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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各種忌諱!朱元璋改變了哪種民間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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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從盛唐時代開始說起,自從李唐替代隋楊以來,李姓掌握了天下。朝代雖然更替了,但是世界觀還是那個樣子,該迷信的還得繼續迷信,因此,朝廷特頒佈一條不許吃鯉魚的禁令。當時有學者叫段成式的在著作《鱗介篇》中曾這樣寫道:唐代律條規定,鯉魚叫赤鱘(草魚)公,禁食之;若捕獲後,應疾放水中;出售者打60大板。

古代各種忌諱!朱元璋改變了哪種民間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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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意思呢?翻譯一下,意思是說:“不準吃鯉魚,如果逮着鯉魚了,必須馬上放掉,否則打60個大板子。”那麼爲什麼要頒佈這麼一條法律呢?很簡單,是因爲“鯉”與“李”是同音。吃鯉魚的意思就等於吃李氏家族,那李氏家族可是皇族啊,是能隨便吃掉的麼?

所以,必須得禁止屁民吃鯉魚。自從這條法律出臺以後,唐朝的人民羣衆害怕挨板子,自然不敢吃鯉魚了,要吃也只能偷偷吃,就算吃了還不敢說出去,否則60板子打下來,可是要打死人的。自然而然的,唐朝時期,有關鯉魚的菜餚就銷聲匿跡了,鯉魚這個種羣當然也是十分興旺發達了,估計比現在美國的鯉魚族羣更加興旺發達(前段時間不是有新聞說美國鯉魚成災麼,敢情也是因爲迷信?)

無獨有偶:明朝時代,朱家掌權,明武宗朱厚照也是因忌諱的原因,下令禁止民間養豬。他的理由更加奇葩了。朱厚照禁止養豬的“理由”有兩個:一,“豬”與皇帝姓氏是同音;二,朱厚照生於豬年。史書上曾經記載:“正德十四年十月乙卯,上至儀真。時上巡幸所至,禁民間畜豬,遠近屠殺殆盡;田家有產者,悉投諸水。

是歲,儀真丁祀,有司以羊代之。”因此,老百姓養豬、殺豬統統視爲把矛頭指向皇帝。這一禁令的發佈,差一點讓全國的豬類絕種。次年清明節時,要用整豬祭祀,竟無豬可尋。後來,由於羣臣冒死婉言勸諫,皇帝纔不得不廢除不許養豬的禁令。

古代各種忌諱!朱元璋改變了哪種民間陋習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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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悲劇的是,在古代有的因忌諱竟使無辜的良民慘遭殺身之禍。

封建社會女人都是纏足,以小腳爲美。但朱元璋的老婆馬氏是一個不纏足的大腳女人。因此,他最忌諱畫家將婦女畫成大腳的圖像。有一年在元宵節的晚上,朱元璋微服觀燈,因見一家花燈上畫着一大腳女人,於是忌諱之心大發,認爲是對馬皇后的諷刺,對皇帝的大不敬。第二天,竟將畫大腳女人的民間畫家滅九族,300餘口全部殺掉,連鄰居都發配充軍。

這裏還有一個朱元璋的故事,朱元璋曾當過和尚,後來又當過義軍的首領。因此,他最忌諱與“禿”字和“賊”字有關的語言文字。當他慶壽時,有人寫了“作則垂憲”四個大字,因古音“則”與“賊”同音,竟將作者砍頭示衆。

古代各種忌諱!朱元璋改變了哪種民間陋習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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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幅賀章寫着“體乾法坤”本意是吹捧朱元璋能體察天地萬物。沒料到朱元璋卻曲解其意,誤認爲“法坤”和“發髡”(kūn,古代剃光頭的刑罰)同音,懷疑作者有意諷刺他當過和尚,於是作者竟被砍頭示衆。

在封建帝王時代,帝王被尊爲天子,其名字全國諱之,謂之國諱或公諱;祖先或父母之名全家諱之,謂之家諱或私諱。具體避諱之法,改用同義、同音之字,或就原字缺筆書寫,譬如,秦始皇名政,寫作“正”,正月讀作“徵月”,寫作“端月”。漢呂后名雉,雉雞改名爲“野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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