撒”在此是指“一姓人”或“一個根子”,是由“阿格尼”血緣關係中分化出來的,以父系血緣爲紐帶的組織,一個“孔木散”包括3至5個“阿格尼”不等。

每個“孔木散”中都由頭目,稱“哈爾”,意爲長者或才者。修渠挖泥,開墾荒地,管理宗教事務以及與其他“孔木散”交往時,均由“哈爾”出面負責。各戶之間如有糾紛,先由“哈爾”調解,若“哈爾”解決不了,再轉上面解決。每個“孔木散”同時也是一個宗教活動單位,要出一名學董參加村裏清真寺的管理工作,即負責管理寺院財產,向羣衆徵收學糧、宗教費用,這樣,“哈爾”即是行政上的基層統治者,又是宗教義務的基層管理者。

據韓佔祥老人介紹,撒拉族“孔木散”組織是以血緣關係爲基礎的共同體,是具有強烈的穩定性和統一性,一般來說一個“孔木散”就是一個姓氏,因爲他們都是同一祖先繁衍而來的,互相彼此都是親戚,外姓人一般來說不能加入到同姓“孔木散”。

“阿格勒”“阿格勒”意爲“村落”或“村子”,它是由幾個“孔木散”聯合形成的單獨的居住區。撒拉族先民大約在7世紀初,分爲東西五部,西東部就是烏古思,有23系,而撒魯爾是其中的一支,有自己特殊的標誌,圖騰,旌旗,並按照一定的範圍從事牧業生產,同一民族組成“阿格勒”爲家,氈房,後來才發展成地域性概念,前者含義仍存在於哈薩克等遊牧民族中,但是東遷後撒拉族先民在特殊的環境下,形成了許多大小不等的“阿格勒”,比如街子有18個“阿格勒”,清水有9個“阿格勒”。

循化縣縣長韓永東告訴記者,撒拉族一開始各氏族是不同的,由此形成不同的“阿格勒”,由於他們是從不同民族和地區發展而來的,所以最初各自都有自己的風俗習慣和文化背景。

撒拉族歷史 撒拉族有啥社會組織 第2張

但是在撒拉族先民聚居區的影響下,逐漸失去了自己本身的特徵,最後被同化了,融合到撒拉族中。“阿格勒”最初以血緣關係爲基礎,同一個“阿格勒”是一個氏族或者衆氏族,同一個“阿格勒”內部護衛兄弟關係,但是這種關係就有親疏之分。一般來說“阿格勒”內部是主體,“阿格勒”由它誕生出子系“阿格勒”,或者更遠的“阿格勒”,彼此保持親密的關係,但是這種血緣關係爲紐帶的“阿格勒”基本上不復存在了,而是表現於地緣關係上,也就是“阿格勒”是由血緣關係向地緣關係過度的社會組織標誌。

由於撒拉族先民來源不同,東遷後各地域中保留了自己先民的語言,爲此,每個“阿格勒”最初他們用過不同的民族語言,但是在不斷交流中,久而久之,差距變小,最後形成統一的撒拉語,比如街子沈家講漢語,後來卻改講撒拉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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