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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清兩朝,文人的地位有何不一樣?差距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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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的好,一朝天子一朝臣。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不知能否幫助大家拓展一些知識?

趙匡胤建立北宋之後,爲了扭轉唐末以來“武勝文弱”的局面,於是便採取了以文治國的國策,並傳下了“不殺士大夫”的祖訓。故而整個北宋的政治一直比較開明,大臣和文官也敢於發表意見,甚至常常令皇帝陷入尷尬的境地。可如果放到言論管控嚴格的清朝,這些文人可就糟殃了,動輒便是殺頭的罪過。例如,蘇軾的烏臺詩案和歐陽修的《朋黨論》放在清朝便是必死的局面。

在宋清兩朝,文人的地位有何不一樣?差距有多大?

烏臺詩案如果發生在清朝,便足以團滅蘇軾、司馬光、王詵等人

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因上書談論新法弊端觸怒王安石,故而遭到於是謝景的彈劾,蘇軾只得請求出京任職,被任命爲杭州通判,此後又先後被調任密州知州、徐州知州和湖州知州。

按照慣例,官員在調任之後,不論升降都要上謝表,於是元豐二年(1079年),四十三歲的蘇軾在調任湖州知州後,便給宋神宗上了一道《湖州謝表》,然而卻沒想到就是這麼一封普通的文書,竟給自己惹來大禍。

身爲詩人的蘇軾,在北宋那個相對寬鬆的政治環境下,在被迫出京爲官的情形下,這封《湖州謝表》中便發了些牢騷,例如說自己“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本來只是發些小牢騷,結果卻被朝中的新黨加以利用,說其是“愚弄朝,妄自尊大”、“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乃是公然諷刺朝廷,是對皇帝的不忠,於是一頂大帽子便被扣在了蘇軾頭上。

烏臺詩案,蘇軾鋃鐺入獄

爲此還嫌不夠,新黨又對蘇軾往日詩作進行潛心研究,從中挑出大量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一番牽強附會之下,朝中便形成了一片倒蘇之聲。宋神宗大怒之下,命御史臺嚴加審查。

元豐二年(1079)十月十五日,御史臺上報蘇軾詩案審理情況,不僅蘇軾暗諷朝廷之事被坐實,就連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收藏蘇軾詩詞的大臣名士也被牽連其中。李定、舒亶、王珪等更是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而神宗則由於祖訓而舉棋不定。

在宋清兩朝,文人的地位有何不一樣?差距有多大? 第2張

後來,在諸多大臣和王安石的求情之下,蘇軾這才得以免死,但卻被貶謫爲“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且無權簽署公文。而駙馬王詵則因與蘇軾交往過密被削除一切官職,王鞏則被髮配西南,蘇轍也被牽連,被貶爲筠州酒監。張平方、司馬光、範鎮等人則各被罰紅銅二十斤或三十斤。

在對文人相對寬容的宋朝尚且如此,如果“烏臺詩案”發生在大興文字獄的清朝,那結果簡直不堪設想,蘇軾本人那定然是必死無疑,就連王詵、王鞏、蘇轍恐怕也難以倖免,至於司馬光等人就算不死,恐怕也得脫層皮。

《朋黨論》如果出現在清朝,歐陽修也是必死無疑

慶曆四年(1044年),歐陽修向宋仁宗上了一篇奏章,這便是著名的《朋黨論》,目的便是爲了駁斥保守派的攻擊,他認爲志同道合的君子結成一個團體,乃是天經地義之事,甚至列舉了上古堯、舜時期的例子,證明君子結爲朋黨不僅無害,且可以萬衆一心的治理國家。

歐陽修之所以會寫《朋黨論》,乃是對保守派攻擊自己“結黨營私”的一種反駁。要知道,歷朝歷代皇帝對朋黨之害都是深惡痛絕的,朝臣對於“結黨營私”這種罪名更是避之不及。恐怕也只有在政治較爲開明的宋朝,歐陽修纔敢公然替朋黨正名,而且仁宗在閱讀完歐陽修所言之後,竟然還頗有感悟,認爲其說的有些道理。

可是如果歐陽修的《朋黨論》出現在清朝呢?雍正皇帝便曾讀過《朋黨論》,對於歐陽修的說法他則是嗤之以鼻,甚至還寫了一篇《御製朋黨論》來反駁歐陽修,他認爲:天尊地卑,君尊臣卑,做臣子的,“義當惟知有君”,思想上必須與皇上保持一致,如果“心懷二三,不能與君同好惡,以至於上下之情睽,而尊卑之分逆,則皆朋黨之習爲之害也”。

在宋清兩朝,文人的地位有何不一樣?差距有多大? 第3張

而根據《雍正朝起居注》中的記載,雍正在讀過《朋黨論》之後,說了一句“宋歐陽修‘朋黨論’創爲邪說,……設修在今日而爲此論,朕必誅之以正其惑世之罪!”可見,歐陽修的《朋黨論》如果出現在清朝,那定然是必死無疑。

宋朝對於“士大夫”的確很是寬容,只要不是事涉謀反之罪,最多也不過流放而已,再加上宋朝的大赦極多,大臣們頂多是換個地方生活些日子,並無多大損傷,因此大臣們纔敢於仗義執言。然而在言論管控極爲嚴格,文字獄大興的清朝,下場無疑將會極爲悽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