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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到漢初時期,分封制度發生了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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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裏是小編,今天給大家說說分封制度故事,歡迎關注哦。

秦帝國實行郡縣制,這是國家管理體制的一大進步。而接下來的漢帝國,卻實行郡國制,即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在齊楚等邊遠地區分封了諸侯王,這是不是“開歷史的倒車”?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對秦末至漢初有關分封的歷史進行梳理。

一、秦帝國摒棄封建制,全面實行郡縣制

秦始皇消滅六國,建立起中央集權的統一帝國。丞相王綰等建議,分封始皇的兒子們到原來的燕國、齊國、楚國爲諸侯王,因爲這些地方偏遠,不在那裏封建王侯,就無法維持那些地方的穩定。

秦始皇把這個事情交給大臣們商議,絕大多數都認爲應該這樣。只有廷尉李斯提出了不同意見,他認爲,當初周文王分封了很多同姓子弟爲王,但後來親緣關係越來越疏遠,就像仇敵一樣地互相攻擊,天子也無力制止;現在天下統一,全部設立郡縣,用賦稅重重地賞賜王子和功臣,他們也很滿足,這樣也容易掌控這些權貴。使衆人皆無異心,這是天下安寧的保障。所以,分封諸侯甚不妥當。

秦始皇也認爲封建諸侯王是戰爭不休的根源。就力排衆議,按照李斯的意見,全面實行郡縣制,將全國劃分爲36個郡,設立官僚,分級管理。

郡縣制無疑更符合帝制國家的管理要求,符合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是有利於中央集權和國家長治久安的。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它也顯露出了弊端,比如偏遠地區六國舊貴族勢力依然強大,而中央政府因山高路遠、鞭長莫及,無力實施強有力的管控。所以在大澤鄉起義後,不到三年時間秦帝國就滅亡了。滅亡的原因,除了秦政苛暴、役民過甚、二世昏慵、趙高擅權等,沒有諸侯王國的強力拱衛也是其中之一。

秦帝國只經歷了短短的15年,秦二世元年七月開始,陳勝舉起反秦的旗幟,繼而六國相繼復國,西周以來的分封制又重視於歷史。

秦末到漢初時期,分封制度發生了哪些變化?

二、秦漢之際諸侯王的連橫合縱

從陳勝大澤鄉起義到劉邦稱帝的八年曆史,可以分爲兩個階段:

(一)合縱反秦奉楚爲盟主期。時間從秦二世元年七月至漢元年四月,即公元前209年7月至公元前206年4月。這個時期,陳勝、吳廣發動起義,建立張楚政權,復楚反秦。六個月中,楚、趙、燕、齊、魏均已自稱王。各諸侯王皆奉楚爲盟主共同反秦,這種形勢,乃是戰國末年,楚爲縱長合縱攻秦的再現。特別是秦二世三年八月,秦二世胡亥被殺害後,趙高宣告除去帝號、恢復王號,以繼任者子嬰爲秦王,而不稱秦三世,這標誌着戰國正式復活。

(二)連橫反楚奉漢爲盟主期。時間從漢元年四月至漢五年二月,即公元前206年4月到公元前202年2月。這個時期,劉邦受項羽分封,到漢中就任漢王,他停用楚國的律法、爵秩等制度,改用原秦國的相關制度。公元前206年8月,他爲義帝發喪,聯絡其它的諸侯王國共同抗擊項羽的西楚王國,結成了以漢爲盟主的反楚聯盟。此種關係,正可比擬爲戰國期間以秦爲盟主的連橫,因爲此時秦已滅亡,漢取代秦,繼承了原秦國故土。

這兩個階段,皆是以霸業形態爲主要特徵,也就是前面所敘述的戰國合縱連橫局面的復活。這個時期,沒有中央集權的統一帝國,只有或強或弱的諸侯王國。可以看出,在這個時期,分封制的思想基礎依然廣泛存在,不管是陳勝、武臣等平民,吳芮、張耳等官僚,還是景駒、項羽等舊貴族,田儋、魏咎等舊王族,都對分封制有一定程度的認同。

三、秦漢之際的王政類型

秦漢之際諸侯王國的政權,有三種不同類型:

(一)平民王政。以陳勝爲代表。陳勝出身平民,因服徭役途中遇雨,按律當斬,不得已而發動大澤鄉起義,進而建立張楚政權。當時陳這個地方的豪傑父老齊勸陳勝立爲楚王,因爲陳勝論功德應該封王。這裏的功指被堅執銳,誅滅暴秦;而德指復楚社稷,存亡繼絕。這種王權不起源於世襲而起源於功德的理念,是平民王政的法理依據。此例一開,隨後武臣稱趙王,韓廣稱燕王,也就順理合法,由此而逐漸成爲一種新的政治傳統。

(二)貴族王政。秦二世元年九月,田儋趁陳勝起義之機,殺死狄縣縣令,自立爲齊王,這是戰國時代的貴族王政的復興,貴族王政曾與平民王政共存。陳勝死後,楚將秦嘉立楚國舊貴族景駒爲楚王,平民王政路線開始受到修正,逐漸被貴族王政所取代,戰國末年七國爭雄的局面逐漸復活。

(三)軍功王政。漢元年二月(公元前206年),率領各國聯軍進入關中的項羽,在秦帝國首都咸陽,分割天下,重新分封建國。貴族王政被完全打破,而且戰國七國復活政局也被完全打破。七國變爲十九國:楚被分爲西楚、衡山、九江、臨江四國;趙被分爲常山、代兩國;齊被分爲臨淄、濟北、膠東三國;秦被分爲漢、雍、塞、翟四國;燕被分爲燕和遼東兩國;魏被分爲西魏和殷兩國;韓被分爲韓和河南兩國。分割後新建之各國皆以軍功爲原則,分封在反秦戰爭中立下功勞的將領。項羽不承認王權世襲之繼續有效,否定了王政之原則,申明新的因功分封的理念,明確滅秦定天下之功不在諸王,而在諸將。

因爲六國舊貴族在反秦戰爭中也有一定的功勞,所以項羽並沒有完全消滅貴族王政,而是讓軍功王政和貴族王政並存。

項羽的軍功王政是對陳勝平民王政的繼承和發展,有關被堅執銳、誅滅暴秦的功的一面被繼承,而有關恢復六國社稷、存亡繼絕的德的一面不再被提及。

秦末到漢初時期,分封制度發生了哪些變化? 第2張

四、漢初之異姓諸侯王

漢二年三月(公元前205年),劉邦開始主盟天下,歷史進入連橫反楚奉漢爲盟主期。在這段時期中,漢對項羽所建的王國逐一加以消滅,開始了漢所主盟的王國分封。

在不到六年的時間裏,項羽所分封的十九個王國,已變爲九國(包括劉邦的漢王國、漢帝國),九國中只有燕國是項羽所封,其餘皆爲漢所分封。此時之天下大局,彷彿又回到了陳勝所主盟的復國建王的時代,除楚被分爲楚、淮南、衡山三國外,戰國七國之格局又大體恢復。

九國八王(韓信初爲齊王,後徙爲楚王)中,燕王臧荼爲項羽之舊封;趙王張耳、淮南王英布、長沙王吳芮,爲在項羽舊封基礎上的改封;只有韓王信、齊王韓信和樑王彭越爲漢所始封。韓王信和韓信、彭越三人封王,皆因軍功,我們可以說,劉邦分封異姓諸侯王,乃是項羽以來的軍功王政的繼續。

劉邦之分封異姓諸侯王,與項羽之分封,形式上還是有所變化的。項羽否認楚懷王熊心所主持的王政復興,將已有的七國割裂爲十九國;劉邦將十九國合併,除楚國有所分割外,基本上恢復了秦末復國的戰國七國之局面,這是在懷王之約的框架下進行的。

五、漢初之同姓諸侯王

漢六年正月(公元前201年正月),劉邦封劉賈爲荊王,劉交爲楚王,劉喜爲代王,劉肥爲齊王,開始分封同姓諸侯王。

漢之分封同姓諸侯王,其事發端于田肯之建策。田肯認爲齊地和秦之關中一樣,地勢險要、易守難攻,而且地方千里、非常富饒。如果說關中是西秦,那麼齊地便是“東秦”。因此建議必須分封劉姓子弟做齊王。

漢之分封同姓諸侯王,是與漢之廢滅異姓諸侯王同時進行的。如劉如意的趙王是廢張敖後所立,劉建的燕王是廢盧綰後所立,劉長的淮南王是滅英布後所立。

劉邦廢除因功封王,變爲因親封王,並且限定於皇室劉姓,這種變更的思想淵源,可以說是受到周之分封同姓的影響,從近在身邊的歷史現實而言,則是接近於楚懷王王政復興的原則。楚懷王的王政復興,旨在復興六國舊貴族之世襲王權,劉邦之分封同姓諸侯王,爲的是確立新興的劉氏家族的世襲王權。

秦末到漢初時期,分封制度發生了哪些變化? 第3張

六、劉邦分封諸侯王的目的

(一)實行分封制是爲了撫慰原六國民衆之心。分封制推行了八百年之久,在人民心中留有深深的印記。秦統一後, 原先的六國舊貴族仍在懷念過去的權力與榮耀,而人民因秦法苛暴而看不到統一的好處,不免對過去裂土分封的時代存有依戀之心。所以,在反秦的鬥爭中,廣大勞動人民紛紛揭竿起義,而蟄伏的山東六國舊貴族懷着破國喪家的刻骨仇恨,積極投身到反秦鬥爭的行列,他們藉助農民軍的強勁東風,展開了六國復國活動。因此,在當時的各階層人士中,形成了一股強大的要求分封復國的思潮。漢高祖劉邦繼續推行分封制,正是審時度勢,順應潮流。

(二)楚漢戰爭期間分封諸侯王是爲了贏得戰爭的勝利。楚漢戰爭初期,劉邦由於實力不濟一直處於下風,爲扭轉戰局,他接受張良的建議,以裂土封王,賜爵食邑等手段獎勵將士,激發將士們反項的積極性。最典型的就是韓信、彭越和英布,他們分別被封爲齊王(後來徙爲楚王)、樑王和淮南王,爲劉邦贏得楚漢戰爭的勝利發揮了舉足輕得的作用。

(三)劉邦稱帝后分封同姓諸侯王是爲了鞏固漢帝國政權。西漢建立之初,異姓王、六國舊貴族、匈奴等各種勢力並存,使政權很不穩定。分封的同姓諸侯王,對政權的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首先,同姓諸侯王在平定異姓王反叛中發揮了作用。如淮南王英布反叛時,荊王劉賈和楚王劉交皆全力攻擊,劉賈還以身殉漢。其次,同姓諸侯王和朝內功臣集團互相牽制,形成了權力的平衡。後來功臣集團的陳平、周勃、灌嬰等發動政變,誅滅諸呂后,並未謀權篡位,取代劉氏,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爲畏懼齊楚等同姓諸侯王勢力。

秦末到漢初時期,分封制度發生了哪些變化? 第4張

(四)分封諸侯王,也是和漢初經濟殘破,發展不平衡,中央政權實力不通達全國的情況相適應的。分封諸侯王,給予他們充分的自主權,可以讓藩國分擔地方經濟恢復之困難,一方面減輕中央的壓力;另一方面又調動了地方的積極性,有利於地方經濟的恢復。

總之,劉邦恢復分封制,實行郡縣、封國並行的政治體制,是由秦末漢初的社會條件所決定的,不僅對漢初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而且還是中央集權制的過渡、輔佐和有益的補充,我們不能用“開歷史的倒車”一言以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