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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皇宮的太醫院是如何遴選的?制度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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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說起古代太醫院的話,各位一定都有所耳聞吧。

古代君王是社會的最高決策者,他的健康狀況直接關乎到國家的命運,因此,隨着歷史的發展,皇宮之內逐漸聚集了一批醫術精湛的太醫、豐富而充足的藥材。而這些太醫和藥材需要一個管理機構,進而形成了太醫院。以明朝太醫院爲例,崇禎年間,明朝太醫院共有533人,人員龐多,大家各司其職。太醫和太醫院的制度是怎樣的?這些太醫是如何被遴選到太醫院的呢?

一、追溯歷史上的太醫院

1.萌芽期

中國的醫學發展較早,太醫制度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時期。《周禮·天官冢宰》記載:

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

這裏的“毒藥”可不是指有毒的藥物,而是泛指各種治病救人的藥材。

可見,在遙遠的西周時期,當時朝廷就已經設立“醫師”這個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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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西周時期還規定:

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

也就是說,到年終的時候,還要考覈醫師的工作,來決定他們的俸祿。

2.發展期

戰國時期,秦國設立了太醫令丞,統一管理宮廷醫生和藥材,這一制度被後來的秦朝、西漢所繼承。

到了東漢時期,太醫制度再次發展,《後漢書》雲: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員醫二百九十三人,員吏十九人。

可見,在東漢時期,太醫院不僅有明確的俸祿規定,而且人員規模也很龐大。

隋唐時期皇宮設立太醫署,宋朝設立太醫局,內設使、副使、教授等職。《宋史》雲:

有九科醫生額三百人,歲終則會其全失而定其賞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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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太醫院已經開始醫學分科,把太醫分爲九科。

3.成熟期

到了元朝,再次設立太醫院,隸屬於宣徽院管理,整體負責全國的醫療事務。集行政、醫療、管理與一身,相當於“醫院+衛生部門”的合體。元朝太醫院內設院使、院判、同知、經歷等職位,和之前相比,元朝的太醫院在制度和規模上更加完備,從一個職能部門,漸漸增加了行政管理功能。

明朝的太醫院,是對元朝太醫院的繼承,並且在發展中彌補了一些不足。

4.明朝太醫院的發展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建立明朝,根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早在四年前(1364年),朱元璋就已經在軍中設立醫學提舉司,內設提舉一名,從五品。兩年後(1364年),改醫學提舉司爲太醫監,設立少監一名,正四品;監丞一名,正六品。到了吳元年(1367年),朱元璋改太醫監爲太醫院,設立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薄,正七品,當時的太醫院院使名叫孫守真。至此,明朝的太醫院初具雛形。之後數年,雖然略有變化,但這種太醫院制度在洪武年間一直延續,這對明朝的宮廷醫療發揮着很大作用。

永樂十九年,明成祖朱棣遷都到北京,明朝的太醫院制度也和其他機構一樣,雖然遷到北京,但在南京仍然保留一套完整的機構。因爲政治中心在北京,所以人們稱北京的太醫院爲“太醫院”,而南京的太醫院被稱爲“南京太醫院”。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明朝末年。

二、明朝太醫院的人員結構和下屬機構

1.太醫院的人員結構

明朝的太醫院不屬於六部管轄,而是屬於皇帝直接領導。明朝的太醫院設有院使、院判和吏目負責管理,餘下設有御醫、醫士負責具體業務,其中御醫也擔任部分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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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使又稱太醫院掌院院使,爲太醫院最高長官,設一名,官職在三品到五品,不同時期有變動。院判爲副長官,設兩名。吏目的數量不定。據《明會典》記載:

吏目舊止一員,後以醫士年深考升,不拘定員。在內於聖濟殿,在外於本院,及各差供事。隆慶五年,定爲十員。

也就是說,吏目的數量,不作具體限制,有一員的,也有十員的情況

除了上述三個職位外,太醫院還有御醫和醫士若干名。另外,還有和其他機構對接的專職管理人員。

明朝的太醫院一共有多少人呢?據《明史考證》記載:

崇禎二年五月,倉場侍郎南居益奏,謂:“太醫院,舊制,院使一員院判二員,吏目十員,御醫十員,惠民藥局、生藥庫大使、副使各二員,連醫士共止一百一十員名,略及至崇禎元年,官醫共計五百三十三員名。”

也就是說,到了明朝末年,太醫院的各層管理加上業務人員,一共有533人。這個數字,還不算南京太醫院。

2.太醫院的下屬機構

太醫院除了儲備醫生,很明顯還要儲備藥材,爲了方便太醫院的統一調配,因此,明朝在太醫院下設立了三個下屬機構,分別是:

(1)生藥庫

生藥庫是太醫院較爲重要的下屬機構。簡單來說,太醫治病救人,需要從全國大量儲備藥材,而生藥庫就是儲存和管理這些生藥的地方。

(2)惠民藥局

惠民藥局又稱“太醫局熟藥所”,是由太醫院直接管理、面向百姓開放的熟藥成品(例如膏藥、藥丸等)銷售場所。同時,惠民藥局還兼有救濟貧民等公益性的義務。

(3)御藥房

御藥房主要負責皇帝的醫療用藥,一般選用皇帝極爲信任的御醫和內侍共同管理。

三、太醫院醫生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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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院人數衆多,這些人絕大多數是從醫者,他們是從哪裏來的,怎麼到太醫院的呢?這就談到了太醫院醫生的來源和培養問題。

衆所周知,自從隋唐以來,科舉制度成爲朝廷遴選人才的重要工具,但科舉制度只適用於朝廷選拔行政官員。太醫院是專業領域,選拔方式有其特殊性。

太醫院的醫生,其實可分爲兩大類,分別爲御醫、醫士。其中,御醫是高級別的專業人員,主要給皇帝、嬪妃、公主、皇子們看病,他們除了業務能力過硬外,還兼有一定的管理職能。

醫士則比御醫低一個層級,但他們能被遴選到太醫院,也說明業務能力很強。

太醫院挑選醫生的渠道,主要有三個:

(1)醫戶家庭

明朝以來,朱元璋繼承前朝的經驗,對戶籍管理十分細緻、嚴格。明朝的戶籍制度可分爲三種,即軍戶、民戶、匠戶。古代人口和職業相對固定,在戶籍制度的要求下,子承父業成爲社會主流。即軍人的兒子還會繼續當兵,工匠的兒子還會繼續做工匠。而民戶又可分爲三種:儒戶、醫戶、陰陽戶。其中,醫戶就是指世代行醫的家庭。

《明史》記載了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下令錄用民間人才的統治,雲:

凡天文、地理、醫藥、卜籃、師巫、音樂等項藝術之人,禮部務要備知,以憑取用。

明朝對醫戶人員,每三年一次登記,及時上報。醫戶家的子弟在15歲以後,朝廷會舉行考試,如果通過考試,就被評爲“醫丁”。

選爲:“醫丁”只是第一步,相當於科舉考試中了個“童生”而已。在此後,太醫院還會三年一考(或五年三考),如果再通過這次考試,則就可以被錄取爲醫士了。但在進入太醫院之前,還要進行系統的學習。

《明孝宗實錄》記載:

太醫院精選年二十以下、十五以上醫家子弟,送審本部……仍定三年一考、五年三考……果通醫業,準充醫士。

爲了避免大量醫戶子弟都來考取醫士,明朝還規定,如果三次都考不中的,就取消終身的考試資格,直接回家做一個普通的郎中就行了。

(2)推薦保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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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從醫戶中找“生源”以外,明朝還規定可以讓地方官以保舉的形式來推薦優秀醫者,《明會典》雲:

或令在外訪保醫官、醫士以充。

爲了避免地方官隨意舉薦,明朝規定,如果被舉薦的人能夠順利通過太醫院的考試,地方官有賞。但如果被舉薦的人沒有通過考試,則要責問舉薦他的官員。

(3)納捐

納捐的方式,堪稱明朝太醫院制度的陋習。即:

各地官民子弟精通醫術者,可任其捐納,送禮部免試選除。

在明朝成華、弘治、正德年間,朝政腐敗,地方災荒頻發,財政緊張。爲了增加收入,於是廣開納捐之道,太醫院系統則頻發納捐之事。如果想進太醫院,只要有錢,也可以通過納捐的行事名正言順地成爲醫士。如《明武宗實錄》記載:

正德十二年(公元年)八月,陰陽、醫生、僅道或仕宦子孫、良家子弟納銀六十兩者起,送入選免考,俱如議行。

試想,醫者,治病救人也。通過納捐進入太醫院,並不能保證進入者的醫療水準,風險極大。

四、太醫院醫生的培養

太醫院不僅要選拔醫生,還要對這些醫生進行系統培養。這其實可以分爲兩部分,一部分是太醫院要對所有的醫士進行系統培訓、教育。另一部分是太醫院要委託地方醫學教育部門來培養當地的醫者。但其本質目的,還是爲了提高醫術,能夠更好的治病救人。其表現有以下三個方面。

(1)術業有專攻——醫學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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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分科,並不是現代醫學的新概念,早在西周時期,《周禮》記載,當時醫生分爲食醫、疾醫、蕩醫和獸醫。發展到明朝,太醫院將醫術分爲十三個專業學科,即:

大方脈、小方脈、婦人、搭蕩、鍼灸、眼、口齒、接骨、傷寒、咽喉、金鏃、按摩和祝由。

和底層的鄉野郎中不同,太醫院規定,每個醫士主攻一個學科,其他學科爲輔。這樣極大地提高了醫士們的專業性,對後世影響也很大。

(2)學而時習之——不斷學習

太醫院給醫士們分科後,還要不斷帶領醫士們學習各種典籍。例如《本草》《素問》《脈經》等都需要他們倒背如流並且理解其中之意。

太醫院精擇使判以上官,聚天下習醫者,俾其教之養之。(《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3)酬知足自強——不斷考試

在那個年代,考試是驗證真才實學的普遍方式。太醫院的醫士們每過一段時間都要經歷考試。這場考試不僅由太醫院主持,禮部的官員也要參與。明朝嘉獎年間,太醫院定下“一年四考”的規定。若考試不通過,限定補考,若補考還不通過,則驅逐太醫院。如此做法,避免了太醫院醫生們不思進取,荒廢醫術的情況發生。

五、太醫院官員的選拔

醫士是太醫院最普遍的業務人員,除了醫士,還有“醫官”,即御醫、吏目、院判、院使等管理職務,因爲這些人有一定的官階品級,因此被稱爲醫官。那這些醫官是如何選拔的呢?

世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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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官世襲制度自古就有,侍奉皇帝的官員不僅需要醫術精湛,還需要家世清白,要通過“政治審查”。因此,家族傳承是較爲保險的一種方式。《明史·方技傳》記載:

醫與天文皆世業專官,亦本《周官》遺意。攻其術者,要必博極於古人之書,而會通其理,沈思獨詣,參以考驗,不爲私智自用,乃足以名當世而爲後學宗。

太醫院父子相繼的情況非常多見,例如,明朝洪武年間,太醫院院使葛景山年老,朱元璋特地下旨讓葛景山的兒子葛允謙爲院判。明朝洪熙年間,明仁宗讓叚黼做太醫院御醫,原因是:

黼,故御醫叚士誠子,仁宗皇帝念士誠,故召黼至是。(《明仁宗實錄》)

也就是說,因爲御醫叚士誠去世,明仁宗朱高熾特地提拔他的兒子叚黼爲御醫。

可見,在太醫院,醫官世襲非常普遍。

2.推薦徵辟

如果民間有名氣很大的醫者,也有可能會被推薦爲醫官。例如,明朝嘉靖年間,名醫李時珍因爲給富順王朱厚焜的兒子治病而名噪天下,很快被推薦爲太醫院院判職務。但李時珍性格獨特,一年後邊辭職回家。

3.垂直選拔

太醫院選拔“醫官”,當然可以從“醫士”中選拔。若某個醫士醫術精湛,身世清白,也會有晉升的機會,成爲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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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皇帝自稱天子,享有最高權力,他們在醫療方面的待遇更不能含糊。太醫院的設立,爲皇帝(包括皇室和大臣)進行醫療服務,保證皇帝的身體健康,其意義重大。

明朝太醫院的制度,實際上是封建社會太醫院制度的一個縮影。明朝太醫院的醫生們的選拔、培養、考覈,也是古代太醫院的醫生們的一個縮影。對此,筆者有三方面思考:

第一,古代的太醫院雖然是封建制度的產物,但太醫院掌握了那個時代最好的醫生,最好的資源,對古代醫療水平的提高有較大的推動意義。

第二,隨着社會的發展,現代醫療和傳統醫療的碰撞不可避免,但是單純從人事方面來說,明朝太醫院醫生的選拔和任用,對當今仍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第三,通過本文對古代太醫院的醫生羣體、對明朝太醫院的相關制度的瞭解,可以發現,在封建社會,以太醫院爲代表的最優質的醫療資源被皇宮所壟斷,並不能最大範圍地服務社會,這也是古代太醫院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