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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經濟和文藝方面,楊炎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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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炎(727年—781年),字公南,鳳翔府天興縣(今陝西省寶雞市鳳翔區)人。唐代宰相、財政學家,“兩稅法”的創議者和推行者。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楊炎早有文名,進入河西節度幕府。唐代宗時,歷任兵部郎中、山南副元帥判官、禮部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受宰相元載提拔,遷吏部侍郎。元載被殺後,貶爲道州司馬。唐德宗李適即位後,受宰相崔佑甫舉薦重新入朝,官至中書侍郎(後調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後爲宰盧杞陷害,調任左僕射,又貶爲崖州司馬,旋即坐罪賜死,時年五十五歲。楊炎在唐德宗年間參與財稅改革、尤其是創立了兩稅法,對中唐政局起到積極作用,對後世也影響深遠。然而他睚眥必報,又黨附元載、陷害劉晏,故亦招致爭議。 其文集多已散佚,但仍有詩文若干篇傳世。

主要成就

經濟

兩稅法

唐朝初年,徵收賦稅實行租庸調製,所謂“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這是以“人丁爲本”的賦稅制度。到唐玄宗末年,戶籍制度廢弛,居民轉移死亡,土地買賣,財產變化,久未調查,也未重新登記造冊。這時,均田制已遭到破壞,但徵稅時,官府不管實際情況,只憑舊戶籍向鄉里按丁收稅。安史之亂後,戶口削減,按丁收稅已無法實行。至此,租庸調製積弊甚久。到唐肅宗至德年間,由於戰禍,到處向人民徵收賦稅,逼迫催促索求,也沒有固定標準,官吏巧立名目,隨意增加賦稅,新舊稅接連不斷,沒有限度。而徵收賦稅的官吏藉機對百姓進行侵奪,百姓無旬無月不在納稅,因不堪忍受而大多逃亡爲浮戶,留在本地的百姓百無四五。

爲了革除稅收的弊病,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並解決對藩鎮的軍事費用,楊炎向德宗建議實行“兩稅法”。兩稅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兩稅法系將租庸調和戶稅、地稅及各項雜徵合併, 統一徵收,且以戶稅、地稅爲基礎, 一爲戶,一爲地,課丁之名不存。戶稅系以資產等第爲課稅依據,無課戶與不課戶之別。兩稅法主要是以戶稅爲基礎,以人的資產爲徵課對象, “戶無主客,以現居爲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爲差。”這是兩稅法的實質所在。

第二,徵收的物品。以往日的戶稅、地稅爲基礎,一爲錢, 一爲谷粟。當時有所謂“兩稅斛鬥、錢物”的說法,斛鬥指兩稅法內的地稅,錢物指兩稅法的戶稅。兩稅法系以戶稅爲主,戶稅徵錢,故兩稅也以錢爲標準。

第三,徵收的稅率。兩稅法規定不分主戶客戶,一律以現居爲依據,交納“居人之稅”。至於行商按三十分之一納稅。兩稅法稅率的計算基礎,是以大曆十四年(779年)墾田總數所應交納的錢穀總額分攤到各州縣,按各戶貧富等級交納。其中“田畝之稅”部分,仍按上列規定繳納谷粟,其餘各稅一律摺合貨幣交納,並以此爲嗣後各年應交稅額的標準。

在政治、經濟和文藝方面,楊炎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四,繳納時期。分夏秋兩季繳納,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兩稅法分夏秋兩季徵稅,而租庸調則無此規定,此爲兩稅法的特點,亦爲其命名的由來。

兩稅法執行以後,有利有弊,從其有利方面而言:(1)簡化稅制。兩稅法代替了租庸調,將當時存在的各個複雜稅種合併統一徵收,使納稅項目減少,納稅時間集中,納稅手續簡化。史稱兩稅法實行後, “天下便之”。(2)擴大納稅面。租庸調納稅人只限於課戶,兩稅法規定“戶無主客”均須納稅。包括官吏、浮案客戶及不定居的商賈在內。(3)按資產課稅較之按人丁課稅爲合理。租庸調“以人丁爲本”,兩稅法則以資產爲差,符合納稅人負擔能力原則。(4)兩稅法實行後,加強了中央控制財政的權力。所謂“輕重之權,始歸於朝廷。”兩稅法在實行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嚴重缺點,如財政上仍然入不敷出;隨意加徵,人民不堪其苦;人民納稅時,受實物貨幣折換的損失等。

對於兩稅法的推行,也有學者從政治鬥爭的角度進行理解,認爲它在一定程度上是楊炎與劉晏爭奪財權的政治工具。就此,學術界存在爭議。無論如何,楊炎建議推行的兩稅法,在中國稅制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對後世也有深遠的影響。

公賦獨立

楊炎在財政方面的成就,還包括將國家歲入由人主私藏改歸政府, 劃分國庫與私庫之別。唐中央財賦,本儲存在太府寺所屬的左藏庫。由太府每年四季報告,尚書省的比部進行審覈。安史之亂後,第五琦擔任度支使、鹽鐵使,京城中豪紳很多,索取賞賜不加節制,第五琦無法制止。他就上奏朝廷,請將左藏所貯全部貯藏歸大盈內庫,由宦官來掌管,皇帝也認爲如此取用方便。遂將租賦移貯宮廷的大盈內庫,由宦官掌管。宦官中飽私囊,賬目混亂,不可究諸,同時又將公賦變作皇帝的私財, 弊端百出。楊炎拜相後,首先提出國家租賦不能變成皇帝私產,建議把大盈內庫財賦仍撥歸有關部門管理。德宗採納了他的建議,重新設置左藏庫,只是從中選擇部分精緻之物入藏大盈庫。這樣,就恢復了安史之亂前國家公賦與皇帝私藏分管的制度,維護了國家公賦收支獨立的原則。

量出爲入

楊炎在上奏德宗皇帝推行兩稅法的同時,提出了量出爲入的理財思想。以現代財政學的眼光看,量出爲入指國家按照財政支出的需要來確定財政收入規模的理財原則,其設想是在一定時期內,先計算好各種支出的需要,再以此爲據安排財政收入徵收額,將支出限制在事先規定的範圍內,不致另闢新的收入。 有學者認爲,量出爲入僅是楊炎的建議,在唐朝推行兩稅法時並未真正作爲制稅原則或財政原則加以實踐,但這並不影響對其在經濟思想史上的意義加以研究。

政治

裁抑藩鎮

針對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的局面,楊炎建議德宗裁抑藩鎮、整肅吏治,以安百姓。西川節度使、同平章事崔寧是盤踞川蜀十餘年的地方驕藩,大曆十四年(779年)入朝時本已授官、留置朝廷,但當年十月,吐蕃、南詔合兵犯蜀,德宗爲救一時之急,擬令崔寧歸鎮督師,可能釀成放虎回山之弊。就此,楊炎力持不可,且分析利害,說服德宗另調中央禁軍及他鎮兵力入蜀救援。德宗依計而行,終於大敗吐蕃、南詔,並順勢任命了新的西川節度使。西南就此稍安。此外,楊炎對於後來成爲叛將的李希烈,也表現出了較強的洞察力。

在政治、經濟和文藝方面,楊炎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2張

不過,楊炎在處理藩鎮問題時的舉措,因爲帶有政治鬥爭的私心,常常帶有爭議。例如其裁抑崔寧的舉措,《舊唐書》即認爲是出於對崔寧替劉晏辯白和危及自己的相權而產生的嫉恨;並記載稱,崔寧出任靈州大都督時,楊炎亦安排若干將領對崔寧加以防備,並以此削弱崔寧的權勢,結果也給楊炎招致了不少怨恨。

楊炎因嫉恨而將涇原節度使段秀實調離,更是產生了不良影響。德宗在聽信楊炎的建議將段秀實調離原州後,另外任命邠寧節度使李懷光兼爲四鎮、北庭行營、涇原節度使。讓他率軍轉移到原州駐紮,派遣檢校司空、同平章事朱泚,御史大夫崔寧各統領士兵萬人作爲他的羽翼。同時下詔命令涇州將士準備築城工具。涇州將士憤憤不平,不願承擔築城的苦役,加之李懷光在擔任朔方軍帥時,法令嚴苛,接連殺死大將,涇州副將劉文喜就利用人們怨恨的心情,拒不接受朝命,上奏疏要求段秀實重新擔任主帥,如不用段秀實就請用朱泚爲帥,於是朝廷任命朱泚代替李懷光。可是劉文喜又不接受詔命。涇州有強兵二萬,劉文喜以此擁兵自守,並請求吐蕃援助,發動叛亂,當時天熱乾旱,人心不安,許多朝臣請求赦免劉文喜,德宗不聽,命令朱泚、李懷光等軍進攻。《舊唐書》認爲,如果不是涇州別將劉海賓斬殺了劉文喜,則將會釀成邊患,楊炎則難辭其咎。

此外,楊炎在藩鎮問題上的一些合理建議,也沒有被德宗全部採納。 例如他力勸德宗不能讓李希烈做大,但德宗並未採納。 在裁抑藩鎮的問題上,楊炎成效不大,這也是一個原因。

薦舉人才

楊炎在擔任中書舍人時,禮賢下士,並且着力提攜後進。 被貶道州時,楊炎瞭解到李皋爲人正直,等到出任宰相,便將李皋由潮州刺史(下州刺史, 正四品下)提拔爲衡州刺史(一說爲上州刺史,從三品; [89] 另說爲中州刺史,正四品上)。 後來,李皋又升任湖南觀察使等官,任內多有政績。 樊澤在建中元年(780年)通過賢良對策的考試,也得到了楊炎的賞識和拔擢,後來成爲將才,在平定李希烈之亂時立下功勳。令狐峘與楊炎有舊仇,楊炎在爲相後卻能不念舊惡,甚至在令狐峘陷害自己的行爲敗露後還加以解救。其他如杜佑、 王鍔、奚陟、 沈既濟 等名臣或文士,也都曾得到楊炎的拔擢。

不過,楊炎心胸狹窄,又投身黨爭,一些得到他推薦或照顧的人與他有情誼, 還有的曾賄賂他。 同時,楊炎也陷害了包括劉晏在內的不少人才, 給唐王朝造成了損失,也給自己招致殺身之禍。

文藝

楊炎早年即以文學聞名,在隴西多有文作;重新出仕後,除了撰寫恩詔得到稱頌外,尤以《李楷洛碑》揚名。 該碑是李光弼之父李楷洛的神道碑,就楊炎所作碑文,《全唐文》收錄了《雲麾將軍李府君神道碑》和《唐贈范陽大都督忠烈公李公神道碑銘(並序)》兩個版本。楊炎的傳世詩作較少,但其中《流崖州至鬼門關作》一詩的文化意涵仍得到後世重視,流傳千古。

詩文之外,楊炎還擅長繪畫。朱景玄《唐朝名畫錄》稱,楊炎善於描繪“松石山水”,其畫作可列爲妙上品。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亦稱讚楊炎善於山水畫。