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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諸侯分封制: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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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滅商後,奄有東方及江淮之地,疆域空前廣闊。爲了吸取商朝滅亡的教訓,在全面比較了夏商的國家制度,尤其是商朝的體制後,武王採納箕子的建議,決定實行“封土建國”方略,這種宗法制度古時已有,至武王時才完全確定下來。即按疆土距京城的遠近,依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全國爲若干個侯國。把土地及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給在滅商大業中做出了貢獻的姬姓親族和有功之臣,以鎮撫各地。

其分封原則是:同姓和重要的同盟異姓侯國,分封在原殷王畿內或其重要屬國地區,作爲王室的藩屏,肩負着保衛周的安全;投降的殷貴族,留居在周貴族的采邑之間,便於監視;降周的殷商屬國多被遷至周人勢力的外圍,置於接近戎、蠻的邊境地區,利用他們作爲抵禦異族入侵的第一道防線。

在這些封國中,比較重要的如封武王師尚父於營丘(今山東臨淄北),建立齊國,作爲控制東夷諸部的重要力量;封成王弟叔虞於唐國故地(今山西翼城),建立晉國,以加強對河東戎、翟諸部落的控制;封召公奭長子於薊(今北京市西南),建立燕國,以控制燕山南北及遼西一帶的戎、翟部落;封“漢陽諸姬”在漢水東岸,建立申(今河南南陽)、隨(今湖北隨縣)、唐(今河南唐河)、鄖(今湖北安陸)等姬姓小國,以控制荊楚及江漢地區的其他少數族部落;追封太王長子太伯及次子仲雍在太湖地區,建立吳國(今江蘇蘇州),使周勢力擴展到江南一帶。

西周的諸侯分封制: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建立了

各諸侯可以擁兵,但必須隨時聽從天子調遣,即“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定期向天子納貢、朝賀;允許封侯世代承襲,並可在封國內分封卿、大夫、士,即諸侯國君之臣。卿、大夫也可再將自己的一塊勢力範圍分給士。士下面就是平民和奴隸了。士是統治階級裏地位最低的一級,但卻有權力控制平民與奴隸。顯然,諸侯雖有管理自己的領地,分封其他階級的權力,但必須忠於天子,要對周天子承擔鎮守疆土、出兵勤王、繳納貢賦、隨王祭祀等義務。天子對諸侯享有賞罰予奪之權,對封國中分封的卿大夫也有權過問。毫無疑問,武王實行的封邦建國方略,相對於商朝那種原始小邦林立的現象來說,顯然是一個進步。它有統天下於一尊的意義,在一定時期內加強了周王朝統治的作用,維護了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一等級序列的禮制。

西周的分封制,標誌着中國歷史上的奴隸制社會達到了頂峯。

西周的分封,在武王時即已開始,但大規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康王時期。

周朝經過兩次分封,全國範圍內的諸侯數量達到了800多個。

周王朝疆域遼遠,爲了統治的需要和威鎮諸侯,西周王朝建立有一支強大的軍隊。

西周王朝的軍隊主要有成周八師、西六師、殷八師,以保衛全國。西六師駐守在宗周,拱衛豐、鎬之地,以保衛西周王朝的本土。殷八師駐守在殷商故地,主要是對付殷人和東夷。成周八師駐在東都雒邑,以保衛成周。這樣東可以鎮守東方的廣大地域,西可拱衛宗周,南可以威服淮夷,北可扼守幽燕。

周王通過這些措施,就把治理全國的權利,牢牢地控制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